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徵兆 匿名使用者 9級 2006-06-20 回答

如果你用試紙測出來有的話,那一定是有了。

如果你用試紙測出來沒有的話,不一定真的沒有懷孕。

因為你用的方法錯誤會造成測試偏差的……

懷孕徵兆如下:

1、停經:一個平時月經週期有規律的健康育齡婦女,在沒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的情況下,有過性生活,如果這次月經沒有按時來,月經過期10日或10日以上,就很有可能是懷孕了。若停經已達8周,妊娠的可能性更大。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已婚婦女,或曾經有過性生活的育齡婦女,可能妊娠的最早、最重要的症狀是停經,但停經不一定就是懷孕,應予以鑑別。哺乳期婦女雖未恢復月經,但仍可能再次懷孕,尤應注意。也有一些人該來月經時也會有少量出血,但比一般量少,色淡,時間短,有時被誤認為是月經,這時就要注意是否伴有下列症狀,以進一步確定妊娠的可能性。

2、早孕反應:約半數婦女在妊娠早期(停經6周左右),會出現頭昏、乏力、嗜睡、食慾不振,喜吃酸性食物、厭油膩、噁心、晨起嘔吐等反應,醫學上稱之為早孕反應。

3、尿頻:妊娠早期出現尿頻,是由於增大的子宮在盆腔內壓迫膀胱所致。大約在妊娠12周以後,子宮體進入腹腔不再壓迫膀胱時,尿頻症狀會自然消失。但到晚期胎頭下降僅有可能發生尿頻。

4、乳房增大:自妊娠第8周起,受增多的雌激素和孕激素影響,乳腺腺泡及乳腺小葉增生髮育,使乳房逐漸增大。孕婦會感到乳房脹痛及乳頭疼痛,初孕婦更為明顯。哺乳期婦女一旦再次懷孕,乳汁分泌會明顯減少。仔細檢查還會發現乳頭及周圍乳暈增大著色加深,並有結節出現。

5、嗅覺變化:厭惡某些氣味,甚至不可忍受。

6、基礎體溫升高:基礎體溫可以反映安靜狀態下身體能量代謝的情況。育齡婦女的基礎體溫與卵巢激素的週期變化有關。排卵後,體溫會升高0。3-0。5℃,直至月經前1-2天或月經第一天。如果基礎體溫上升後,月經到期未來,而基礎體溫持續不降,達16天之久,則受孕可能性較大。如持續3個月,基本可以肯定是懷孕了,但需要排除其他可使體溫升高的因素,如全身感染性疾病、感冒等等。如果出現上述症狀,是懷孕的徵兆,應及時到醫院確診,避免誤診誤治,避免亂服藥物,以確保身體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