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販子應該判什麼樣的刑法才能杜絕人口買賣?
向來懟到沒人敢吱聲 發表于 遊戲2021-03-29
凌遲,然後拍個影片,就給監獄的犯人們觀看。我估計應該會有很大的震懾效果。大多數都不敢再犯案子,當然有些人再犯案可能會更殘忍。不過我估計總體還是不敢的人更多。
人販子是害一個家庭,也是最嚴重的犯罪,更是國家文明的底線,建議凡是拐賣婦女兒童,都要槍斃,這樣才能震懾罪犯!
對於人販子只有“割”殺才會戒狠。特別是幾代單傳的人家,給你一個人販子把小孩給賣了,想想這些人家怎麼活下去。所以對人販子的處罰是不能手軟的,其他事能手下留情,唯獨處罰人販子千萬不能手下留情。給社會一個平安!
人才有人道,對於傷失人性的人,比如搶劫殺人、販毒、販人、黑惡巨霸、鉅貪、巨腐、巨詐等等,淪為畜牲道,該宰就宰,該殺就殺。殺雞給猴看,才能給這些畜性以警醒,杜絕這些事再出現。如此,才能乾昆清明,國泰民安!
頭條明的暗的呼籲了好幾年了,廣大人民群眾也是異口同聲也是要對人販子處以極刑,可是有用麼,沒見法律有啥改變,其實吧不如法律再溫和一點,規定,誰家的孩子丟了,拾到孩子的一方姑且這麼稱呼人販子可以與丟孩子的家庭協商要不超過一百萬元的辛苦費,這樣孩子又回來了,不會受到傷害,多好!
抓一個殺一個。
最少三十年以上,嚴重無期徒刑,死刑唄!這樣才會杜絕
要堵拐買兒童、必須要用最嚴厲的刑罰制度、只要是拐買兒童參於者都要立即死刑、及參於人的家庭成員全部包括老少都20年刑期抹收家庭成員全部一切財產、然後再當地公佈結果、像這樣今後絕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效果非常好。
“抓一殺一”,這樣就能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因為人販子比殺人犯帶給傷害者家庭的痛苦是無休無止的。
拿出菲律賓打擊毒犯及吸毒者的做法嚴懲人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