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9日早晨,西昌市。

一大早,當地大興鄉村民

唐斌

就來到市公安局報警:“民警同志,我舅舅一家已經失蹤好幾天了,說什麼也聯絡不上,你們能幫忙找找嗎?”

民警剛開始只是按部就班的詢問,但越聊越覺得奇怪。原來,唐斌告訴民警,他的舅舅張顯能一家4口以及張顯能女兒的男朋友

吳仲濤

共5人,自10月24日失蹤,到現在無論如何也找不到蹤跡,整個家族都非常著急。

5個人離奇失蹤,真的是怪事。一般而言,很少有一家一戶突然失蹤的道理。更加令警方驚訝的是,失蹤的5人情況可以說各式各樣。一家之主是張顯能和

崔春瓊

兩口子四十多歲年紀,有兩個孩子,分別是兒子張健和女兒張菊,在加上女兒的男朋友吳仲濤,五個人要閱歷有閱歷,要體力有體力,看樣子不會出現問題。但連續五天蹤影不見,實在是讓人擔心。

於是,當地的公安機關成立了專門調查組,圍繞一切可能與失蹤人員有關的疑人疑事進行全面調查。

然而調查的結果更讓人疑惑:失蹤人員均未發現有離開西昌外出的跡象。而從調查的結果看,又不像是自產自銷的滅門慘案。因此,11月17日,州公安局召集西昌市公安局和刑偵、技偵等部門會審該案,初步判斷其極可能是一起惡性預謀殺人案。隨即,一個由數十名名警察組成的“2006。11。17”專案組成立了!

專案組依據圍繞“失蹤事件”和失蹤人員開展調査走訪掌握的資訊做出判斷,發現了非常多的疑點!

首先,這5名西昌市人都住在市區內,之前也沒聽說他們在別的地方有住處,但從10月20日開始,到10月24日,5個人卻分批失蹤了,而且均未攜帶衣物及生活用品。

奇怪的是,他們的親屬對其去向均不知情,尤其是48歲的張顯能,他有一位83歲老母親與其共同生活,但他外出前卻未對其做出任何安排!這實在是不符合常理,因為張顯能對他的老母親一向是很孝順的。

更不可思議的是,五人失蹤後手機都無法正常聯絡。一個人手機有可能沒訊號,可五個人手機都沒訊號了?不可思議!

警方對五人進行了認真調查,發現他們與別人都沒有明顯的矛盾衝突和債務糾紛,就此排除五人外出避禍、躲債的可能性。

此時,有經驗的偵查員在會議上提出,這五人人很可能已經遇害了,這從很多異常之處可以看出來!第一個異常之處,是10月23日有人用張健的手機向張健的工作單位西昌市電視臺請假,稱張健因闌尾炎在

德昌縣

住院醫治,警方來到德昌縣調查,走訪了所有醫院,也沒有發現長得像張健的人曾經住院。

第二個異常之處,是10月26日親屬撥通了張顯能的手機,接電話的人自稱叫王強,說張顯能一家向其借了25萬元錢到上海做生意去了。經過查證這完全是子虛烏有。可再打過去卻沒有人接聽了,手機也很快關機。

多人、相繼、長時間失蹤,而其親屬均未被敲詐勒索財物;電話接通卻不是本人接聽,所謂的“去向”經查證都是假的!種種跡象表明,有人在故意遮掩“失蹤事件”真相,專案組推斷此案極可能是一起惡性預謀殺人案,並進一步推理:

作案人應與失蹤人員很熟悉。偵查員透過走訪發現沒有任何鄰居和親友發現張家與陌生人接觸,也沒有聽到異常響動。因此作案人應該是以“和平”方式叫走了張家人,因而未驚動其他人。而且警方調查了好幾天,卻至今未發現失蹤人員去向,也未發現犯罪跡象,這說明作案人的手段十分隱蔽,不是陌生人所能夠實現的!

專案組對100餘名失蹤人員的社會關係和有過交往接觸的人逐一進行摸排梳理,從中查詢與5名失蹤人員在失蹤前有過交叉接觸的人員,最終認定嫌疑人

張建華

有重大作案嫌疑。

張建華,男,漢族,1964年出生,西昌市人。此人曾經受過打擊處理,是勞改釋放人員,很明顯有犯罪經驗。

從2006年9月起,張建華與失蹤人員張顯能違法倒賣烤煙,並與其家庭成員來往密切。據親友反映和對張家失蹤順序進行梳理:張顯能是在10月20日與張建華從普格貝螺髻山鎮返回西昌後離奇失蹤;他的兒子張健於10月22日與張建華在西昌市西寧鎮“黃家飯店”吃飯後神秘失蹤;崔春瓊、張菊、吳仲濤於10月24日與張建華在上述同一飯店吃飯後一同失蹤。更為重要的佐證是:失蹤人員的4部手機失蹤前後均在張建華居住地區域範圍有通話記錄。

此案發生時,涼山州正在全力籌備冬季旅遊發展大會,案件如果不能及時偵破,公安機關將揹負巨大壓力。專案組面對壓力,決定立刻拘捕張建華。

神秘失蹤往往意味著血案發生——2006年西昌系列殺人埋屍案

專案組召開案情分析後

11月17日下午,專案組派出偵查員,在普格貝螺髻山鎮抓獲了張建華!然而,在訊問中,張建華拒不交待。他確實有豐富的犯罪經驗,和專案組東拉西扯,就是不交待案情!面對這個滾刀肉,專案組決定先蒐集證據,再掉過頭來攻破他的心理防線!

19日,專案組搜査了張建華位於西昌市涼鋼家屬區三樓的租住房。經過仔細勘察,法醫在房間地板膠下發現大量血跡並在牆壁隱蔽部位發現少量血斑,經鑑定為人血。現場勘査取得初步進展,審訊攻勢隨之跟進,當晚,精神防線逐漸崩潰的張建華初步交待了殺害兩名“小姐”和張顯能家5人並埋屍的犯罪事實。

然而,就在這時,張建華卻突然改口了!改口的原因來自一段對話:

預審員:張建華,我們已經在你房間發現血跡了,現在就看你的表現了!不需要我們再問你人是怎麼殺的,埋哪裡了吧?張建華:能不能讓我抽根菸?抽完煙之後,預審員卻發現張建華的眼神變了!原來,精明的張建華從警方的口中發現警方還沒有掌握直接證據,特別是屍體還沒有發現。於是他全面翻供,走到這裡,偵查工作遇到巨大困難。

專案組進行了全面分析,認定張建華的交待應該基本屬實,遂制定了以尋找發現屍體為重點、以審訊和外圍調查相輔的偵査策略。11月20日,警方對張建華另一套位於西昌市

涼鋼

家屬區內底樓的購買房進行地下挖掘,居然有了重大發現。他們挖出了三男三女共6具屍體,11月22日又在原地深挖出一具女屍。

神秘失蹤往往意味著血案發生——2006年西昌系列殺人埋屍案

挖掘掩埋屍體現場

神秘失蹤往往意味著血案發生——2006年西昌系列殺人埋屍案

專案組組長涼山州公安局局長袁剛(中)在現場指揮

經組織死者親友辨認,證實7具屍體分別為張顯能家5名失蹤人員和陳餘梅、桑弘英,即張建華之前提及的“小姐”。鑑於張建華的犯罪行為尚缺乏其他證據,專案組決定針對張建華的情緒變化和心理弱點加大審訊力度。

沒想到的是,張建華沒有幹警想的那麼難以對付,還沒等預審員拿出“炮彈”進行轟擊,11月23日,張建華就徹底招供了!

原來,挖出來的七個人都是他殺的!從2006年9月底至10月24日,他在租住房內採取繩子勒頸、鐵棒擊打頭部等手段先後殺害7人。根據張建華的交待和指認,專案組在西昌市經久鄉等地找到並提取了本案部分受害人的遺物和作案工具。

專案組對張顯能家人被害過程和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隱藏罪證方式和心理特徵進行了全面分析,認為張建華應該不是初次殺人犯案,之前還殺過人的可能性極大。這是因為,如果初次殺人,絕大多數人都會很長時間處於驚恐狀態,需要相當長的冷卻期,而張建華卻連續殺人,絲毫沒有影響,實在是不可思議。

於是幹警們乘勝追擊,持續加大審訊深挖力度。12月6日,張建華又供認,1998年底殺害了

徐世明

、唐霞二人並埋屍。專案組一面秘密開展外圍調査和犯罪現場踏勘、監控;一面繼續全面強化“2006。11。17”系列殺人案犯罪證據收集固定,同時穩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緒。

12月19日,專案組在張建華供述的曾經租住的西昌市

龍眼井

房管局宿舍一套公房的地下挖出一男一女兩具屍骨,隨後,在西昌市公安局查到1998年12月19日徐世明的妻子報告徐失蹤的原始記錄,並在攀枝花市米易縣警方協助下査明唐霞的身份和原住址。12月25日,專案組組織被害人親屬辨認埋屍現場提取的物品,認定就是徐世明、唐霞生前所穿的衣服和隨身攜帶的物品。至此,專案組經過一個多月偵査,以失蹤案件調査為切入點,全面突破了涉及7案9命的特大系列殺人案,查證了犯罪嫌疑人張建華先後單獨作案7次、殺害9人的作案事實。

那麼,張建華為什麼殺死這麼多人呢?這要追溯到1998年。那一年,張建華和徐世明和唐霞兩人合夥做天麻生意。張建華當時很信任兩人,就按照徐世明和唐霞的建議,一起湊錢進貨。然而沒想到的是,到了當年10月,徐世明和唐霞居然合夥將張建華的合資款20餘萬元捲走,之後不知去向。

張建華被氣瘋了,他83年就因為盜竊罪被判5年刑。期間三次逃跑,被抓回來後加了7年,直到95年才刑滿釋放。他自認為沒人敢騙自己,沒想到卻被徐世明和唐霞給騙了!他開始瘋狂地尋找,終於兩個月後,張建華在廣東找到二人。仇人見面分外眼紅,你做初一就別怪我做十五!從那時候起張建華就產生了殺人謀財埋屍滅跡的念頭!

徐世明和唐霞兩人見了張建華自知理虧,就謊稱是出來進貨。張建華趁機說咱們回西昌從長計議。於是三人一同返回西昌後,從此張建華開始謀劃殺人埋屍。他先是以安裝下水管道為名,預先在租住房廚房地下挖掘深坑。到了當年的12月8日,他先是叫徐世明來家裡吃飯,徐世明不知有詐立刻就來了。兩人在酒桌上稱兄道弟推杯換盞,當晚徐世明就留宿到張建華的出租房內。等到深夜人靜的時候,張建華悄悄拿出早已準備的繩子,趁被害人熟睡之機用繩子勒住他的脖子死死地勒緊,等到徐世明沒氣之後,將其殺害並埋屍坑中。第二天,他如法炮製,將唐霞騙至家中留宿,再次用繩子勒頸將其殺害並埋屍坑中,之後,張建華又僱請工人重新打好水泥地面,徹底掩蓋了犯罪痕跡。

殺死兩人後,受害人家屬也曾經來到派出所報案,但警方沒有重視,導致8年之後他又一次做下驚天血案!

之後,張建華又在租住地待了一年,確認沒有什麼危險後,1999年底,張建華離開西昌輾轉廣州、貴州、廣西等地做生意。這一走就是6年,到了2005年底,他從廣州回到西昌。此時,他搖身一變,成了專門做電器生意的大老闆,實際上他只是個體小商販。

2006年7月,張建華結識了從

寧南縣

到西昌打工的陳餘梅,並發展為情人關係。並透過陳餘梅結識了桑弘英。這桑弘英是陳餘梅的表妹,對妹妹介紹的這位大老闆很感興趣,之後又將張建華介紹給自己的商業夥伴張顯能及其家人。

剛開始,張建華並沒有起殺心,但後來他發現自己的情人陳餘梅和

張顯

能不清不楚。

到了2006年8月,張建華便開始同陳餘梅和張顯能二人倒賣烤煙,此時張建華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只想著用殺人手段侵吞他人的財物。再加上陳餘梅和張顯能之間的曖昧關係,他就起了殺心!為避免罪行暴露,張建華決定將陳餘梅和張顯能及其親人全部殺害,這樣才能徹底拿到兩人的財產。

於是,他讓正在裝修其涼鋼宿舍2單元1樓商品房的工人將其中一間臥室的地平打掉後暫停施工,自己挖了個坑備用。到了9月24日,他開始了他的瘋狂殺人計劃。張建華此時心機比八年前更加深沉,他選擇在自家樓上三樓租住了一間房,這樣就避免來人看到家裡的深坑。他先是採用殺徐世明和唐霞同樣的方法,將陳餘梅騙到三樓租住房中殺掉。又在10月8日將桑弘英騙至租住房中殺害後埋屍。

此後,他已經殺紅了眼,又採取類似手段,於10月20日殺害張顯能,10月22日殺害張健,10月24日殺害崔春瓊、張菊和吳仲濤。隨後將被害人屍體秘密搬運到位於一樓的商品房中,深埋入坑內。隨後,他召回了裝修工人,重新鋪設了水泥地面,並捏造被害人張顯能一家及吳仲濤出門在外的虛假資訊,企圖逃避警方的調查。

張建華落網後,涼山州中院一審以故意傷人罪判其死刑。張建華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訴。在法庭上,張建華的辯護律師以張建華殺人動機過於簡單為由,要求對其進行

司法精神病

鑑定。省高階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張建華作案動機明確,作案物件特定,殺人後為掩蓋罪行而連續殺人,在具體實施犯罪過程中,有預謀、有計劃、有步驟等,省高院對律師提出的精神病鑑定要求未予准許。

2007年3月4日,冷血殺手張建華站到了省高院被告席上。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張建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