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實習生至少要經歷一份實習才能最終在律所留用。律師在實習生及入職前2年其實都是非常苦的。

實習生苦是因為想要留用,即使被塞太多的活、日日加班、週末加班,也不敢有半句怨言,更不得出半點馬虎,甚至很多情況下,要承擔很大的壓力,但是這些壓力往往也只能自己消化。歸根結底,主要是因為在這個階段,僱主處於優勢地位,實習生沒有太多的

barginning power

正式留用之後,這種情況會稍微好轉,但不會好轉太多。

上到

合夥人

,下到高階律師、低年級律師,會不停的塞活給你,對於剛入職的盆友來說,經驗不足,誠惶誠恐,不敢輕易拒活,不敢犯錯,沒有太多直接跟老闆幹活的機會。老闆對你的評價、認可基本來源於與你共事的律師。老闆給你多少年終,其實很大情況下取決於他從別的律師獲得了多少與你有關的正面評價。

但是,如果你熬過前兩年,進步飛速,從3年級開始,你可能就會比前兩年輕鬆一些。因為這時候,你有了一些經驗,在一些專案上也逐漸從Supporting的角色變成execution,甚至在一些小專案上,你已經開始Lead了。

這意味著,你跟老闆接觸的機會多了,對於工作節奏你有一定的把控能力了,逐漸開始敢於推掉一些無法顧及的專案,整體而言,會比前兩年從容一些。

今天,給實習生、工作前兩年的小律師分享一些心得。想要在前兩年實現飛躍式成長、儘快能獨當一面,儘早對自己的工作、生活多一些掌控,並且有志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可以關注下。

對於只是想拿一份工資,不想成為多麼優秀的律師,想在律所混日子的同學,掩蓋鋒芒,不冒頭,不犯錯,即可。

壹 永遠給老闆解決方案 不要把問題拋給老闆

老闆喜歡的律師,從來都是能幫他解決問題的律師,而不是把問題拋給他讓他去解決的。

我們在做事情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不懂、不確定、不知如何做的工作,如果我們自己經過檢索、向別的律師請教之後,依然不知道如何做,這個時候應該給老闆電話請教怎麼做,無論如何,最終給老闆的應該是一個完整的

解決方案

,而不是發一個半成品。你發了半成品,最後老闆還是會找你、讓你完善。

舉個栗子,老闆讓你翻譯一個excel檔案,用雙語呈現,結果你發現,excel檔案開啟之後,是受保護的狀態,這種情況,你可千萬別發郵件給老闆說:老闆,這個excel檔案是受保護的狀態,無法編輯。

這種郵件可是萬萬不可發給老闆的,你發這樣的問題,是指望老闆能幫你解決麼?老闆會幫你解決麼?技術性難題,就是需要你自己去克服的。

無論做任何事情,老闆給你指示之後,要的是結果,而不是你怎麼做的過程。

但是做的過程也不容忽視,要保留成工作底稿,在發給老闆的結果的時候一併附上讓老闆作為參考。這樣做的目的有3個:

第一,這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這個我在之前的回答有什麼是年輕律師「千萬不能做」的?裡有提到,這裡不贅述。第二,萬一這件事情有後續、或者需要轉手,而你又因一些原因無法繼續做,這個工作底稿發給別人,別人可以從中知道你已經做了哪些工作,還有哪些工作需要做。第三,有的時候客戶會要工作底稿。

貳 追求工作成果,拒絕完成任務

工作成果

和任務有何區分?顯然,工作成果要比完成任務花更多的心思。

舉個例子,如果你把一項工作當成任務去完成,你可能會花6分的精力去完成,不會想著怎麼把這個工作做出彩,因為你在交差。

但如果你把這項工作當成你自己的工作成果,你會花更多的心思,不僅想著怎麼完成,還會想著如何出彩,如何impress老闆。

你在一件事情上是不是花了功夫,老闆都能覺察到。

舉個我自己的栗子。

在我第二份實習中,一個律師讓我翻譯一個股權收購協議,我當時翻譯完了,並沒有注意格式的問題,也沒有這麼檢查錯別字。

當我把工作交給那位律師的時候,那位律師也特別友善,並沒有指責我。而是提醒我,翻譯工作不僅僅是做完翻譯就萬事大吉了,就好比你在學校裡給老師交論文,也不會不管格式和錯別字對不對。

等我工作久了,我發現,對於一個律師來說,實習生交的工作是不是“交差”,律師一眼就能看出來。

所以,任何一個檔案、郵件,從你手裡出去的時候,如果你能都把它當做一個工作成果,當他們從你手裡發出去的時候,就不僅僅是一個檢索、一個翻譯那麼簡單了。

長此以往,你對工作質量的要求和把控,你的高年級律師、合夥人就是會看到、就會認可。之前一個紅圈所合夥人就跟我說過,在律師這個圈子,誰有沒有兩把刷子,從一封郵件就能看出來。

弎 找一個願意帶你的師傅

律師這個行業,傳統上都是一個師傅帶著徒弟慢慢出道。現在你去律協培訓,即使你做的是非訴業務,也會要求你有一個指導老師。

但是,在很多律師團隊,現在已然沒有這種師徒制的氛圍了,新入職的小律師、實習生非但沒有師傅,也沒有充足的培訓,直接被當做幹活的機器。這種事情在

內資律所

非常普遍。

相比之下,外資所的氛圍要好很多。在我之前實習的三家律所,入職第一天,行政介紹我相關事宜之後,會帶著我去見團隊裡的同事,中午團隊裡的律師會帶我去吃飯,給我普及團隊的情況。

而在很多內資所,實習生開始工作第一天,還沒認清團隊成員,就被派去外地出差,這是常有之事,很多律師就是把實習生、低年級律師當成幹活機器,有些律師會指責實習生這也做的不好、那也做得不好,很少有律師願意花時間去提點、去教。

在這種情況下下,小律師入職之後一定要主動找願意教你的師傅,讓他告訴哪些工作你做得不錯,哪些工作你可以做得更好。

願意花時間手把手教你的律師,也值得你盡全力把他的活做好。長期以往,你們工作中會形成默契,形成良性迴圈,你的進步就是會比別的律師飛快。

肆 重視每一位跟你合作的律師

律師這個圈子,相比公務員、法務、投行,人際關係已經很簡單了。基本上,只要你給共事的律師把活幹好,別給對方找麻煩,

人際關係

就不會有大問題。

對實習生而言,是否能留用雖說由老闆決定,但是老闆的決定依據就是看該實習生跟其他律師的合作情況,而合作情況,基本就是共事律師的一家之言,實習生無從得知。

說實話,在工作中都難免遇到一些律師,一不小心他就跟Senior去告你的狀。且不說你是不是真的犯了錯,但這個事情若捅到Senior、老闆那了,老闆和Senior對你的表現多多少少會有一些看法。

畢竟,你是新來的。你合作的律師是老闆的老部下,權衡之下,你覺得老闆會更相信誰?

所以,無論是實習生,還是小律師,工作中要重視每一個你與共事的律師,儘量做到讓他們無可挑剔,千萬要處理好與共事律師的工作關係、人際關係。

有的人可能會想,既然說律師圈子人際相對不復雜,為什麼要特別強調處理好人際關係。

說實話,在律所,尤其是律師池的制度下,當你跟別人處好關係的時候,其實是在給自己拓寬前行的道路。在律所,大家是合作的關係,如果你人際關係不好,別人不願意跟你合作,有好專案不會叫你,反而髒活累活會塞給你,你甚至都找不到實習生幫你幹活。

因此,對上,你要儘可能給共事的律師做好手中工作、不給別人添麻煩,對下,你也不要對實習生太苛刻,當實習生一件事情做得不符合你期待的時候,不要急著發火,想一下原因,是你自己指示沒說清楚,還是對方經驗不足造成的,多給實習生一次機會,有心成長的實習生,自然下次會做得更好。

上下關係處理好,你的工作氛圍會更好,同事關係也會更融洽,當老闆問起你的表現時,別人自然不會說你的不是。

你真誠待人,他人必真誠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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