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只貓,無論得意或受傷,都獨來獨往,是自己真正的主人。

可恨的是,在你面前,我卻變成了狗。

你只需看我一眼,我必搖頭擺尾地撲將過來。

你皺眉呵斥,我慌忙低頭認罪,一定是我不好,主人怎會有錯?

小心翼翼察言觀色,一旦捕捉到你投來一瞥,便顧不得

傷口疼痛

再次向你奔去,一如初見時的熱烈。

委屈,留待夜裡,獨自舔傷……”

這段文字是我以前零碎寫下的,一個愛得卑微而不快樂的小女人躍然紙上。

為什麼付出太多反而會毀掉愛情?在愛情裡,要做高貴的貓!

之所以想起這段話,緣於前陣兒和十歲女兒的一段對話。

女兒說:“媽媽, Lani的爸爸說:貓是沒被徹底馴化的動物,沒有狗適合做寵物。”

我說:“可這恰恰是我寧願養貓也不養狗的原因啊!儘管我愛狗勝過貓,可狗對人的愛實在太重,我會覺得負擔好大,心裡會累。而貓不一樣,它自得其樂,主人寵不寵那是錦上添花的事兒。”

女兒又問:“既然你不想和它玩,為什麼要養它?”

我答:“我要和它玩啊,但那是在我有時間和心情的時候。我忙或沒心情的時候,就希望它自己也能過得快樂,不然我會覺得對不起它,那就是一種心理負擔和壓力。”

女兒不滿地說:“You are mean。”(你真壞。)

我承認:“我這麼想是挺自私,但我能清醒地認識到我的自私。我知道自己能給出多少,所以只選擇能匹配我有限付出的物件。我選了貓,不是因為我不愛狗。正因為我很愛,才要對它負責,不能害它。你想想,如果我養了狗,卻不能滿足它對愛的需求,那不就是在傷害它嘛。既然明知自己給不了,就別招惹。”

女兒似乎理解了,不再追問。而我則陷入沉思,好像得了職業病,立即聯想到兩性的相處。

為什麼付出太多反而會毀掉愛情?在愛情裡,要做高貴的貓!

在愛情裡,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能持久平衡的愛情,雙方愛的濃度一定相差不大。如果其中一方的愛遠遠多過另一方,就會顯得太粘人,讓人覺得壓抑,這樣的愛情早晚會因失衡而崩塌。

愛得多的一方總是憤憤不平:“噢,你有興致的時候,就不怪我粘乎了。你不需要的時候,我就得自己一邊兒玩兒去,還不能讓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否則我就是在給你壓力,我就是過度索愛了,我的愛讓你喘不過氣了。你當我是沒有思想的玩具?還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僕人?”

其實,客觀地說,完全不自私的人是不存在的,在

兩性關係

中也一樣。你說他對你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太過自私,可是你自己不也正在自私著嗎?你以為自己付出愛了,就應該得到同樣的回報,否則他就是不對的。這正是在用你自己的得失做評判標準,不也是一種自私的表現嗎?

真正無私的愛,不是要求對方應該怎樣,而是像母親愛孩子那樣,只要孩子過得幸福,自己有沒有得到回報、或者有沒有受到委屈,都不那麼重要。

我們凡夫俗子,很難做到這樣真正無私的愛。所以,既然知道自己要索取回報,那麼,你在付出的時候,就要有所權衡,只付出你心甘情願的那一部分,不管對方是否領情和珍惜,你都不會後悔和抱怨。

超出自己“無私限度”的,請保持矜持。在不確定對方是否珍惜你的時候,別一股腦地全盤奉獻。多留一些給自己,好好愛自己,好好關心自己,好好傾聽自己內心的喜怒哀樂,好好關注自己靈魂的成長。

為什麼付出太多反而會毀掉愛情?在愛情裡,要做高貴的貓!

另一方面,我也提醒愛得少的那一方。你明知人家像狗一樣掏心扒肺,也明知自己不喜歡有心理負擔。可你又抗拒不了愛情的誘惑,於是你接受人家了。

你既要享受被人不顧一切地愛著的幸福,又不想要它帶來的壓力。那你就該找只“貓”,而不是“狗”。你明知他是“狗”,卻企圖讓他變成“貓”的樣子,抱歉他做不到啊。他當初又不是披著貓皮出現在你面前的,他從一開始就沒騙你,你怪他何干?

不過,難題還是有解的。畢竟,人就是人,既不是貓,也不是狗。人是有頭腦會思考的智慧生物。人可以用理性控制自己、調整自己,讓自己在愛情裡變得“沒心沒肺”一點兒,變得更在乎自己一點兒,慢慢地,“狗”也真能變成“貓”。

如果此時,你正在做愛情裡卑微的“狗”,請不要再獨自舔傷,試著像貓一樣精神獨立、自得其樂。

在愛情裡,做一隻高貴的“貓”!

(海邊小妹原創。關注情感與內在成長,愛的世界,一起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