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副總由股東還是董事會任命?
錦帛蒼鷹 發表于 遊戲2022-10-12
企業副總是由總裁或者總經理提名,交董事會討論並投票表決是否聘用,董事會則是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透過即可聘任公司副總。
同樣的產生辦法也適用於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但總經理的聘任稍有不同,就是其提名權在股東會和董事會手裡。但聘任表決權還是在董事會。
企業副總由董事會任命。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四)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