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進行老舊小區改造,但有很老舊的房子,應不應該拆掉重建呢?
我覺得因該拆掉重建。像我母親那個小區,房子是80年代的。40多年了,無論從設計還是屋裡管件的壽命都老化了,牆皮一扣亂掉,能漏紅磚,過去都是磚牆。不像現在有混凝土澆築,人家裝修公司都怕這種老房子。外邊再粉刷也不能遮蓋裡邊的糟,都是面子工程。還有裝電梯,恐怕電梯的壽命沒有到房子都承受不住了,還是拆了重建的好
在老舊小區改造中,不要搞樣子工程,不要搞形式主義,對二三十年的空心予制板老舊樓房應該拆掉重建,原因只有一條,它是危房。
國家出政策,免收重建的一切稅和費。並每戶財政補助予以支援。
老舊小區改造,我認為是浪費金費,因為改造只是表皮,實質改造不了。有的老舊小區有很多安全隱患和環境問題。除非把所有安全隱患和環境全部改掉,①各種線路②消防通道③漏水問題④環境衛生⑤釆光問題
老小區,都不是框架房子,這樣的房子,都建築於80年代,70年代,沙子,黃泥,水泥板,沒有維修價值,電線老化,管子老化,樓梯走廊,都是管線和管,走樓梯都不方便,沒有維修價值,就是拆了重蓋,這樣的房子
汽車廠最多,
有比故宮還舊的沒有
哪個老舊小區 改造了 加上電梯 最少也要 住上二三十年 或者 四五十年 值得 比起推倒了 重新建設 省多了 關鍵是 還方便了老百姓 真是一舉多得 為政府點贊 昨天河北省釋出 給多層的房子 加蓋一層出售 賣房子的錢 安裝共享電梯 一樓也可以選擇換到頂樓 也可以要補償 這辦法不錯 大家都獲得利益 辦法總比困難多 高 實在是高 《新民法典》238條規定,只要符合雙2/3和雙3/4的規定,就可以裝,青島市政府正是根據238條第7款的規定,廢除了以前的一票否決制。 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應該根據房屋的年齡,逐步列入拆遷重建,這樣的房屋地段都不錯,如果建成小高層,原有業主出資,國家出資,投資方加入,應該是有利可圖的,而且銷售也不會錯,因為房子的銷售量就是地段,地段,加地段。
像平方,破爛不坎,三無這樣的房子,生活不方便拆應該重建,
無利不起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