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傷殘鑑定受民政補助標準?使用者59144240008322021-10-10 19:13:27

殘疾人生活補助標準

1、平均生活費:可以從醫療事故發生地統計部門(如統計局)得到。部分地區的該項統計指標不是以“平均生活費”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費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賠償年限:最高不超過30年,但是《條例》沒有規定如何具體計算賠償年限,實踐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計算。由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假定我國的人均壽命是75週歲(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假定的人均壽命70歲相比,延長了5年),故該項中“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的規定,可按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的方式進行計算:60週歲計算5年、61週歲計算14年、62週歲計算13年、…68週歲計算7年、69週歲計算6年,依次遞減,70週歲以上按5年計算。須注意計算年限確定後,仍要乘以傷殘等級係數。

3、賠償係數:與傷殘等級具有對應關係。傷殘等級越重,賠償係數越大。根據與《條例》同時生效實施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醫療事故的等級與傷殘等級具有對應關係,即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具體是一級乙等醫療事故患者的傷殘等級為一級,二級甲等為二級傷殘,二級乙等為三級傷殘,以此類推。這樣,最重的一級傷殘,賠償係數為100%,二級傷殘為90%,以此類推,十級傷殘的賠償係數為10%。評定傷殘等級的主要目的是確定賠償係數。

4、關於傷殘評定的時間,因為該時間將直接影響傷殘等級。但是,《條例》沒有對此做出明確規定,可參照“治療終結”規定。例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規定為“醫療期滿”,《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為“治療終結”。

5、公式: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殘疾人醫療、教育補助標準

1。重殘定補:每人每月200元。

2。醫療康復費(低保定補):補助標準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補助:無法繳交學雜費,補助標準為1000至3000元;

4。安裝假肢、矯形器,實施肢殘手術等,無法支付費用的,補助標準為1000至3000元;

5。住房補貼:1000至3000元;

6。突發重病住院或罕見病住院治療、重度精神病殘疾人長期住院治療、家庭經濟困難的,補助標準為2000至3000元;

7。發生火災、水災、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補助標準為3000元。

8。殘疾學生透過高等教育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試錄取進入高等院校後,支付學雜費困難的,在校期間可申請學雜費補助,補助標準為大專每學年3000元,本科每學年4000元,研究生每學年5000元

農村居民傷殘鑑定受民政補助標準?使用者86996232064112021-10-13 17:01:13

1、殘疾人城市低保補助: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殘疾人員可全額享受低保待遇;

2、糧油供應幫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糧油供應幫困補貼;

3、殘疾人農村低保補助:具有本市農業戶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均納入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無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全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