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受理再審案件,關鍵證據如何調取?知乎使用者2021-04-03 22:59:27

“人在杭州,剛下飛機”和問題有什麼關係麼?

“再審案件已由杭州市中院執行局某法官向杭州市某掃黑辦調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目前只需要省高院向市中院發函調取或市中院直接送交省高院”,結合前句,調取什麼?而結合標題,說的是“關鍵證據”,到底指的是什麼?

具體是什麼證據?證據留存在什麼地方?如果是留存在二審法院,無論是一二審案件卷宗中,還是執行案件卷宗中,為什麼不能自己去中院影印,並提交高院?

如果自己無法查閱,但該證據對於案件事實的認定有直接的影響,可申請高院調取,至於高院怎麼協調中院,那就不用你操心了。若高院不依法行使職權,高院內部、檢察機關,甚至紀委,甚至是12345,這麼多監督機構,該投訴投訴。

其實挺簡單,但是前提是先把問題弄明白。

高院受理再審案件,關鍵證據如何調取?King2021-04-04 10:38:41

留下痕跡很重要,先打電話找相關負責人,再發函過去要求調取,都留下記錄,證明你曾經依照程式調取了,市中院不肯給你。

後續最簡單的一步是向中院的督查組投訴,他們可以馬上反饋給當事人。

這一步大機率行不通,然後再向上級法院督查組舉報。

第三步向中院所在地監察委舉報。

只要你的要求是正當的,這時候你基本就能拿到資料了。

高院受理再審案件,關鍵證據如何調取?法卷書蟲2021-04-09 19:25:21

問題描述的不準確,可能因為題主不是法律專業人士,沒說到關鍵點。

據我判斷,應該是證據在另外一個案件的卷宗裡。一般來說,再審案件,原審法院會把所有卷宗交上來,所以不可能存在二次調取證據問題。

如果是跨案子調取,就相當於法院依職權調查,這個在再審案件裡很難實現。要啟動再審,你就必須先準備足夠的新證據,你不能只提供線索,讓上級法院自己去找。

雖然理論上可以讓法院發調查函,但是一般不會這麼幹,否則每個再審案子都發函找新證據,再審程式就亂套了。

高院受理再審案件,關鍵證據如何調取?凝視2021-04-10 20:44:13

瀉藥,這個表述確實有點迷。首先,中院肯定不會主動送,因為第一沒有權利義務(除非在案件中發現其他犯罪情況),畢竟證據具有相對性,且按照規定未經允許,不得向非相關人員透露案件內容,因此該證據不可能主動送交省高院,只有省高院認為案件需要時,依法向中院調取。其次,這種證據為什麼在執行局法官手裡?畢竟執行法官負責的是執行過程中的案件處理,基本上不太需要證據支撐,除非該證據跟被執行財產有關。第三,省高院受理再審後,如果認為案件確有問題,且中院儲存有證據,則省高院必然絕對要向中院調取(畢竟並不麻煩,且也要看看到底是不是這樣回事)。所以為什麼不去呢?有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題主認為的很重要的關鍵證據在省高院看來有沒有都沒什麼意義,並不影響案件的結果,他們懶得費事去調取,只不過題主認為重要,就推給題主讓你自己去調取,省得題主覺得認為高院沒有看到證據就下結論,實際上結論已經有了,只是和題主想的不一樣而已。

高院受理再審案件,關鍵證據如何調取?大洺懂法2021-04-11 14:50:32

透過題主的描述,應當是想透過提交新證據來推翻原判決或裁定。

因為現在卷宗分為紙質卷宗和電子卷宗兩部分,所以你原審卷宗的已有材料,在高院都是可以看到的,並不需要發函調取。

你所講的執行局某法官已經在掃黑辦調取到了證據,這個證據與你的案件應該不屬於一個案件,因為如果是一個案件,高院應該能夠看的到。如果你是這個執行案件的當事人,應該可以透過檔案室或聯絡承辦法官予以影印,如果你不是案件的當事人,那麼肯定不能給你調取。

因為再審主要是對原審的修正,所以如果你需要用新證據推翻原審判決,這個新證據需要你自行提供。

如果確實無法自行調取證據,可透過向法院遞交調查證據申請書,讓法院幫助調取。遞交申請書後,無論法院是否幫你調取,應該會給出你想知道的答覆或不予調取的理由。

法律拓展:

申請再審必須有法定的事實和理由: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高院受理再審案件,關鍵證據如何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