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相信

釋迦牟尼

所說的一句話:

“無論你遇見誰,他都是你生命該出現的人,絕非偶然,他一定會教會你一些什麼”。所以我也相信:“無論我走到哪裡,那都是我該去的地方,經歷一些我該經歷的事,遇見我該遇見的人。”

那些出現在我們生命旅途中的人,無論他們陪伴我們多久,是過客也好,住客也罷,都是命中註定所要遇見的人。哪怕是一次回眸,一次擦肩,那也是上輩子修來的緣分,換取這一世的短暫遇見。不管這遇見是否美好,它都是你要經歷的遇見。不可逃,不可避,也不必逃,不用避,欣然接受這上輩子所修得今生遇見。

所有的遇見,皆有因果。

01

我曾看過這樣一個關於前世今生,關於相遇然後分離的故事。我想它很好的詮釋了什麼叫:所有的遇見,皆有因果這句話。

有位書生,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位姑娘從小便定了親,兩人從小青梅竹馬,彼此相敬如賓,一直都相處地很融洽,從未有過爭吵。

書生

認為,他會和姑娘會持子之手、於子白頭偕老,可未等到成親,姑娘卻愛上了別人,決然地離他而去。

書生不解,有怨有恨,便去問高僧:明明我們彼此相愛,為什麼她卻在這一刻毅然離開我?

高僧說:一切皆有因果,一切都是宿命。

書生疑惑不解,高僧便給他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很久以前,有位女子失足落水,屍體漂流了好幾天才被衝到一處偏僻荒涼的岸上,她衣不蔽體幾乎全身赤裸,浮腫的臉和身子看起來很是嚇人。

有一位行人路過此地,卻只看了一眼便匆匆離開,第二位行人雖趕路匆匆,但路過時卻不由得放慢腳步,他想了想,還是把自己的衣袍脫下來覆蓋在女子身上之後才離開。

第三位行人,看到女子,心生不忍,親手將她好生安葬之後,方才離去。

高僧說:

這女子,便是與你定親的姑娘的前世,她前世遇到了三個男人,你是那個脫下衣袍為她蓋住身體的人。前世遮衣之情,今生相戀一場來還,但她要用一生一世去報答的,是那個將她埋葬的人啊。

書生心中瞭然,原來世間所有相遇和離別,皆有因果,強求不得,遂放下了心中執念。

緣分有深有淺,緣分未滿,終是一場離別。很多人的愛情可能都是:向來情深,奈何緣淺。有緣遇見,卻無緣偕老,不得不說這是一場遺憾。但是有些人出現在你的生命中,註定只能陪你走上一段,大多數都不能陪你走完全程,無論有多捨不得,無論有多麼遺憾,我們因緣而遇見,又因緣盡而散,所有種種,皆是必然。

02

我們每個人這一輩子會遇到大約2920萬人,算下來,兩個人相識的機率大約只有千萬分之五,而相知的機率只有十億分之三。即便是這麼微乎其微,甚至能忽略不計的機率,卻還是讓我們相遇相識相知,這一定不是偶然,而是緣分。

就像

張愛玲

所說的遇見再為貼切不過: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正巧趕上了,那也沒有什麼別的可說,唯有輕輕問一句:“哦,你也在這裡嗎?”

若無相欠,又怎會相見?

有多時候我們看不開一些事,覺得離不開一些人,在不得已分離時道下一句: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相逢又何必相識?但是又何必去後悔,在時間的治癒下,我們總會慢慢想開、看開、放開,不再掙扎於過往,以一個全新的姿態去迎接下一段美麗的邂逅。

我們在擁有的時候,好好珍惜這段來之不易的遇見,不要在接近幸福時患得患失,也不要到緣分盡了時,強求續緣,再離別時我們只需要認認真真地說一句:後會無期,便已足夠。

03

米蘭·昆德拉在《

生活在別處

》中寫道:

遇見是兩個人的事,離開卻是一個人的決定,遇見是一個開始,離開卻是為了遇見下一個離開。

這是一個流行離開的世界,但是我們,都不擅長告別。

感情一事,不得強求,就好如:強扭的瓜不甜一樣,即便是強扭下來,也不過是徒增心傷。

懂得珍惜,才配擁有,反之則註定失去,你種下什麼樣的因,就會收穫什麼樣的果,因果迴圈,也便是如此。

大魚海棠

中有這麼一句臺詞:

“人生是一場旅程。我們經歷了幾次輪迴,才換來這個旅程。而這個旅程很短,因此不妨大膽一些,不妨大膽一些去愛一個人,去攀一座山,去追一個夢。”

從現在開始,我們不妨大膽一些,去遇見,去相識,去相知。用心對待每一份遇見。畢竟,人生雖然長路漫漫,但也只是這一世。即便雖有遺憾,但請不要後悔。

願你我的餘生,能遇到對的人,去好好愛,去好好珍惜。

也願我們珍惜每一份遇見,每一份相逢。送給最好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