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與聘任有什麼區別呢?白絲1772019-07-12 10:20:15

1、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透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

2、聘任制是指用人單位透過契約確定與人員關係的一種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單位採取招聘或競聘的方法,經過資格審查和全面考核後,由用人單位與確定的聘任人選簽訂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和受聘人員職責、待遇、聘任期等。

3、聘任指的是聘請任職,一般比較專業技術職務就用聘任。

4、聘用指聘請任用,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

擴充套件資料

聘用期分為“無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聘任期是崗位的任期,一般1—3年。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聘任合同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與用人單位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籤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