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練武律師2018-08-28 21:08:39

出資和股東資格之間,有一定的關係,但並不能說出資了就一定是工商登記的股東,或者說,沒有出資就一定不是股東。

1。目前,絕大多數的公司登記,都採用認繳制。也就是說,股東的出資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位即可。三十年甚至五十年到位,在法律上也都是不做限制的。因此,已經具備股東資格,但此時股東仍有可能沒有實際出資。

2。現在的“人力智本“時期,商譽、資源、技術、市場等都可以作為合夥的“出資”,用股權協議的方式進行私下約定。但作為工商登記來說,目前的法律並不認可以上的出資方式。解決的辦法可以由其他股東代為出資‘,或者用企業的利潤優先分紅的方式來出資。在這種情況下,雖未實際出資,但也己經具備股東資格。

3。在股權激勵過程中出現的股權贈予,或股權繼承,新加入的股東並未出資,也可以具備股東資格。

4。在股權激勵的所有非實股激勵模式中,激勵物件雖然己經支付了購股對價,但取得的可能是虛擬股、分紅股等,對外對內都不是法律上真正的股東。

5。代持股權的隱名股東,未向其他股東公開並得到實際認可,即未顯名化的情況下,雖然己出資,但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股東,難以享受和行使股東的權利。

總之,作為股東其名下肯定是需要出資的,但在出資的時間上和實際出資人這兩個維度上可能存在變化。這值得創業者矛以充分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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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蘇村野律師2018-08-28 15:39:41

作為發起人股東,現在是實行認繳制,不論你現時出資,還是按約定的期限出資,總之得出資,起碼公司的帳面上得有體現,否則就是刑事問題;作為股權轉讓獲得的相應股份,原則上支付的對價可能是金錢,也可能是被認為是等值的權益,例如,有的人沒有出錢獲得的股權,俗稱“乾股”,還有為激勵員工的股權期權,從感覺上都沒有實際的出資。

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菜叔修煉記2018-08-29 06:51:03

我看了幾個回答,有些還是律師,一個簡單問題讓你們說那麼複雜,還誤導人,真是不敢苟同。

出資就是成為股東的必備條件,無論你用貨幣、智慧財產權、不動產,都是出資,只是這個資的形式不同,這裡的資是資本、資產的意思,不是那幾個律師說的資金的意思。

認繳出資也是出資,不管認繳期限多長,一旦認繳,就形成了股東對公司的出資義務和負債。如果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需要承擔嘗還負債,認繳未實繳的股東要以認繳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老白稅稅念2020-12-25 14:42:46

出資是股東取得公司股權的重要依據,股東的出資行為應當嚴格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公司則依據股東的出資給股東開具《股東出資證明》,以證明其股權。老白最近了解到了一個新的現象,接下來老白跟各位分享下。

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

今天老白就來分享一下,不想看下面文字部分的,可以直接跳轉老白髮布的影片,一睹為快

股東未足額出資,導致公司被納稅調整?

股東的認繳誤知

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已發生改變,由

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不需要股東在開立公司時馬上將認繳資本存入公司賬戶,而是要求在公司進行變更、撤銷時需要補足股東當初設立公司所認繳的資本

這就造成了一個問題:公司股東在進行認繳款項的時候,沒有根據實際和未來計劃考慮,隨意根據個人喜好進行認繳金額,但是股東又受資金限制

認繳金額部分

又遲遲不到公司賬戶。

這就造成了兩個後果:

一、股東個人對公司形成了負債

股東因認繳資金無法實際繳納,公司和其他股東可進行以下操作:

(1)公司可要求欠繳股東補足,同時要求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發起人出資不足,其餘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公司設立時,股東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債權人有權要求其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公司可透過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協議對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未足額出資、遲緩出資、虛假出資、瑕疵出資的股東的股東權利作出合理限制,如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

(5)公司的債權人可以主張、沒有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承擔補足賠償責任。

因此可見由於一個股東的出資不足,不僅影響自身對公司股權的佔有,後續利潤的分配;同時還對其他股東造成連帶性的影響。

二、公司因股東無法及時出繳而造成資金上的短缺

都說商場如戰場、金錢就是時間。公司因股東無法足額出資而造成資金短缺,

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需要對外進行借款。按理來說,公司因運營而產生的借款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但是由於是因為股東無法及時出資而造成的公司資金短缺,借款金額需要扣減股東缺資的款項,且對應的股東缺資而產生的利息也是無法進行扣除的

舉個例子:一位股東缺繳100萬元,公司因經營資金問題向銀行借入200萬元,產生利息4萬【利息比例是不真實的】

那麼公司在進行稅前扣除專案填列的時候:向銀行借款借入的200萬需要減掉股東缺繳的100萬而產生的對應利息2萬(4萬的1/2),在進行扣減的時候只能抵扣2萬元的利息

如何解決股東出資問題

首先在填寫公司章程的時候,對於股東出繳資金的時間限制越靠後越好

,如果出資時間限制寫得提早了,但是股東又無法進行全部實繳資本,這就會導致後期公司對外借款用於經營的時候,所產生的利息時無法進行稅前扣除,這無形之中是會增加公司的成本的

其次股東在進行認繳資本的時候,應當考慮自身情況和條件,進行認繳金額

;切記不要好高騖遠,要不然如果後期股東無法實際繳納的話不僅需要補繳、還需要支付違約金,

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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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稅務問題詳解2018-08-29 13:59:57

是的,但出資並不僅僅是貨幣才可以,像智慧財產權、不動產也是可以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

不出資就不能成為股東嗎?出資是否就是股東的必備條件?股乙己2018-08-28 16:15:05

兩個問題,我一個一個回答

1,不出資也能成為股東

2出資不一定是股東的必備條件

理由,我們國家的《公司法》有明文指出,公司的出資形式可以多種多樣,除了現金出資外,還可以技術入股,資產入股,比如土地,廠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