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受邀回答了一個這個問題:如何看待1582年本能寺之變前巔峰時期的織田信長?可見不少朋友對於織田信長的傳統認知很是根深蒂固,一提起織田信長,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思想超前,乃是不折不扣的“革命兒”,更誇張的是甚至還有人認為他是穿越的。所以藉著回覆前面的問題,並將回覆再細化一些,釋出於專欄,具體如下:

隨著近幾十年的日本史學界關於織田信長的實證性研究的進展,信長雖是個承前啟後的在日本歷史上具有極其重要影響力的人物,但也並不能非常稱得上有什麼超越時代的思想及過於現代化的舉措,但之所以仍被廣大人民群眾認為是革新的代表,無非是透過一些流傳甚廣的較為顯著的“事實”。那我們就一起看看大家時常提起的比較有代表性的“事實”的例子吧:

1、樂市樂座:樂市樂座可以說是中世商業史上的一個重要創新或舉措。但現在大部分愛好者已經知道其實這並非信長首創,早在天文十八年近江大名六角氏就在觀音寺城下町搞了“石寺新市”,即廣受認可的所謂的樂市先驅,今川家也有類似的政策,所以織田信長只是後來有所發揚而已。但我們如果往深一步看,信長雖然對樂市政策確實有所繼承和發揚,但實際上信長只將這種政策在自己新遷移所領本城的美濃井口、迦納及後來安土城下等極其有限的區域內推行,以期在短期內拉動本城城下町的商業水平;對於傳統的商業都市,最多也就在規模並不大的近江金森的寺內町小試了一把,而對於尾張的熱田、津島、伊勢的桑名、安濃津、大湊、和泉的堺等強力的商業都市或港町,還是以安堵商人們的權益為主,根本就沒有推行對在地商人勢力及權益可能造成損失的和影響樂市政策。再往後織田家的重臣柴田勝家和羽柴秀吉分別在管片兒的越前及播磨搞了類似的政策,可見這個根本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創新性措施。

2、檢地:織田領內的比較顯著的檢地是柴田勝家入主越前後實施的,這比戰國大名北條氏,即伊勢盛時(北條早雲)在相模的檢地晚了近七十年。可見在大名們掌握土地的最主要措施之一的檢地方面,織田家不僅沒有領先,反而還落後了那麼多年。直到天正九年,也就是本能寺之變的前一年,織田信長才透過在丹後的檢地來掌握石高並進行知行宛行,所以很難說信長一下子否定了古來的土地支配方式,沒有什麼創新的手段,長期以來也未能掌握領內的所領石高並進行明細的知行宛行。

3、軍役:軍役方面接上條,與檢地有很大關係。軍役一般都是透過知行來核定的,不檢地就沒法劃定實際的軍役。還是直至信長死前的一年,才在《明智光秀家中軍法》中看到了有關織田軍軍事動員的書面說明,但此時距關東北條家著名的《小田原眾所領役帳》的頒佈已經過了二十二年。而且正是因為織田家軍役類史料的匱乏,才導致現在無法推測織田信長巔峰時期的軍事實力,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

4、宗教政策:關於織田信長對待宗教的態度,經常看到有朋友說信長極力打壓佛教,扶植基督教,一些通俗性書籍中也是這麼寫的。但實際上信長打壓的是站在其對立面的宗教勢力以及透過宗教為紐帶結成的對抗性團體,而非宗教本身。一向一揆、延歷寺、高野山這種帶有軍事、宗教、在地勢力性質的集合體自不必說,因有反抗,自然會被打壓。再來看著名的安土宗論,這也並非信長刻意打壓日蓮宗本身,只不過是日蓮宗僧侶惹事為起因,且對信長的一些要求置若罔聞,因此才被非軍事性的打壓。何況宗論是在當時大名分國法中明確被提到的禁止之事(如《甲州法度之次第》的二十二條和《今川假名目錄》的二十八條)。但在本願寺顯如退出石山城後,散去了軍事抵抗的實力後,倒是和信長的關係反而搞得愈發親密。而對於基督教的接受和包容,是被提及的更多的,因此不少人腦海裡就是信長滅佛而扶植基督。雖然傳教士的代表人物佛羅伊斯在自己的記錄中描述了獲得了織田信長下賜的關於佈教許可的朱印狀,但透過這些年的研究,雖然這份信長下發的朱印狀日文原本未能流傳下來,但卻有學者發現了葡萄牙語的寫本,翻譯回日語後再與足利義輝曾下發給耶穌會的制札寫本比對來看,內容大同小異,足利義昭也下發過同內容的文書,也就是說與其說信長給佛羅伊斯下發的是允許其佈教的官方許可檔案,不如說是信長延續兩代將軍的主張下發給他的要求其在日本進行傳教所應遵循的規範。除了佛羅伊斯自己的描述外,似乎也沒有日方史料描述信長對基督教很是熱情的記錄,很難說信長對於這種外來的新宗教保有什麼熱情的態度。值得一提的是,在荒木村重謀反時,信長曾命傳教士奧爾岡蒂諾勸降村重的從屬·著名的切支丹大名高山右近父子,並承諾如果勸降成功,那麼就幫助興建教會;一旦不成功,便會毫不留情的取締傳教。最終幸好勸降成功,信長也遵照承諾免除了對河內、攝津的對切支丹的課役。這各過程似乎帶有一些向比睿山提條件的影子。也就是說對於宗教勢力,不論是佛教還是基督教,只要從了信長,那就什麼都好說,一旦不從,那就根除。所以與其說信長對於基督教的接受,不如說是對宗教勢力的現實性利用。

5、對朝廷的態度。這裡說兩個事情,一個傳聞是信長逼迫朝廷由元龜改元為天正,一個就是強行介入朝廷的歷法制定,這兩件事本來都改是天皇的職責許可權。通說是因為元龜年間信長和織田家經歷的磨難太多,至元龜四年時破除了信長包圍網,因此迫使朝廷改元云云。但實際上早在元龜三年三月,朝廷方面便有過改元的議論並通達足利義昭和織田信長(《御湯殿上日記》,同年十一月還制定了年號的備選方案(《勸修寺家文書》),可見朝廷方面早就做好了準備,倒是足利義昭一直沒有答應,結果反倒成為信長抨擊義昭的口實之一。在流放了足利義昭後,改元一事立即被提上了議程,整個過程未見信長的強迫,連年號都是信長與眾公家一起討論備選方案後確定的。而曆法那件事,由於天正十年初時京都一帶使用的宣明歷和關東一帶使用的三島歷在閏月方面產生了分歧,信長便命令制定曆法的公家土御門家及賀茂家與京都所司代村井貞勝共同討論曆法的適用事宜(《晴豐公記》)。經過兩次核對,確定還是以宣明歷為準,所以信長也接受了這個共同討論後的結果。可不知道為何這事傳著傳著就成了信長干涉天皇和朝廷制定曆法的反例了,被冤枉了。其他的藐視朝廷的權威甚至壓制朝廷的事就更不要再提了,經歷了皇國史觀下的信長勤皇論後,又渡過了戰後的公武對立史觀時期,現在支援朝廷融合說的學者已經漸漸蓋過了朝廷對立說了,其他的在此不多贅述。

6、鐵炮戰術創新方面。這個肯定就是指的長筱之戰了,近年來國內愛好者中也有不少專文論述,但與其說是信長對鐵炮三段擊戰術的創新,不如說是對鐵炮的有效利用而已。好友伊勢早苗大神馬上就會有專文面世,此處也不多贅述。

7、軍團長制。分封軍團和幾大軍團長,想必愛好者們再熟悉不過了。雖然織田家委以各軍團長的許可權不小,但在武田家也有郡代(例如板垣信方),北條家幾兄弟也是各掌一地(例如北條氏照掌八王子領),毛利家兩川兄弟分管山陰、山陽。實際上這種分片而治的方式並非什麼創舉,地盤大了後自然需如此考慮。

8、分國法。分國法是大名為了更好的對領國內進行支配而制定的法令,頗有些依法治國的影子在裡面。分國法中可以涵蓋經濟、政治、軍事、內政、訴訟、土地等各方面的內容,一些大大名的諸如今川家的《今川假名目錄》、武田家的《甲州法度次第》、伊達家的《塵芥集》、大內家的《大內家壁書》等等,甚至有些小大名諸如結城家、相良家也制定了自己的家法。但反觀天下人織田信長卻沒有出臺任何分國法,頂多也就是給越前、甲斐發發掟書而已,比起分國法還是差些意思。所以單從這方面來講,信長估計是“無法無天”了,並沒有制定領內支配政策性依據的分國法。

9、兵農分離。這個不多說了,可以看這裡,有同好進行過論述:兵農分離究竟是不是始於織田信長的改革,兵農分離前計程車卒戰鬥力是不是非常差勁?在日本戰國早期,織田信長完成兵農分離之前,軍事動員規模非常低嗎?

近幾十年來,日本的史學界透過多年的研究積澱已經重新將織田信長的一生進行了更加清晰的還原,所以即便是巔峰時期的信長,也不必過於放大的理解他的前瞻性,更不必對其神化。我個人粗淺認為與其說信長是一個超越時代的創新者,不如說他的成功來源於其對人才、政策、戰術及其他要素的有效利用和發揚,取長補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