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了,如果1000元錢可以租一個女朋友或男朋友回家呆一個月,你會租嗎?
真的沒什麼意義,還不安全,你這樣真不如多花時間找個。實在沒有多陪陪父母,讓他們說說也是他們對你牽掛和關心。
家本身應該是一個能讓自己輕鬆愉悅,放下一切的好去處。但是如題主所說的那樣,感覺回家變成了上班,例行公事!如此的不堪重負又或者是勞民傷財!父母催婚,無非就是傳統的觀念,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又或者題主真的年紀很大了!這得父母跟你都要坐下來從兩方面入手聊一聊:1、你是否願意找物件,為什麼沒找物件。2、父母對婚姻的態度,哪家當爹當媽的不盼著自己孩子有個好歸宿!它們也怕瞎了眼。所以租女友,真沒必要!丟臉。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功能障礙呢!
這麼便宜嗎?不過也不會
幹嘛要租?租了幹啥子嘛!
有那個閒錢拿回去給我爸買菸買酒買衣服多好!
找個陌生人回家還要管他吃管他住!我們那裡領物件回家父母老人都興給紅包!才不要他白去拿紅包!
再說了我爹說了讓我好好工作不要早戀!我姐說了外面的男人不靠譜讓我回老家找!!找外地的以後被欺負她們一會趕不到!!
白給都不要!還要花錢租!腦子漏了!
有錢是可以的,沒錢是萬萬不行的
簡單說這個問題完全不合理。
單純從價值來說,一個人過年不回家與家人團聚,並且時間長達一個月,居然只值1000塊?過年期間,一天1000才差不多吧。所以你這個問題毫無意義呀。
說白了,如果真的有這個,我想肯定很多人願意,畢竟不想那些有的沒的,至少家裡人不會煩你,還花不了多少錢。但現實來說就完全不可能了。
真有這種事,說實話一般人花不起那個錢,花的起那個錢的。。。話說回來,花的起那個錢的,一堆人倒貼了,還花錢幹嘛呢?
不會。有這錢還不如給父母花了。何必為了敷衍父母欺騙他們?
如果用一千元租個異性戀人回家,是否願意?這問題即有趣,又容易引起道德爭論。那麼到底願不願意呢?
針對這個問題,也問過一些人,我們來聽聽他們的回答。
村頭開拖拉機的阮大爺(70)。
他的回答是:不要了,機器不行了,(個人表示理解無能,租女友和機器有什麼關係?)
阮家太婆(70歲,阮大爺家,家主)。
她的回答是:租兩,讓阮大爺看看世間硬漢子。
隔壁王叔(50歲)。
他的回答是:不行,家裡母老虎看得嚴。
在我再三追加條件下,如下條件王叔表示可以昧著王嬸接受。年輕,漂亮,不帶回家。王叔還表示,條件很艱苦,他也是勉強答應的。
王嬸(50歲)
她回答沒有說行不行,要不要,倒是問了我許多關於男方的條件,最終表示可以加個微信。
趙小姐姐(30歲)
趙小姐姐說:堅決不行,並表示家裡有娃要帶,還燉著老湯得去關火,接受採訪無力。瞬閃了。
李逍遙哥哥(30歲)
李家哥哥問我:是不是有門路,可以微信轉賬不?家裡老人摧得緊,反正自己也不虧
學校門口堵到的小哥(18歲)
男生a:爺我有的是女人。
男生b恐懼的發抖說道:我身上沒錢。(這小哥,我還沒問呢!你去哪?那裡是保安亭,我是好人哪!好人……)
男生c:女友,是什麼公式?
學校門口堵到的小妹。
女生說:長得像像鹿晗嗎?
我還沒回答,遠遠的一群女生高喊著鹿晗,鹿晗,鹿晗的名字衝著我們跑來,結果發生了嚴重的踩踏事件,我現在的老腰還疼著呢?
採訪完畢!
以上是我以一種比較有趣的情景劇,分年齡層來回答問題。租不租異性戀人的問題,從個體上出發,願不願意租借個人覺得由幾個前提決定,個人經濟,個人身體狀況(主要看荷爾蒙分泌情況,說白了是性需求),周遭環境(主要是家庭因素)。
其中家庭因素會成為租借的主要決定起因,而個人狀況(性要求)是決定因素,也是一部分的主要起因和決定因素,因為總是有人動機不純,也有人就衝著動機不純的主出賣的可不止自己的時間,還有身體,這也是租借異性戀人會成為道德爭論的原因。
戀人與炮友其實一線之差,純愛有嗎?有的(人總是要有夢想的),只是我沒見過。無性的愛情可以嗎?不可以(起碼我國對於無性婚姻的定義是病態婚姻。),所以,租個戀人,發不發生關係?能不能發生關係?從業者怕也有想著無所謂,有錢拿,有得玩,一切都可以吧!
我們不排除有柳下惠者,也不排除有貞節烈女者,但我們也不能否認“食色性也”者。只要這些人在,租借戀人,就變性為賣淫嫖娼,這個道理就像毒品一樣,毒品是有醫藥功能的,但只要有一小部分人濫用,對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它就是毒品,就應該禁。
所以道德層面上人是不能接受租借戀人的。
總結一句話,我們因為高尚的情操我們努力不去租借戀人,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別逼我,再逼我,我租一打。
不會租。
首先就是,做不了這樣欺騙父母的行為。心裡難安。一個小謊以後要用一個更大的謊來圓,想想就頭疼。如果租了,按照人家的職業素養,那肯定表現的絕對很好。我父母肯定是比較滿意的,要是之後和她們說分手了,我父母或許會覺得我腦子有包……要是說是假的,想想父母強烈的要外孫子的心理,這樣欺騙老人家,好像不太對。所以是不會租的。
其次就是,1000塊也太貴了。大過年的,拿不出來。
請問去那租
還沒到那個地步,我想我也不會租吧。
不會,容易被催婚
沒有意義,我也單身,但我知道父母要的是兒女的幸福,不是一場有預謀的欺騙。
是沒有人願意被租
1000塊只是一頓飯的事情,要租人家一個月,還不如在家待著好好陪家人。
自欺欺人的事 有什麼實質意義嗎?這樣對你又好處還是對你父母有好處 遇到事要想法辦解決 不要 逃避現實。 一直逃避現實的人會容易廢掉的。 我現在就廢掉了 。
不會,感覺時間太長了
我不會,因為沒錢哈
我肯定不會租,帶一個陌生人回家過年,想想是件很恐怖的事情,有那個錢還不如給家人多買點東西或者給自己多買點好吃的,帶個陌生人會很不方便的!
不會 騙親人開心自己不開心為難自己的內心
非常有必要,價效比超高不說,甚至還極有可能弄假成真。你們知道帶一個真女友回家的成本有多高嗎?
有女朋友還租什麼。
1000塊錢一個月,我的天,想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