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和妻子和女兒生活在一起,是包庇罪嗎?一個看客mm2022-06-25 00:30:57

他的妻子和女兒是構成犯罪的,但是構成的是窩藏罪,不是包庇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窩藏罪是指為犯罪行為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這是指將自己的住處、管理的房屋提供給犯罪行為人或者給予犯罪人錢、物,包括食品、衣被等,幫助其隱藏或者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

簡單來說,包庇罪是指向司法機關提供假的證明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而窩藏罪是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使犯罪嫌疑人不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