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珍惜當下2021-01-04 07:59:24

通篇看下來,只是覺得題主是個自私且自我主觀非常大的女性。

兩個人的婚姻關係,外人無從評價,更何況知乎的虛無縹緲的我們。因為問題的存在,我們就茶餘飯後閒聊幾句。自己的婚姻自己清楚,相知相戀懷孕結婚離婚,這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可能只有身為當事人的你們才知道

懷孕四個月辦婚禮,你認為是道德,我認為是負責任。這點不展開。

因為什麼原因離婚,題主只是用異地二字總結,重點在於男方提出,可以隱隱感覺問題在於男方,所以男方淨身出戶並且約定了孩子的歸屬和撫養費的支付方式與金額。。

以上都可以認為你們屬於和平分手協議離婚,並對夫妻之間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撫養費金額等都有了明確的約定。

但是你再婚後要求孩子不叫前夫爸爸而叫他叔叔,這個就過分了。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題主自以為是的剝奪了前夫作為孩子父親的權利,但是還要前夫履行撫養的義務,請問這個樣的行為對等嗎?公平嗎?這裡都不說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按題主的思維邏輯,換句話說,既然是叔叔就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呀,對不對。既然現在的老公叫爸爸,那現在的老公就應該承擔起一個個爸爸的責任不是嗎?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按題主所說,你們之間已經就撫養費達成一致,前夫每月支付2500元,這點符合協議的約定。

當然撫養費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適當增加撫養費的比例的。但是這個是有條件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的相關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而題主所說小孩子年底要上小學了,想讓他上私立的,一年學費三萬。說到這個表述的時候居然說讓叔叔湊一湊,真的不知道題主的邏輯在哪裡。

小學是九年義務教育,公立學校的教育水平完全可以滿足現階段孩子的教育需求。而讀私立小學,必然會產生額外的高額的學費。題主在選擇叫孩子進入私立學校就讀事先考慮自身的經濟能力並結合當地的生活水平。增加上述費用需要和前夫協商一致。但是這個前夫並沒有同意。所以以上私立小學為由要求湊一湊費用的問題不符合要求一方支付或增加撫養費的正當理由。

小孩也有他的份,他不給撫養費是不是太沒人性了?

這個是題主的原話。那麼題主不叫孩子叫前夫爸爸,難道同樣過分沒有人性嗎?

譴責別人的事後應該先想想自己到底做的是否正確,是否真的知道知心比心了。

建議題主先把自身的問題擺正態度正確對待,然後在和前夫商討其他的事宜。

還有你現在的老公不是很好嗎?不是想把孩子當自己的孩子嗎?怎麼這個錢不願意出呢,他不是很愛你嗎?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卿月2021-01-04 19:34:33

感謝 @季明晨 大佬邀請回答~

此題戲劇化更新來了,

往下滑,更新在原回答下面

原回答——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我的建議是:

為了小孩心理發育健康,為了家庭和睦,題主也不用跟前夫過多糾纏了,可以直接把撫養權轉給前夫,每個月給前夫2500,讓孩子喊你“阿姨”就好了。

這樣也是比較公平的。一切以孩子成長為第一位。

至於我為什麼這樣建議,我在這裡列出幾個點:

1、題主現在的老公是孩子“爸爸”

“離婚後我找到了現在的老公,當時孩子還小 跟前夫很久沒見,我跟他說現在的老公是他爸爸”

這樣對孩子對我們的小家都更融洽一點,就不讓小孩知道她親生爸爸其實跟媽媽離婚了,現在的是後爸,就讓她覺得現在家裡的是自己的爸爸對她成長最好。

2、題主前夫是孩子“叔叔”

“避免小孩跟前夫見面,不想讓他再影響我現在的生活。但是最後一次見面一年前,我讓孩子叫我前夫叔叔,”

“讓他撫養費湊一湊每年給我打一次,儘量不聯絡,以後最好也不要見小孩了,或者偶爾以叔叔的身份看一下”

列出這兩個點,我想問一下:既然前夫成了“叔叔”,為何要“叔叔”給撫養費呢?叔叔在法律上是不需要承擔侄子的撫養費吧?

3、“叔叔”既要給撫養費,又不能跟“侄子”見面,還得給“侄子”湊學費

“然後小孩子年底要上小學了,我想讓他上私立的,一年學費三萬,讓他湊一湊開學給我。”

“他當時都同意了。現在半年過去了,我跟他要撫養費,發現他把我拉黑了,現在找不到他。我該怎麼辦?”

既要“叔叔”給撫養費,又不想讓孩子與“叔叔”見面,還要“叔叔”湊私立學校的三萬學費,題主這是又把這位“叔叔”當成孩子他爸了麼?

現在“叔叔”拉黑了題主,題主可以直接聯絡“叔叔”家人,將孩子的撫養權轉給“叔叔”(前夫),讓孩子認爹,每個月給前夫2500,再讓孩子喊您“阿姨”。

這樣既避免了家庭衝突,又能免去題主撫養孩子的辛苦,

和現在的老公也能更加融洽的相處。

這樣做,題主現在的老公就不用作為孩子“爸爸”的角色,去承擔做“爸爸”的責任和義務了。你們的小家庭也不用為了孩子的事情發生任何分歧了,豈不是更完美?

孩子現在還小,等再大些了,孩子再改口稱題主阿姨,就難了。

你們覺得呢?

更新來了——

在@季明晨 大佬的提醒下,我看到了這個提問,這個問題的題主和現在這個題主是同一個號,但是卻不是同一個“角色”。

話不多說,大家先看看這個問題:

我想讓男朋友降低給他前妻的撫養費,該怎麼做?

看完以上提問的知友們,你們說這“前妻”和前夫的現女友關係好到都用同一個知乎號了,怎麼還糾結這個撫養費呢?( ̄▽ ̄手動摳鼻)

對了,這位題主前段時間還特意在這個問題下作了回答,還圈到我了,大家也一起看看吧: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那麼,腦洞來了:

這個題主到底是“前夫的現女友”還是“前妻”呢?

ヽ(。ゝω・。)ノ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知乎使用者2021-01-11 05:21:56

不謝邀。。

淨身出戶,小縣城每月2500撫養費,讓你孩子喊親爹叫叔,他還沒人性??你想講法還是講理??

講法,法律規定孩子的撫養費是要給的,權利和義務對等,你讓你孩子稱呼自個親爹叔叔,讓他以叔叔的身份看孩子,就這兩條。。我會建議你前夫不再給錢,想要錢請你起訴,法院怎麼判怎麼給,這筆錢是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來判的。。而且,還會建議你前夫起訴你,申請財產重新分配,這事兒不管輸贏,有多大鬧多大,錢寧可拿去扔水裡聽響,也不會多給你一個大籽兒。。

講理,親爹就是親爹,叔就是叔,能一樣麼??親爹都變叔了,叔可真真犯不上管侄子上不上私立,更犯不上每個月都給2500。。想要錢就是爹,要完錢就是叔,你覺著這世道誰有辣麼傻??花錢買氣受???

好處想要完了,又啥也不想出,你淨想美事呢,你覺得世界上有這等好事麼???勞煩您老以後這類事兒憋邀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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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讓人扒拉出來了,這道題是在釣魚的哈,回覆的各位別太上頭了哈,看帖的各位也別點讚了哈,省得給人家白女票KPI。。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九苗兒2021-01-12 09:28:08

不謝邀,這都什麼毀三觀的爛問題。

你們離婚的時候對方淨身出戶,你多拿了一半共同財產,你們在小縣城,他付了遠超小縣城生活費標準的撫養費,小縣城千把塊一個月差不多了。

從經濟上來說,短婚,男方做到這樣,仁至義盡。帶孩子難,但是孩子不是他一個人生的,你拿的財產是你帶孩子離婚的條件。你接受了這樣的條件離婚了。

你現在說2500不夠用,你拿的不是2500。一個孩子的撫養費應當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你拿了一個月2500加上多拿的原屬於男方的一半共同財產還不夠養孩子?你的想法是,共同財產多拿的就該歸你,一個月2500才是撫養費,佔便宜就是應該的。有些房子比較貴的地方,半套房子的價格就夠把一個孩子養到18歲。

給孩子找繼父沒毛病,但在親爹盡到撫養義務的情況下讓喊親爹叔叔且不給探視,說破大天去你也不佔理。

你當然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但法官也是人,人家也有個人好惡,即便你前夫是個二傻子,法官點撥點撥,降低個撫養費甚至不需要再給撫養費都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人不要把事做絕了,你這事做的人神共憤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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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答案不知道給哪個大佬翻牌子了,突然熱度提高了。評論已經有點歪了。真女權也好,打著女權的名義反女權也罷,請你們閉嘴。我這個回答跟性別無關,批判的物件是題主做的事不上路子,既不講法也不講理,我原話是“這事做的人神公憤”,不是題主這個“女”人如何如何,誰再憋著壞心眼故意挑性別對立就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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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槓小縣城千把塊撫養費問題的建議去裁判文書網上去翻翻判例,看看普通收入人家的撫養費是怎麼判的。我說的是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撫養費千把塊差不多了。至於夠不夠,養孩子的錢上不封頂,再多也有嫌不夠的,量入為出。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的一方付撫養費,直接撫養的一方不是直接免除,是少付或者不付。司法實踐中會考慮雙方收入的情況,考慮撫養費的承擔情況,雙方都承擔是原則,一方完全不付是例外。

法院管不著大家生孩子,管不了你的錢夠不夠養孩子,更管不了孩子能受到啥優質的教育和醫療資源。法律只是底線,有些當事人實在沒有工作,判個幾百塊,也不論能不能執行到,表示當事人有保證孩子餓不死的義務而已。

這個問題評論裡不再重複了,跟個復讀機一樣我都嫌棄自己煩。

更新:評論裡有人說翻了題主的空間,認為問題是釣魚的可能性大。不排除這種可能。不過也有一種叫“公共馬甲”的號,多人共用的。看空間以為是個精分。剛才有人私語我,問我號賣不賣,就正好想到這個。話說,就我這種小透明的號還有人願意買?我真是好奇別人買了幹嘛用?公開宣告哈,我不賣號,不差這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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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更新

這個題主自己開了個回答還特意@我去看,說提問的號是公馬,前夫不是玩意,她有理。我問她離婚財產如何分配的,她不理我了。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水清淺2021-01-14 08:53:35

首先,這是釣魚帖,而且題主是惡意為之,故意挑起男女對立,我不知道題主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讓男人覺得女人都不是好人,對你有什麼好處嗎?但是下次做壞事前,麻煩先動下腦子,把主頁的資訊點,刪一下。要不然遇到我這種回答問題喜歡看題主主頁的人,你的目的就成不了了。

這是題主的主頁。(儘量不要點,不要為她這種人新增流量。)

風一樣的女人

你在2018年10月說可以不找男友,但是30歲之前會考慮要孩子,如果不是你邏輯有問題,表達能力有問題,那我理解成,你在2018年十月還是單身,且沒有懷孕,這點沒毛病吧?

風一樣的女人:女孩子必須結婚嗎?

想問一下樓主,18年10月你還是位未婚未孕的姑娘,是如何在2021年1月成為一個有三週歲孩子的媽媽的?

麻煩有些回答評論區的人罵人只罵題主一人,別說什麼女人的三觀有問題,她代表不了女人。

另外,題主的問題一直在汙名化女性群體,認識一個月就懷孕了?26就是老姑娘了?有幾個正常女性會這樣說自己?整個題目幾乎都在誇前夫,貶低自己,這個問題太多不合理的地方了,別被帶節奏了。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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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了,題主還真是致力於挑起男女對立,她竟然說這個知乎號是她朋友的,她借她朋友的號問的問題?

風一樣的女人: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那請問題主,你朋友男的女的?如果是男的,請問三個月前為什麼發了這篇文章?這篇文章是女的角度吧?或者說三個月前,你這位男性朋友還把號借你特地發了一篇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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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anlan。zhihu。com/p/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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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女的,請問為什麼提問說前女友盜刷錢?你繼續扯?我們就靜靜的看戲。

我讓孩子認現在的老公做爸爸,前夫知道了不給撫養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