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房改的公房徵收補償是否要先進行房改?
laogan15 發表于 家居2021-12-20
企業過去是福利分房,之後房改補交一定費用即可辦產權證,如企業未履行這個手續是失誤,亦無權收回為公房,和現實公租房應有本質區別,因此,未房改的徵收只能按市場價與住戶簽訂賠償協議,住戶只能按原規定與企業補交一定費用。
據在下看到的,鄰居是公房(
在此著重強調是計劃經濟時代的老公房,不是公租房或廉租房,持有租折),遇到徵收,補償時,我簡單的說,例如私有財產的每平方2萬,公房的只有1。8萬(就是要補2千給國有公房中心)。
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部分公房都私有化了,但也有部分沒有私有化,還是原有部門的,比如有的企業早就倒掉了,沒有人管了。對於這部分住房,房改不房改都不是問題,關鍵是要補償這部分公房福利的權益。1,可以按照貨幣補償:比如,按照福利分房的優惠價格計算,再計算當前拆遷安置的價格,兩者之間的差額,大體就是安置的補償價格。2,沒有貨幣補償,那就必須安置一個沒有所有權的公房讓他安居。
過去單位福利分得房子,除了宅基地是公家的外,房子是獲得者對該房有不可侵犯的私有專屬權!
當然
肯定是要先房改再拆遷。
我來專業回覆。不需要的,參照承租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