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綠化也是業主共有的,這樣亂拆亂搞,可以用物權法和小區物業打官司。
小區管理首先是物業,下發停工通知。上報業主委員會。小區建設首先要經過業委會同意。但綠化面積,樓頂地下加層,消防通道,逃生救援通道,改變房屋外觀,底層臨街改變規劃設計是絕對不允許的。由業主委員會開會透過下發停水停電通知並上報住建局住保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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