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測下第一批房地產試行城市及其如何徵收?
答這種問題,肯定捱罵,匿了。
城市選擇原則大體遵循:
1。已經出了二手房指導價,引導預期。
2。土地出讓金提前上交,歸攏資料。
3。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具有代表性。
4。當地一把手是自己人,能夠充分貫徹執行。
5。這個城市非常容易挨炒作,肯定被抓典型。
6。首都肯定不會第一批做試驗田。
這幾個原則裡,取交集。資料網上都有,熱點城市基本就圈死了。這裡,我特別補充一下,所謂的北方失落城市裡很可能有代表。青島?三四線城市裡,應該也會取代表城市試點。
徵收原則:
有資料支撐,簡便易行,額度合理,不容易被鑽空子。
1
不會按家庭第一套免徵,第二套再徵收之類來的。
首先,假離婚。二來,增加了資訊核查難度。
2
徵收額度落腳點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上,不在現在的房價上。
指導價用於引導預期,指導信貸。變相說明了上面對所謂合理價格是有預期的。穩定,意味著肉爛在了國內這口大鍋裡,一切可控,不會發生系統風險。不是很多人想的那個穩定。徵收額度,考慮到實際承受能力,應該是落腳到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上。竊以為當前的指導價也是這麼先算一稿出來的,實施的時候,弄個百分比掛過去就得了。要是很多人認為房價不能跌,可以按掛牌價徵稅麼,真正實現吹牛上稅。
3
大機率是看房本按平米數交,管你誰住,幾口人,就找房主收。
累進位制,若干平米一個檔位,都交。一般家庭基本無感。房子多的共同富裕。簡便,好執行。
4
不太可能有家庭人均減免面積的操作,太麻煩。
如果有減免,可能是按房本數人頭算減免面積。如果戶口本和房本資料互通,能關聯,也可能按戶口本數人頭。這樣的話,首先一堆人會把農村老人的戶口遷過來,讓大家立刻認清城市化程序已經基本到頂,沒有接盤俠的現實。當然也可以透過結婚生孩子來得到減免。但更有可能,會出現名額交易的套路。我覺得這樣,核查比較費勁。還天天的一堆人,來回倒騰名額,全都煩死。假離婚,已經很折騰了好麼?
有哪些城市進行試點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一定不會試點的城市:北京
我發現,有不少朋友存在著一個誤區,即認為房地產稅是洪水猛獸,地方政府必然避之不及。
試點改革當然是有代價的,而且代價還不小。但是,
如果政策的推行是可以預期、是必然推行下去的,那麼在博弈階段,主動擁抱反而比一味退讓更符合理性
。而綜合過往房地產政策實施歷史與經驗看,立法工作很快就會跟進,據社科院專家預計,全面落地很可能在5年內達成。所以,
地方政府當鴕鳥、拖上一年半載其實撈不到什麼好處,積極配合、爭取主動方是上策
(當然,如果地方政府的領導們也預期過程是5年,不排除一些自認進步空間不大的老同志以穩為主,走一步看一步。但年輕的同志想法會不同的)。
選擇試點的原則:
1,改革開放以來,上層樂於用試點的方式推行改革,且一般選擇遠離政治中心、歷史包袱較輕(或者一無所有)的地區。
例如當年在南海畫圈、島嶼升格……甚至於在1998年“房改”大潮中,最先試點的是貴州而不是京滬。因為前者阻力小,且即使效果不佳也沒有太多罈罈罐罐需要考慮,風險不會迅速擴散。
2,試點不是隻挨刀的買賣,國家也會給予試點地區一些配套政策
。而對於地區而言,給政策的刺激比直接給予財政轉移支援的效果要好得多,而且會形成持續數十年的相關政策印象加分,政治地位直線上升!
舉個例子,包產到戶後樹立起來的農村改革排頭兵安徽,一直是農村政策試點的優先考慮物件,幾乎所有的改革試點都有份。
同理,長期以來上海市的工業產值、財稅貢獻名列前茅,但政治地位與之並不匹配。這一切,隨著分稅制改革的試點、上海成為先行樣板之後出現了徹底改變。此後無論是企業還是領導,話語權與進步空間都持續上揚。
所以,這次試點城市,應該不會是京滬這樣的核心城市。但那些
雄心勃勃想要躋身新一線的區域性城市(例如這幾年勁頭最足的杭州、西安、成都、鄭州、武漢等地),以及部分位置遠離核心區域、又有特色的城市(海口,三亞?)
,則很可能展開一番激勵競爭。
地方政府心裡的一本賬都精明著呢,大家不是急著去當小白鼠搶先納稅,而是為了相關政策、為了講政治的印象分、為了在中國城市競爭的格局中爭取更重要的位置……而努力奮鬥。這在老齡化與人口紅利消退的大背景之下,顯然更加具有現實意義。
可以參閱這篇文章,雖然結論上我不是全盤同意,但這個角度還是有一定參考價值的。
城市格局大洗牌!這些城市將晉升國內頂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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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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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機率是
目前房價上漲壓力比較大的城市,也就是人口淨流入的大型城市。
但是,這不是關鍵,房產稅一旦鋪開試點,全國其它地區也會密切關注,一旦有部分城市試點取得成效,要鋪開擴大試點城市會非常快。
畢竟,在不對商品房市場產生較大影響的情況下,增加一塊穩定的房產稅收入對於地方財政屬於極大的誘惑。
房產稅會怎麼徵收?
出於節約稅收成本的考慮,房產稅的徵收大機率會採取
“自願申報+滯納金”
的原則。
那麼老百姓為什麼會主動自願申報呢?
因為如果不主動自願申報,系統就會計算你應納稅金額的滯納金,未來多套房業主總有賣房的時候,屆時連本帶利一起扣除。
即使多套房業主一直不賣房,房產稅累計達到一個比較大的金額數字,自然稅務機關就會有找你收稅的動力。
關於抵扣面積。
網上對抵扣面積比較樂觀,普遍傳言人均抵扣面積在60平左右,這個問題我覺得可能大家過於樂觀了。
目前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是30平米左右,
抵扣面積設定越大,意味著稅基就越小,
這個標準一旦定下來,未來要降低(抵扣面積)就很難了。
所以,
我認為房產稅一開始抵扣面積一定會遠遠小於60平米,
稅務機關會把稅基儘量定得比較大,也就是起徵點比較低,最多前期給予剛好過起徵點的家庭住房一定的優惠。
按: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為800元實行了多少年?目前起徵點也還是5000元,就是這個道理。
關於徵稅範圍。
目前基本原則就是
農村住房不徵收,但是城市居住和非居住房產(也就是住宅、商鋪、公寓、寫字樓甚至包括廠房)都會徵稅。
這裡就涉及一個問題,
城市小產權房
會不會透過繳納房產稅獲得合法身份?
我認為小產權房涉及面較廣,牽涉的問題非常複雜,前期房產稅試點階段未必會涉及小產權房,畢竟飯要一口一口吃。
中國改革路徑都是先易後難,
先把產權沒有任何糾紛與瑕疵的房產稅收起來,再慢慢鋪開擴大徵收範圍才是比較穩妥的。
另外,即使未來要對小產權房徵收房產稅,估計稅率會遠遠高於普通商品房,畢竟小產權房沒有向政府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要想透過房產稅獲得合法身份享受相應的城市福利,一定會有較高的門檻。
所以,網上那些流傳的藉著房產稅的契機就能讓小產權房輕易轉正的觀點是不靠譜的,用腳指頭想一想,國家出臺房產稅的目的是什麼——是
從房產持有者手中徵收一筆稅收去補貼低收入人群,從而實現共同富裕,而不是給小產權房持有者封一個政策大紅包!
關於稅率。
前期大機率是實施
階梯稅率
的模式,起徵點不會高,估計在1%左右甚至可能更低(循序漸進的模式),但是未來大的趨勢房產稅綜合稅率會慢慢提升。
我來給大家算一筆賬。
目前我國每年土地出讓金大概是8萬億左右。假如未來5年後這個數字降了一半,萎縮為4萬億,那麼5年後房產稅收入就要達到4萬億(甚至更多)。
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值大致是400萬億,因為要扣除農村住房以及城市家庭抵扣面積,那麼實際納稅的房產市值大致只剩一半,也就是200萬億左右。200萬億市值房產要繳納4萬億房產稅,那麼
綜合平均稅率負擔就是2%。
這個綜合平均稅率看上去不算高,但是如果是一線高房價城市,如果持有多套住宅,又因為種種原因現金流並不是太充裕家庭,這個負擔就比較大了(比如2000萬市值的徵稅房產,每年就是40萬的稅負負擔)。
所以,即使是房產稅實施採取循序漸進的模式,也會導致高房價一線城市人員結構的加速調整,簡單地說,
在一線城市持有多套房產的壓力會進一步加大。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
房產稅的全面實施有利於城市租賃用房的發展
——很多人擔心房東會把房產稅轉嫁給租賃客身上,我覺得短期內有可能,從長遠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
原因很簡單,租金價格漲跌說白一點就是一個供求關係,房東強勢背後的經濟規律就是供不應求,但是國家的宏觀層面早就考慮到了這個問題。
未來在大型城市,
地方政府建設用地供應會首先向租賃用房傾斜,只要市場租賃房投放量與需求基本平衡,房東就很難將房產稅轉嫁給租賃客。
我國大城市租金與房價比目前普遍
低於3%
,發達國家一般是
5%
左右。
未來假如
大城市租金與房價比增長到5%,扣除房產稅綜合稅率2%,房東收入還是3%,這個增長的2%就是政府轉移支付實現共同富裕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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