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在中國,男人更多的是有被吞沒創傷,女人則更多傾向於被拋棄創傷。

在傳統的

男權社會

、傳宗接代的影響之下,大多數男孩子顯然比女孩子得到了更多的“關注”,但是,這種被命名為“無條件的愛”的關注,往往是一種“我用滿足你的物質需求,來換取對你的絕對

控制權

”的遊戲,一些被照顧的很好、甚至可以說“被寵壞了的男孩子”,甚至連早上喝豆漿還是喝牛奶的選擇自由都沒有,長大了,因為你媽覺得你冷,你就得穿秋褲;因為你父母不喜歡你的女朋友,你就得分手;因為你奶奶想要抱孫子,你就得找個女人結婚造人。

造成被吞沒創傷的原因不是“愛”,而是以愛為名的控制,當他們試圖反抗和爭取自由的時候,大部分“家長”不會虐他,而是靠自虐來奪回控制權——你不穿秋褲,他們就唉聲嘆氣;你不和“討厭的女人”分手,他們就要心臟病發作住院;你不結婚生子,他們就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交代遺願……誰能在這樣的“自虐式逼迫”之下不屈服呢?又有誰能經歷了這樣的“愛”之後,不害怕被再次吞噬呢?

有個說法叫做,中國式父母的愛,就是在“因為我無條件滿足你的要求,所以你必須也這麼對我”,問題在於,這個契約達成的時候,小孩子根本沒有拒絕之力。而父母尤其是母親也樂於為小孩子“犧牲一切”,正好趁機不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追求自己的人生意義其實沒有“犧牲”那麼容易的)。

和被吞沒創傷對應的,是因為從小就被忽略被打壓,造成的“被拋棄創傷”。被拋棄創傷在女人身上往往更多,也因此,女人往往更傾向於“長久的關係”,把主動結束關係的男人視為“渣男”——“這個男人無論有什麼缺點,他對我好(其實真看不出來)、不拋棄我,就是好男人”。

害怕被拋棄的女人往往低自尊,一點兒來自強大者的溫暖就能打動她讓她生死相許,而低自尊的女人又不會被充滿了尊重、平等的“愛”打動,這種不具備“被拋棄恐慌”的愛,她們覺得“虛假”。在她們的潛意識中,一個隨時可能拋棄自己的男人,是珍貴的、是具備價值的,所以必須不惜一切去留住他。

想要逃離低自尊的“被拋棄創傷”女人的,往往是那些有著“被吞沒創傷”的男人,女人的“無條件奉獻”,喚醒了他們心中對“被付出所控制”的恐懼,但是他們的逃離,又給低自尊的女人造成了“這個男人有更高的價值感”,當最終發現得到丈夫的愛無望之後,女人又開始把“透過付出來控制”的重點轉移到了孩子身上,來製造一段兒更安全的“不會拋棄我”的關係,很多婚姻的悲劇,都在重複著這一幕彼此折磨。

因為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的原因,很多大城市或者家境很好的女孩子的“被吞沒創傷”也很高,實際上,被吞沒創傷的人,更容易在現代的社會生存,這類人可能具備爭取自由的願望,卻不太具備獨立生活照顧自己的能力,但是好在,

現代社會

中除了“愛”,幾乎一切的照顧都能用錢買得到。被吞沒創傷,使人更加傾向於逃避“共生關係”,構建

獨立人格

,他們的缺點是對於“愛”的感受和表達不敏感,容易失去一些真正好的感情,有時候,這種對於“愛”的逃避,也會傷害他們的伴侶。

相比之下,“被拋棄創傷”的人則更加麻煩,她們的輪迴是不停地試圖在冷漠的人身上索取愛,一個沒有被重視、被愛過的人,怎麼會明白如何去愛別人?她們的愛就是拼命地付出、死死地抓住、恨不得控制住對方的呼吸,來證明自己“是被愛著”的。這樣的女孩子特別容易被那些先是熱烈地展開追求、之後就越來越冷淡的男人所吸引——曾經被熱烈追求,證明了自己的價值;越來越冷淡,這個男人就顯得更加有價值。

——很多和諧的婚姻,往往是兩個“被吞沒創傷”的人、或者兩個“被拋棄創傷”的人所建立的,但是,能被同性質人所吸引的人,都是經過了一些自我療愈的——人心的創傷會使人容易受到和自己不同的人、甚至傷害過自己型別的人所吸引。

沒有人不需要療愈自己。真正的活得平衡的人,是很少見的,療愈的第一步,其實是看到自己。一個人能夠真正看到自己,才能真正地看到他人,看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