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秦國”考和大秦國”考補遺這兩篇文章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進行補充,主要是又讀到了一些材料。

一、大秦明月珠

昔有霍家奴,姓馮名子都。

依倚將軍勢,調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獨當壚。

長裾連理帶,廣袖合歡襦。

頭上藍田玉,耳後

大秦珠

兩鬟何窈窕,一世良所無。

一鬟五百萬,兩鬟千萬餘。

……

——《玉臺新詠·卷一·辛延年羽林郎詩一首》

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

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羅敷喜蠶桑,採桑城南隅。

青絲為籠系,桂枝為籠鉤。

頭上倭墮發,耳中

明月珠

……

——《宋書·卷二十一·志第十一·樂三·<羅敷>、<豔歌羅敷行>》

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

秦氏有好女,自言名羅敷。

羅敷善蠶桑,採桑城南隅。

青絲為籠繩,桂枝為籠鉤。

頭上倭墮髻,耳中

明月珠

……

——《玉臺新詠·卷一·古樂府詩六首·日出東南隅行》

大秦多金、銀、銅、鐵、鉛、錫、神龜、白馬、硃髦、駭雞犀、玳瑁、玄熊、赤螭、闢毒鼠、大貝、車渠、瑪瑙、南金、翠爵、羽翮、象牙、符采玉、

明月珠

、夜光珠、真白珠、虎珀、珊瑚、赤白黑綠黃青紺縹紅紫十種流離、璆琳、琅玕、水精、玫瑰、雄黃、雌黃、碧、五色玉……

——《三國志·卷三十·魏書三十·烏丸鮮卑東夷傳》引《魏略》

(大秦)土多金銀奇寶,有夜光璧、

明月珠

、駭雞犀、珊瑚、虎魄、琉璃、琅玕、朱丹、青碧。

——《後漢書·卷八十八·西域傳》

(大秦)多璆琳、琅玕、神龜、白馬朱鬛、

明珠

、夜光璧。

——《魏書·卷一百二·列傳第九十·西域》

(大秦)其土多出金玉寶物、

明珠

、大貝,有夜光璧、駭雞犀及火浣布,又能刺金縷繡及積錦縷罽。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之一。

——《晉書·卷九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四夷》

煬帝規摹宏侈,掩吞秦、漢,裴矩方進《西域圖記》以蕩其心,故萬乘親出玉門關,置伊吾、且末,而關右暨於流沙,騷然無聊生矣。若使北狄無虞,東夷告捷,必將修輪臺之戍,築烏壘之城,求

大秦之明珠

,致條支之鳥卵,往來轉輸,將何以堪其敝哉!

——《隋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四十八·西域》

土多金銀奇寶,有夜光璧、

明月珠

、駭雞犀、大貝、車渠、瑪瑙、孔翠、珊瑚、琥珀,凡西域諸珍異多出其國。隋煬帝常將通拂菻,竟不能致。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八·西戎》

(拂菻)土多金、銀、夜光璧、

明月珠

、大貝、車渠、碼碯、木難、孔翠、虎魄。

——《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一下·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西域下》

關於“大秦珠”,最早的記述見於東漢樂府詩《羽林郎》,而大致同期的樂府詩《陌上桑》(即《羅敷》、《豔歌羅敷行》、《日出東南隅行》)中有提及所謂“明月珠”,《魏略》、《後漢書·西域傳》等有提及大秦出產“明月珠”,則“大秦珠”或即“明月珠”。《隋書·西域傳》中所記“大秦之明珠”或亦可為佐證。

至於這“大秦珠”、“明月珠”究竟為何物,筆者並未見到定論,有說即“夜明珠”,然據此似不應與“夜光珠”、“夜光璧”並列;亦有說為玻璃珠者,更有認為“明月珠”即蜻蜓眼玻璃珠者,然僅為推測,並無太多直接證據,且據此似不應與“琉璃”並列;亦有說為珍珠者,然古人對珍珠(真珠)應當相當熟悉,且據此似不應與“真白珠”並列;亦有說為金剛石者,同樣並無直接證據。

綜上,不晚於東漢即已有名為“大秦珠”的飾品流行,且“大秦珠”很有可能即“明月珠”,但“大秦珠”、“明月珠”究竟為何物尚無定論。

二、心無憂患,不經二旬;心若憂患,遠離三春

辛氏《三秦記》曰:敦煌西盡大秦,隔海,心無憂,遇善風不經二十日得渡;心憂,數年不得渡。該曰:心無憂患,不經二旬;心若憂患,遠離三春。士人賢直,男女皆長一丈,端正。國主風雨不和,則讓賢而治之。

——《太平御覽·人事部·卷十八·長絕域人》

辛氏《三秦記》曰:大秦國隔海,心無憂患,遇善風二十日得過;心憂,數年不得渡。諺曰:“心無憂患,不經二旬;心若憂患,遠離三春。”土人質直,男女皆長一丈,端正。國主風雨不和,則讓賢而治。

——《太平御覽·人事部·卷一百一十·憂下》

大秦國一號犁靬,在安息、條支西大海之西,從安息界安谷城乘船,直截海西,遇風利二月到,風遲或一歲,無風或三歲。

——《三國志·卷三十·魏書三十·烏丸鮮卑東夷傳》引《魏略》

甘英逾懸度烏弋山離,抵條支,臨大海。欲渡,人謂英曰:“〔海〕(漢)廣大,水鹹苦不可食。往來者逢善風時,三月而渡;如風遲則三歲。故入海者皆賚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聞之乃止,具問其土俗。

——《後漢紀·孝殤皇帝紀卷第十五》

和帝永元九年,都護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條支。臨大海欲度,而安息西界船人謂英曰“海水廣大,往來者逢善風三月乃得度,若遇遲風,亦有二歲者,故入海人皆齎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聞之乃止。

——《後漢書·卷八十八·西域傳》

途經大海,海水鹹苦不可食,商客往來皆齎三歲糧,是以至者稀少。

漢時都護班超遣掾甘英使其國,入海,船人曰“海中有思慕之物,往者莫不悲懷。若漢使不戀父母妻子者,可入。”英不能渡。

——《晉書·卷九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四夷》

以上文字,反映了和大秦的海上交通的困難,順風要用二十天/兩個月/三個月,風遲要一年/兩年/三年,無風可能要三年。因此海上往來的人都要準備三年的糧食。

應該說,這樣的認識是與印度洋上的季風洋流相關的。在印度洋,因季風盛行,因而洋流也產生季節性的改變。在北半球冬季,印度洋中盛行東北季風,因此在阿拉伯海具有由東北向西南的洋流,稱為東北季風洋流;在北半球夏季,因西南季風盛行,所以洋流方向轉變一百八十度,從西南流向東北,稱為西南季風洋流。

“大秦國”考補遺(續)

只有掌握印度洋上季風洋流的規律,跨印度洋的大規模海上貿易才成為可能。全程順風順水,則一年內就可以完成從埃及到印度的往返。那麼不難想見,如果有些耽擱,錯過了返程的季風洋流,便不得不再等上一年,上面文獻中“風遲或一歲”“若遇遲風,亦有二歲者”的記載或許便由此而來。倘若偏離航道,耗費更多的時間也並非不可想象。

“大秦國”考補遺(續)

“大秦國”考補遺(續)

《羅馬帝國時期印度洋的海上貿易》

三、與安息、天竺交市於海中,利有十倍。

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一。與天竺、安息交市於海中,其利十倍。其民質直,市無二價。

——《後漢紀·孝殤皇帝紀卷第十五》

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一。與安息、天竺交市於海中,利有十倍。其人質直,市無二價。

——《後漢書·卷八十八·西域傳》

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之一。安息、天竺人與之交市於海中,其利百倍。

——《晉書·卷九十七·列傳第六十七·四夷》

The subject is one well worthy of our notice, seeing that in no year does India drain our empire of less than five hundred and fifty millions of sesterces, giving back her own wares in exchange, which are sold among us at fully one hundred times their prime cost。

——Pliny the Elder, The Natural History, BOOK VI, CHAP。 26。—VOYAGES TO INDIA。

這一點值得我們注意,因為印度在任何一年內都消耗我們帝國不下於五億五千萬塞斯特斯的資金,而把她自己的商品作為交換,這些商品在我們中間以直接成本價的百倍出售。

——老普林尼《自然史·卷六·二十六章·遠航印度》

這裡談及的是羅馬-印度貿易的利潤問題,“其利百倍”自然是大大的誇張,“利有十倍”則相去不遠。《埃及與印度次大陸的海上貿易及其在羅馬帝國經濟中的地位》一文中根據穆澤里斯紙草等文獻進行推算,認為在印度收買一百萬塞斯特斯的貨物,回到埃及可以九百萬塞斯特斯售出,稅後入賬約七百萬塞斯特斯,利潤可有約六百萬塞斯特斯,即六倍於直接成本。

“大秦國”考補遺(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