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孩子小時拋棄孩子,生病了要求孩子捐器官,孩子該不該捐?淺碎淺淺2018-09-06 16:13:05

如果是我,當然不會捐。

題者說父母重男輕女,也就是還有孩子了,還有一個男孩,為什麼不讓他捐,而跑過來要女兒捐,還是自己拋棄多年,未盡一點養育責任的女兒。只生不養,而且是因為嫌棄是女兒才不要的,可以說明,根本不是他們的期待,就像垃圾一樣扔出去,現在想撿回來,不是道德驅使,只是想割人家的器官罷了,可見這是何其狠心的父母。

如果陌生人,覺得值得,都可以捐,可是這種道德敗壞的父母,不值得。你當她是父母,她有真的當你是子女嗎?

血緣不能成為一道道德枷鎖。

還有,那些搬出善良道德論的人,我只能說,事情不是發生在你身上,你當然可以以道德最高點的方式在語言上發出呼籲了。

記得一個很小的故事:說一個父親回家,看著一個母親在那裡打罵孩子,父親沒有做聲,於是自己先跑去把飯吃了,然後老婆還沒有停,就來勸老婆,人家還是孩子 別打了,老婆氣憤的說,這小子太過分了,煮得好好的一鍋飯,他盡然跑去撒泡尿在裡面,你說氣不氣人。父親聽完,直接說了一句,老婆你休息一會,讓我來。

故事雖然只是故事,可是也告訴我們,不是自己親身經歷,怎麼會去感同身受。所以要捐和不捐,不要有道德約束,想捐就捐,不捐就算了。

最後還是那句,如果只是想要腎,跑來尋女,這種母親不是母親,是惡魔。子女不是私有物品,想割哪割哪,就算是物品,扔了20年,還想找回來?連生活用品都要呵護才能使用長久,何況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