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談談有一個很多朋友都問過我的問題:

——為什麼連環殺手會對殺戮如此的痴迷?

其實不止廣大吃瓜群眾,

連環殺手嗜血成性的機制長期都是犯罪學領域一個很有爭議的話題

其實,大量的案例歸結下來有一個規律:

——殺人成癮一般只會出現在

具有危險人格

或者

具有一到兩種極端人格障礙的犯罪人身上

也就是說

犯下故意殺人罪的人當中真正對殺人很感興趣、甚至上癮的犯罪人,佔比是很少的

,這少部分人一般都是

系列殺人案的兇手/或潛在兇手

「殺人的慾望」、「連環殺手的殺戮慾望」在我的專欄中已經不陌生了,這是

主導連環殺手犯下系列案件的重要犯罪心理因素。

這種成癮在這個群體中非常的常見,

因為成癮而產生的連續殺戮在FBI的理論體系中被稱為「興奮/狂歡式殺戮」

,這裡挑十個史上著名連環殺手的語錄為例:

1·「我無法停止殺戮,惡魔的行為會繼續下去」——BTK殺手

丹尼斯·雷德

2·「不見血,毋寧死」——閹割手

米格爾·里維拉

3·「··這麼說或許很冷酷,但我如果不殺死她們,我就無法享用她們」——

馬賽爾·波蒂奧

(法國著名連環殺手)

4·「沒辦法····我的行為(殺戮)只是為了滿足我的慾望,再沒有別的意圖···我殺了她們、操了她們,扔在看不見的地方···」——吉爾·萊斯特(比利時著名連環殺手)

5·「殺了她們能使我歡快的跳舞」——戀物癖連環殺手

傑瑞·布魯多斯

6·「我討厭這麼做,但我身不由己····我的興奮足以覆蓋我的恐懼··」——弗里茲·哈曼(德國著名連環殺手)

7·「一切血的審判都使我無比滿足···」——

托馬斯·克里斯托

(英國著名連環殺手)

8·「上帝,在我殺掉更多人前抓到我吧,我不能控制自己···」——

賈維斯·卡託

(紐約—華盛頓地界連環殺手)

9·「我對鮮血痴迷····不可能停下」——五芒星殺手

理查德·拉米雷斯

10·「不為什麼,只是愛好」——小丑殺手

約翰·韋恩·蓋西

這種需求是普遍的,可以大膽的說,

十個連環殺手中,九個都在充分享受著殺戮帶來的畸形歡悅感。

連環殺手是沒有辦法用精神病學來直接判斷的,其心理機制複雜,犯罪人多屬於

綜合性心理變態人格

,分析的層面上他們不符合任何現有的精神病因素分類。

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著名法庭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斯蒂芬。吉安納格洛

(Stephen Giannagro)

提出一個有意思的建議,他認為應該在美國精神病協會的精神疾病診斷(DSM)中為那些痴迷於殺人的連環殺手專門羅列一個新的專案。

他當時建議將這些作為

判別專案

A。在不止一個場合故意謀殺或試圖謀殺陌生人。

B。在行動前感到緊張或興奮。

C。在行動中或行動後感覺愉悅、滿足或放鬆。

D。個性特點至少包含一種人格障礙(反社會人格障礙、

邊緣人格障礙

、表演型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

E。明白行為非法,持續逃避追捕。

F。殺人不是為了錢財,而是為了表達憤怒或復仇,為了實現幻想或幻覺,或是由於判斷力弱(比如痴呆、智障、中毒)。

吉安納格洛認為,

只要符合此六項中的四項即可判斷個體具有「謀殺式失調」的極度危險人格。

那麼,

殺人為什麼會成癮?

目前沒有統一的理論解釋。

就我個人而言,我比較支援

「成癮性心結」(addiction crazy/obsessed)

這個理論對殺人成癮現象的解釋。

這一期專欄就是為了

用這套理論來對連環殺手的成癮機制進行一個小總結

首先,

殺人可以看作一個「基本行為」

這樣的基本行為有很多:

吃糖:非越軌的基本行為

吸毒:越軌的基本行為

喝酒:不越軌的基本行為

上網:不越軌的基本行為

賭博:越軌的基本行為

·······

這些行為中很多

會受到不同影響因素的作用而形成成癮性心結,也叫做癮結

如:

吸毒行為

因為

戒斷反應

而反覆(生理性原因、心理性原因)

癮結(毒癮)

喝酒行為

常因為酒依賴而反覆(生理性原因、心理性原因)

癮結(酒癮)

那麼我們可以歸納出

「癮結」形成的一般模式

犯罪心理講堂:「癮結理論」運用於連環殺手成癮式殺戮的解釋

癮結的形成機制(From Moriarty K)

換句話說:

——無論是什麼行為,

它的進一步發展都是和某些生理性或者心理性因素息息相關的

為什麼很少有吃糖形成癮結的?

這是因為可以讓人痴迷於糖果本身的那些因素很罕見

一般來說,癮結出現後會有以下

重要特徵

日常只想做成癮的某件事,對其他事情失去興趣

為了去做成癮的事可以變更其它很重要的日程

老是重複去做成癮的事情,哪怕意識到這件事的危害性或後果也停不下來

可以為了滿足癮結而去違反法律或者規則

這麼來看,是不是和連環殺手永無止境的殺戮特徵非常相似,

殺人成癮的模式也就可以

解釋了:

犯罪人第一次實施殺人行為(可能是偶然、也可能是長期幻想的結果)

內在危險人格/人格障礙影響下體驗到殺人的快感而反覆行為(心理性原因)

殺戮癮結

綜上:

對於沒有危險人格或者變態心理的人來說,殺人行為的目的一般是因為利益需求或者巨大的僥倖心理,也有可能是犯意突起的激情殺人。

這些型別

雖然出現了殺人這個基本行為,但後續的成癮機制沒有心理性因素去支援進一步發展,所以他們既不會感受到那種血腥的快感,也不會反覆去殺人。

但連環殺手不一樣,

從第一次行為開始他們的犯罪心理結構就非常完備

,且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恐怖潛力,

有很多複雜的犯罪心理因素在影響他的外在/內在感官需求

,因此他們

可以體會到殺人帶來的邪惡快感,在這種心理性因素誘導下形成殺戮癮結。

利用癮結理論解釋殺戮需求的成因,是爭論度相對最小的一套理論,也是我最為支援的一種機制。

這套理論的進一步研究方向就是兩個地方:

——內在危險人格/人格障礙是如何作用於犯罪人犯罪心理結構中讓其感受到殺戮的愉悅感的?

——內在危險人格/人格障礙是如何「脅迫」犯罪人去重複殺人行為、並不斷將犯罪行為固化和升級的?

可以說只要解決了這兩個問題,

就等於為這種強迫式反覆殺戮行為矯正提供了必須條件

,甚至可以進一步

完成對世間最為喪心病狂者的心理癌手術。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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