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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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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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5日上午8時左右,

山東日照

老城區,山東路營子河。忽然,一垂釣者發現水面上恍惚有一條似

人體上肢

的漂浮物。垂釣者起初以為是什麼動物的屍體。大約10時左右,垂釣者又抬起頭看看,這次他看清楚了,沒錯,是人體被分割的四肢、軀幹等。他覺得事態嚴重,立即報了警。警方隨即展開了全面的勘查工作。受害者屍體被肢解成20多塊,卻不見頭顱,打撈現場被群眾圍得水洩不通。

“當時有人說,這是一起‘無頭案’,自古難破。我們當時最擔心的是,犯罪手段如此殘忍,說明兇手心理已經扭曲,如不盡快破案,兇手會繼續嚴重危害社會。”東港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長

顧世棟

說。

警方首先調查死者的身份,在極富經驗的偵察員腦海中,立即聯想起剛接到日照街道某幼兒園老師

邢某某

失蹤的報警。

據悉,邢某某於7月23日晚11點左右被一男子從宿舍帶走,至今未歸。據邢某某同住一個宿舍的三位同事透露,她被帶走時不聲不響,沒有驚動任何人,但其室內物品卻留有被翻過的痕跡。4天后,經 DNA測定證實,死者確是邢某某。據該園負責人介紹,邢某某性格內向、不善交際,但人緣不錯。警方同時對其工作、生活和曾經學習過的環境進行了詳細的排查,初步排除了熟人作案的可能。那麼生人作案,兇手又是誰?躲藏在何方?是劫財,還是劫色牽還是……案情陷入撲朔迷離之中。

艱難偵破初露端倪

案件偵查中,辦案民警先後排查居民15000 餘戶、30000餘人次,打撈勘驗屍塊23塊,在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進行艱苦細緻的偵查工作的同時,與周邊地、市警方聯手展開排查。期間,偵察員聽店子村一出租房房東透露,7月份曾有一個外地口音的青年租用其房子,案發後突然失蹤,室內的東西也不見了。偵察員還在該出租房內的牆壁上,發現了幾處難以察覺的血點。

8月4日5日,日照市區內連續發生兩起入室盜竊、強姦案。一起案犯盜竊後,強姦未遂;另一起案犯盜竊後,將同住一宿舍的兩個女教師強姦。兩人受害後,均未向警方報案。專案組幹警得知這一情況後,找到她們做工作,兩人才提供了相關資訊。

受害者描述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與店子村租住房屋的男子十分相符,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也與邢某某的被害極為相似。最後,經幾位受害姑娘在眾多照片中認定,

王保輝

為犯罪嫌疑人。受害者的資訊為破案提供了關鍵的線索。

果斷出擊擒拿頑兇

8月6日,在山東省膠南市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調查了王保輝的身份。這個有過犯罪前科的人,1998 年因強姦、搶劫、盜竊犯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2004 年5月份減刑釋放。

目標鎖定,立即收網。8月9日清晨,經高科技手段鎖定王保輝在

膠南

市區境內。偵查證實,王正在其表哥經營的一家小飯館內打工。警方鎖定的範圍內是一溜排開的酒店飯館,王保輝到底在哪一家呢?偵察員們喬裝成工頭、食客和擺象棋殘局的人蹲點守候,挨家進行排查。此外,還有兩輛換掉日照牌照的汽車輪流巡迴……

第二天上午牞偵察員確定了王保輝所在的飯館。10點半,刑警

李增瑞

和張緒能以顧客的身份走進了這家飯館,其它偵察員分別守候在飯館外的不同方位。兩位偵察員點了兩個菜,不慌不忙地喝著啤酒。經觀察,嫌犯不在前臺,他們就裝作催菜和要蔥、蒜的樣子到廚房去檢視。廚房裡一名切菜的配菜工引起了兩位偵察員的注意,他的體態和身高與受害人和房東描述的太接近了,回到隔壁時,他們就掏出一直帶在身上的嫌疑人照片,反覆看後,再借故到廚房察看。

偵察員們先後6次進廚房查對,心裡基本有了數。12點,李增瑞撥通了守候在外邊的東港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孫運兵的手機:“孫老闆,張經理已經過來了,菜都炒好了,你抓緊過來吧。”一聽到這暗語,孫運兵立即帶兩位偵察員走進了飯館。

老闆娘見來了客人,馬上拿著菜譜迎了上來,問點什麼菜,孫運兵走到點菜區隨口說到:“先來個蛤蜊吧。”老闆在後面撈了一勺蛤蜊,對著從廚房裡剛走出來的一個青年說:“你快去洗洗。”偵察員們看清楚了,這名青年正是要找的王保輝!可他們看時機不成熟,還是不動聲色。

王保輝走回廚房,背對著他們洗著蛤蜊,此時正是行動的最佳時機。說時遲那時快,偵察員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出擊,李增瑞、孫運兵和另外三位偵察員一擁而入。只見李增瑞猛地向前一撲,從背後抱住了王保輝的腰,同時大喝一聲:“公安局的!別動!”其他偵察員一擁而上,緊緊地按住了他。

孫運兵的一支手槍也頂在了他的後腦勺上。偵察員的行動如此迅速,王保輝做夢也沒有想到,其他在場的人還沒有明白過來怎麼回事兒,錚亮的手銬就從後面牢牢地銬住了王保輝。在外守候的其他

偵察員

也都衝了進來。返回日照,已經是下午兩點多了。

證據確鑿法網難逃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王保輝交待了整個犯罪過程……

7月22日晚11點,王保輝選中這個市東港區日照街道東關南路居委一幼兒園作為其作案地點,並事先進行了探路。第二天凌晨,他持刀翻牆入院,在四名女教師宿舍盜竊未果的情況下,頓起姦淫惡念。他看三名女教師擠在一起,無法下手,隨即將另一名面朝外睡的女教師叫起,以“有人找”為藉口,將邢某某劫持。

邢某某走出宿舍前,要求倒杯水喝,王保輝答應了,邢某某進屋倒杯水端著杯子出宿舍。當時邢某某隻穿了內衣,王保輝又進屋給她拿衣服。隨將邢某某劫持到他2公里外租住的房屋內,用威脅的手段,先後兩次將邢某某姦淫。

6時許,王保輝意識到對方已看清自己的容貌,對自己住的地點也有印象,恐怕罪行敗露,而生殺人滅口之意。他用繩子將邢某某的雙手捆綁在床頭上,然後用毛巾捂嘴、勒頸,一個只有19歲的女孩,任其宰割、蹂躪,直至窒息死亡。

隨後他用在市場購買的砍刀、鋼鋸將邢某某的屍體肢解20餘塊,並用高壓鍋蒸煮部分屍體和

器官組織

,企圖煮化滅跡未果。後用編織袋盛裝屍體拋至老城區山東路營子河內,將頭顱掩埋在東港區西湖鎮西黃山前村的墓場內。又將邢某某的衣服和自己作案時所穿的衣服、鞋子以及清理現場時的物品燒掉,還將作案工具分別丟棄於垃圾箱和市區一河內,把地板上的血跡清理乾淨,隨後潛逃回膠南市。

王保輝在慶幸罪行沒有敗露的同時,犯罪心理又開始膨脹。

2004年8月3日,又潛回日照,伺機作案。第二天凌晨,持刀和手電筒等作案工具,潛入某電腦學校女職工宿舍,拿到錢包、手機後,欲對其中一人非禮,被該女工的一聲驚叫嚇得落荒而逃。8月5日凌晨,他又持刀、手電筒潛入距“7·25”案受害人住地僅一公里的另一所幼兒園內,採取持刀威脅、拳打、捆綁等手段,強姦了同住一個宿舍的兩名女教師牞然後搶走現金70元和

小靈通手機

一部,價值370 元。

2004 年11月26日,王保輝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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