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跑路,明星代言人要不要承擔責任ym22442018-11-25

“中晉”和“快鹿”被警方調查和兌付危機還在繼續發酵。這次捲進漩渦的不僅有公司高層,還有為其代言的明星。明星代言P2P,遇到非法集資和跑路事件有連帶責任嗎?去年9月新修訂的《廣告法》中明確指出:有,並且還要受罰。

金鹿財行、當天財富陷入兌付危機已有多日,兩家平臺的“戰略合作伙伴”上海快鹿投資集團“緊急”調整管理層,並宣佈兌付計劃。有訊息傳,東虹橋線上等與快鹿集團“關聯”的多家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也開始出現逾期,而黃曉明正是東虹橋的“代言人”,不過也有訊息稱,他並沒賺代言費,自己還投了一筆錢進去當起合夥人。

東虹橋出現狀況後,不少投資人跑到黃曉明微博下訴苦,他的微博已經成為P2P討債的集合地,還有人專門發起話題,一起召喚黃曉明來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