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業雖說有意願重視安全管理,但為什麼不是刀壓在脖子上不進行安全投入呢?
資本主義人事 發表于 家居2022-08-10
有《安全生產法》,也有專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對於各行各業,特別是特種裝置的生產、使用都有針對性的規定。
對於中小企業,其制度相對大企業來說略有欠缺,且主要以生存為目標,為了追求低成本而放棄(或關閉)了必要的安全設施、把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鎖進了抽屜,日常生產活動中又抱以僥倖心理,這都加大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多數企業都是直到發生了事故,特別是發生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事故,才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
不過對於那些目標屹立百年的企業來說,則不會短視看重眼前的利益,而放棄長期的公司對於安全生產的承諾。
下面我們以生產建築企業為例,談談常見的不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現象。
1。 安全帽佩戴不規範(不繫繩帽)或使用過期的安全帽(安全帽有效期一般為30個月);
2。 安全防護眼鏡缺失或用劣質眼鏡,起不到保護作用;
3。 焊工不使用面罩或不穿焊工工作服(多為灰色,褲腿沒過腳面);
4。 乙炔氣切割時氧氣瓶(藍色)和乙炔氣瓶(白色)間距不足6米,且氣瓶距離動火點過近。
5。 安全帶使用不規範,諸如用不使用五點式安全帶,在距離地面2米左右的地方使用帶有緩衝包的安全帶,使用單掛鉤的安全帶,安全帶沒有高掛低用,把安全帶的兩個掛鉤掛在一個地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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