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供熱斷網後,仍然要繳納20%借光費,是否合理?
加迴圈水泵,或者找專業人士疏通管道
適當收取合理,因為管道是公用的,平時維護,當你需要接通時也方便
說什麼借光費,都是供熱公司矇騙老百姓變相多收錢一種手段罷了。
供暖條例明確規定分戶供暖要安裝計量和調控裝置,既然有這些裝置,使用者就應該能自己調控溫度高低,用多用少按量收費,你收什麼借光費?供光也是借了鄰居的光,與你何干!
為什麼供熱公司不按視定按量收費,這裡貓膩太多了。
荒誕的借光費,暖氣能如此,試問各家用煤氣或電器取暖也要收取鄰里的借光費用嗎?那夏天用電降溫也要收取鄰里的借光費用嗎?再問暖氣總管從沒有使用的居民人家裡穿行,居民如果要求改出去,不得佔用私人空間,否則要求補償佔用空間費,熱力能做到嗎?一個霸王式的企業是在“要挾”式服務,讓老百姓真的很無奈啊…
每戶每家都安上熱表就沒這些事情了。只有一戶一表。是熱水錶。用多少熱花多少錢?
稱基礎熱費更恰當。一是管線是公用的,不因報停,管線的老化、折舊、維修等不會發生。二是報停需要關栓、短管、檢查等管理工作,不會因為你報停這些費用就不發生。三是熱損耗,房屋結構導致使用者之間不是隔熱的,樓內公用設施(如上、下水)防寒防凍措施不會停止。這些都將產生費用。個人認為熱費結構比較合理的是基礎熱費加供熱熱費。
太合理了,因為我們這報停要繳納60%取暖費的……
所謂,餘熱費就是偽命題,諸多理由都是站不住的,任何額外收費要有聽證會,爭求群眾普遍意見,經上述程式後再由政府相關機構核准,這項收費才是合法的,否則就是非法。
得看對準說,對熱企就合難,對業主就不合理。最主要的要看政府站在那個位置上,為誰的利益服務。
這個是合理的。我們這因為住戶要求停暖,需在供暖日前30天向熱力公司報停,並交納該年度50%供暖費,由熱力公司專業人員鎖死暖氣閥門。而且是隻能一年一次報停。這50%相當於借光費了。
不裝暖氣也要繳這個費嗎?
太陽下班了,月亮的光,普天下的百姓都要交點借亮費唄!
這是合理的,而且完全有法律依據。單單從住戶的角度來說,也應該交納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因為完全斷氣的話,家管道可能凍裂,你維修的費用非常高!哪多哪少!
不知道您的所謂的借光費,但我知道一般使用者辦理停熱再次恢復供熱需要繳納200左右的開通接管費,開通費主要是使用者停熱後直接斷管防止偷熱的人工費。
反正在收,而且有相關檔案作為支援
現在都是這樣的,斷了網還需要交餘熱費
你講的過供熱公司你就可以不用交,但你講不過那就交了吧。主要看你氣質!
這個問題就是,萬一你是樓層的中間戶,即使你關停了暖氣,你的隔壁開著暖氣,你也會輻射到他們的熱量,房子也不會太冷。但是,如果能夠做到真正的入戶熱計量,那麼,可以不用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