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一隻流浪貓,結果看到貓主人貼的偷貓死全家的告示,我怎麼辦?
棉花糖123928770 發表于 家居2021-12-18
撿的是流浪貓,又不是偷的,如果貓真的有主人就趕快還回去啊
還回去,就不是偷了。
貓忘記自己在哪裡了,自己走丟了,這不是偷。
有時還有老人走丟的呢,你能說偷爹嗎?
直接還回去是有理說不清(看到告示才不得不交出來的),背地裡的謠言傳得飛快,最後搞得自己一身騷,這種例子太多了。
所以我覺得還是放其出門吧,從哪裡到的你家來,也放歸哪裡去,不要再管了
別人家的貓,你應該還回去。你以為是流浪貓收留了一段時間,屬於無因管理,既沒有主觀上要偷的故意,也不是要從中得什麼利益,只是好意的收留照顧一下而已。既然知道它是有主人的,就應該還回去,還的時候說明一下就是了。如果拒絕不還的,雖然達不到偷盜的程度,但是至少是侵權了。當然如果主人態度不好,你可以要求你收留這段時間的管理費用,比如食品,貓窩貓砂等等投入,這些都是你合理要求,無因管理要求對方支付管理費用,法律上也支援的。如果對方態度惡劣,還到處詆譭你,那麼就是他對你的侵權了,可以向法院申請讓對方賠償,並消除影響,比如賠禮道歉,登報澄清等等。
在告示下寫:我撿到了,不是偷,如果你在告示下面道歉,我再還你。
撿到一隻貓,若看到了尋貓啟事當然應該將貓還回去,但是遇到這種缺教養的一般你還給他也得不到好臉色,不如找個寵物店賣掉它,省心不惹閒氣。
他咋證明那是他家的貓?有牌麼?
如果吃了就當不知道沒吃還回去唄
趕快還回去,說明原因就行了。有些事情越簡單越好,不要想那麼多!
扔了,讓貓繼續流浪,告訴貓,你的主人找你呢,自己回去。我沒全家陪你。
寫一個招領養的啟示,說自己撿到一隻貓養不了,也沒人認領,現在幫貓貓找新主人[吃瓜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