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因為分家,房子需要改戶主,有哪些流程呢?該注意什麼?農夫三叔嘟嘟嘟2018-11-21 11:39:41

你好,我來回答你的問題,現在農村居民在集體土地上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原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應登出後才能過戶。其實你現在過戶就相當於買賣房屋一個性質,

一、買賣房屋所需手續:

1、房屋所有權證齊全;

2、買賣協議雙方簽字,村社簽章;

3、完稅證明;

4、買賣雙方為本經濟合作社證明;

5、收款收條。稅金繳納情況各地不同,需要諮詢你所在地的稅務部門最高人民法院在(1992)民他字第8號覆函中規定:農村房屋買賣應具備書面契約、中人證明等要件,要求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

此項規定肯定了農村房屋買賣原則上不以所有權登記未生效要件,只要求辦理登記手續時才以所有權登記為生效要件。

我國《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農村房產買賣即便未辦產權過戶,登記合同還是生效的。(前提是同一村集體組織經濟成員)房產過戶又稱為所有權轉移,所有權轉移的種類又:買賣、贈與、繼承。你要過戶可以選擇前兩樣。

二、辦理方法:

1、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到當地地稅部門繳納應繳稅收;

3、到房地產維修基金部門辦理維修資金轉移登記或繳納維修資金;

4、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資料,稽核通過後於7個工作日內領取證件;

5、領取房產證後到國土管理部門辦理國土過戶登記;

拓展資料

三、需要資料:

1、賣方需要: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房屋權證等。賣方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如果是單獨所有也沒有隱形共有人的可一人辦理;

2、買方需要:身份證。如需要辦理共有人同時提交共有人身份證。買方辦理共同共有的提交請屬關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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