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局和民政局都查不到結婚證怎麼離婚?使用者87524291863932019-09-23 13:38:10

  一、結婚證補辦時間

當天拿到結婚證

倘若各項證件、材料等都帶全,各項稽核也都通過了的話,民政局工作人員會當場給大家補辦結婚證。

  二、補辦流程

  1、準備好補辦材料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查檔證明、結婚證丟失證明以及三張二寸近期雙人合影照片。

注意:

倘若結婚證只是損壞,但仍能反應原貌的話,就不要原婚姻登記處或檔案局開具的查檔證明了,不然查檔證明是必須要攜帶的。

如果婚姻檔案遺失,當事人則要出具一份婚姻狀況證明書,這份證明可由當事人單位、近親屬、村(居)民委員來寫,也可以直接拿著標明婚姻狀況的戶口本來證明。

  2、去民政局提交補辦申請

準備好所有材料之後,當事人們則可以去原婚姻登記處提交補辦申請,工作人員在稽核完各項材料之後,倘若一起符合規定的話,則當場給新人補發結婚證。

  三、補辦須知

  1、補辦結婚證上的日期

結婚證重新補辦之後,其上的領證日期不再是當初領證日子了,而是現如今的如日子,不過這段婚姻的起效時間還是從當初領證日期開始算起。

  2、補辦可以只去一人

補辦結婚證是在夫妻雙方婚姻關係早已締結的基礎上,因而一方證件丟失,就可以只去一方進行結婚證的補辦工作。另外,找人代理補辦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寫一份委託書,其內容應包括當事人當初領證日期和領證地點、目前婚姻狀況、委託原因、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