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所謂“女權典範”的歐美社會中女性需要隨夫姓?暢行無阻2020-05-02 22:38:24

謝邀。歐美也沒有法律規定隨夫姓,老婆改姓的雖然常見也只是一部分。(準確來說法律上是四種情況:1。雙方不改姓2。妻改/加夫姓3。夫改/加妻姓4。雙方互加對方的姓。有的國家如瑞典還有5。雙方一起改個新姓作為家庭名)成年女人姓名權是自己的想改就改不想改不改,只不過國人文化差異很難理解部分西方女人自願隨老公孩子姓(基督教強調夫妻一體、妻子是丈夫的肋骨,她們覺得跟老公孩子比自己父親親近。西方又沒有宗族思想傳宗接代孝順父親的觀念,英語不分嫁娶只有結婚是一個詞,沒有女方結婚嫁人了就是男方家的人的想法,他們的family name準確來說是家庭名,提到family一般指的就是一對夫妻+未成年子女,有的女人覺得一個family裡不用同一個family name怪怪的。孃家並不會因為姓氏不同而區別對待女兒)。

韓國朝鮮越南義大利希臘西班牙冰島風俗根本沒有女人隨夫姓的跟國內一樣。西班牙語都是父母雙姓(一般下一代繼承父姓,一般父姓在前母姓在後),傳統上為了方便繼承父母雙方家產,所以現在拉美人也是。西班牙證件要求雙姓有第一姓氏和第二姓氏。葡萄牙語父母雙姓,一般母姓在前父姓在後。而且葡語很多人有更多姓氏比如四個姓氏包括奶奶外婆,為了實用葡語很多情況下可以省略其他姓氏只用最後的父姓。葡萄牙傳統女性可以再加一或兩個夫姓(公婆),現在少見了。2000年左右美國新婚女子就有三分之一不改姓了,英國13年資料是新婚女性三成不改,其中年輕女性(20多歲)四成不改,何況加夫姓的也有給孩子傳雙姓的,還有男人隨妻姓的或雙方加對方姓氏的增加了,英國2017年的調查20-34歲男性中10%隨妻姓,美國加州07年改了法律方便男人改妻姓,各種情況都很多。名人會考量兩個姓的名氣伊萬卡極右的也不改,希拉里女兒切爾西也沒改兒子名字還加了母姓克林頓。法國最年輕議員小女勒龐孩子的姓是複合姓父姓-母姓雙姓,她自己的姓也是複合姓父姓-勒龐,勒龐這個姓傳下去了沒變。默克爾二婚多少年了還用著前夫的姓。紐西蘭近兩任女總理都沒用夫姓。北歐女政客也不改的多。普通人嫌麻煩的不改,現在醫生律師教授改的是很少數,發表過論文的女人預設不改姓。隨妻姓的名人如瑞典乒乓名將法爾克婚前姓卡爾松(跟馬龍爭過冠軍的熟悉乒乓球的都知道),慈世平Peace把姓改回阿泰斯特Artest了,婚後加妻子姓改姓複合姓Ford-Artest,現在叫慈福泰。女星索爾達娜老公也是

還有西方婚姻制度崩潰,最保守的自願結婚用夫姓開放點的直接籤協議同居生子共同撫養孩子不結婚。結婚不改姓的只是中間派。英美北歐都是非婚生子比例一半多的地方法國是六成,結婚跟生育不掛鉤,我在法國工作過法國人很少選擇登記結婚絕大部分人是籤同居協議pacs法律效力一樣省的結婚離婚麻煩。

對於姓氏文化差異:

1。很多國女爭母姓的本質是爭孃家的繼承權,外孫不隨母姓“傳宗接代”女兒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如果不論姓氏繼承如何,兒女有同樣的繼承權就沒必要爭母姓了,這也是為什麼宗族文化深的地方更喜歡爭姓氏。西方主流就是平分遺產不分男女姓氏。如果母親孃家有需要的話也有父母雙姓或隨母姓的。

2。我國古代也沒有改夫姓的,跟所謂“冠夫姓”有關的只是“門氏”稱呼。用在必須需要體現夫家的場合加上夫姓門,夫姓是“門”父姓是姓氏。全稱是某門某氏可以簡寫成某某氏。女子

本人的如果有名字的,正史和戶籍族譜等就記她自己的姓名不會冠夫姓在前面;如果沒名字的,縣誌等戶籍登記和族譜會寫某門某氏或某某氏,但是注意:其一,含義上女性的姓氏還是父姓,冠夫姓是因為從夫居提示她是哪家的人;其二,這只是一種書面記錄方式,非女性的正式名字,古人不會指著女人叫“某某氏”或“某某名字”。如果是正史上,哪怕沒名字的女性官方稱呼也是父姓的某氏,沒有某某氏的規矩。

秦可卿墓碑上的稱呼是賈門秦氏,含義是賈家的媳婦秦氏,她自己就叫秦氏不叫賈秦氏。古代的尊稱夫人稱呼前也是用父姓不是夫姓,如史稱管夫人孫夫人,紅樓夢裡邢夫人王夫人等。近代受西方影響才改用夫姓可參見近代小說,現在說某夫人也都是用夫姓。中國女性冠夫姓的規定只存在於短暫的民國時期,按中華民國法律“妻冠夫姓,贅夫冠妻姓”,之後才有人把冠夫姓的稱呼當成名字用日常來叫。民國屬於近代不屬於古代。日本古代女性婚後不隨夫姓,近現代結婚改姓也是從西方學來的。韓國受古代中國影響沒受西方影響,至今韓語裡沒有用夫姓的,韓語尊稱已婚女性也是用父姓。

3。漢語的姓氏含義與西方不同,漢語的姓氏來源於周禮時期防止同姓近親通婚,所以有同姓不婚的習俗,特別是大戶人家可以表親結婚但絕對不可以娶同姓媳婦在古代人看來等於亂倫。姓氏主要是標記(父系)血緣繼承的含義。夫妻姓氏不同是必須的。西方語言姓氏的直譯是“家庭名”,含義是家庭共同的名字,基督教又強調夫妻一體女方是男方的肋骨,一家人的家庭名不同他們會覺得怪怪的。如果女方對改/加用夫姓有爭議,還有雙方互相加對方姓氏都用複合姓或男方改/加用妻姓的方式,都是為了夫妻能同姓或者至少有同姓的部分。在有些人(主要指虔誠信教的,主觀感受歐洲年輕人信教的少美國多,新教的話也分教派)看來雙方都不改姓夫妻不同姓是比男方用妻姓更不保守的方式

如何看待所謂“女權典範”的歐美社會中女性需要隨夫姓?寒塘渡鶴2020-05-02 22:44:58

lz,第一個答案寫的很好了;其次沒有一個國家現在是“女權國家”,最多也只是趨近於平權而已;包括以後的情況也只會無限趨近於西方的國家某些還不如中國做得好,比如你所提出的“冠夫姓”當然也有冠妻姓;我個人覺得是“歷史遺留問題”

如何看待所謂“女權典範”的歐美社會中女性需要隨夫姓?五月雨隼人2020-05-06 16:31:03

哪有女權典範,真的女權典範了,還有那麼多女權運動以及所謂的“女權運動”嗎?

如何看待所謂“女權典範”的歐美社會中女性需要隨夫姓?卡拉迦迪斯2020-05-08 15:20:18

歷史的慣性

另外,這不正好說明了,歐美社會的女性也未達到男女平等的地步嗎?

TG的女性政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是很先進的。

我們現在覺得的一些歷史性別問題,其實年頭都不長……

如何看待所謂“女權典範”的歐美社會中女性需要隨夫姓?獵晏焱2020-10-11 14:53:12

歷史慣性,但西方女性一直在爭取保留自己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