一審開庭不質證,二審不開庭,能要求重新開庭嗎?為什麼?道得白2020-04-20 16:06:28

首先你的證據是否真實可靠如是那麼就只有一種可能有人干擾了案子僅供參考。

一審開庭不質證,二審不開庭,能要求重新開庭嗎?為什麼?法海一粟2020-04-20 16:55:48

法海一粟認為,如果題主所述屬實,那麼,一審判決就沒有事實依據,因此,本案上訴後,二審法院應當作出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的裁定。

1、一審開庭不質證的行為,違法。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因此,一審開庭不質證的做法,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明文規定。

2、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根據上述規定,一審開庭不質證經作出判決,顯然其認定的基本事實不能成立,因此,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併發回重審。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一審開庭不質證,二審不開庭,能要求重新開庭嗎?為什麼?不糊塗時塗糊不2020-04-19 14:47:31

題主所述:‘’一審不質證,二審不開庭‘’?

不知一審程式中,題主是否在庭審筆錄上籤了自己姓名。如果題主在一審庭審筆中籤了自己的名字,那就意味著題主是認可一審庭審筆錄內容的。

可是,題主是否看清、是否看懂筆錄內容呢?一審是否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庭審筆錄說了算!

二審依據法律相關規定,法官認為可以不開庭審理的,就可以進行書面審理。

庭審結束,是否再次開庭,當事人只有請求權,主審法官享有是否再次開庭審理的決定權。

每一個法律程式是以相應法律文書的依法送達為結束。一個法律程式結束後,當事人不服裁判結果的,只能依法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或提出申訴或請求檢察院依法抗訴,當事人不能要求重新開庭審理。

一審開庭不質證,二審不開庭,能要求重新開庭嗎?為什麼?法律新視點2020-04-20 10:02:47

可以以“新證據”要求再審。

一審開庭不質證,二審不開庭,能要求重新開庭嗎?為什麼?巴士底獄32020-04-27 11:27:07

可以啊,這個法律有規定,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做審判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