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重男輕女大環境下,女性所獲家庭支援不平等,卻被認為婚嫁時要求有車有房是物質的表現?第三體校校長2019-06-16 00:06:42

想要啥,自己掙去啊

父母沒有公平對待你,所以結婚物件就欠你的?

怪不得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男兒當自強

原來,想讓女人自強是真的難

為什麼重男輕女大環境下,女性所獲家庭支援不平等,卻被認為婚嫁時要求有車有房是物質的表現?匿名使用者2019-06-16 09:28:20

你這個問題成立的前提條件有2個。

1。男性的車子、房子主要都是爸媽提供的而不是自己努力工作去爭取的

2。女性大都不是獨生子女且有哥哥或者弟弟,並且父母大多把主要財產全給兒子

這2個前提條件成立嗎???

假設成立,難道像你這樣的女性不是應該朝著父母喊到“男女平等,你應該給予我平等的經濟資助。”嗎?

怎麼要對著男性要車要房呢?

最後,我想說,女性對男性有經濟上的要求的確是物質的,但我認為沒有錯。生物進化史表明,雌性對雄性有物質要求,是非常普遍的。

完全不可以受到指責。

問題是,雄性對雌性也有要求。例如許多男性要求另一半是處女,但很多女性對此指指點點,甚至大罵直男癌,譴責其不尊重女性,認為男性不能介意女性的過去。

那你告訴我,你們部分女性一邊認為自己對男性要求經濟能力沒有過錯,一邊認為男性要求女性是處女(或者要求女性性經歷要簡單)是不合理的,封建的,不尊重女性的。

合理嗎?

為什麼重男輕女大環境下,女性所獲家庭支援不平等,卻被認為婚嫁時要求有車有房是物質的表現?匿名使用者2019-06-16 09:58:16

因為有些男的隨時隨地轉換角色啊。

當兄弟時對自己姐妹說,我是男的結婚必須有房,爸媽要贊助我你不許和我爭。

結婚時嘲笑自己老婆什麼都不付出,拎*入住。

身份不同需求不同,人家精明著呢。

要不就立法,父母贊助兒子十萬買房,就必須贊助閨女十萬買房,這樣大機率以後他們的老婆也能和他們一起買房,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他們也不用罵女生物質了。公平合理,多好。

你猜他們願意嗎。

為什麼重男輕女大環境下,女性所獲家庭支援不平等,卻被認為婚嫁時要求有車有房是物質的表現?匿名使用者2019-06-18 09:10:43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沒有從問題的根源出發去解決問題……。。

女性在家庭受到了不平等待遇,就應該向家庭提出訴求,要求家裡對自己和兄弟姐妹平等。。。。。女性不是應該去找那個掠奪了本該屬於自己那一部分的兄弟或者對自己有偏見的父母爭取自己的利益麼。

為什麼非要向外索取?難道是軟柿子好捏?

為什麼重男輕女大環境下,女性所獲家庭支援不平等,卻被認為婚嫁時要求有車有房是物質的表現?雲輕先生2019-06-25 12:46:37

第一句話就錯了,重男輕女大環境?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

第二句女性所獲家庭支援不平等,這個說起來就有點複雜了,要從彩禮說起:

彩禮本是男權社會的產物,今天女權崛起不但不做修改,反而加劇這一不合理之禮。

在男權社會,女性嫁人是進入男方父系家族內的,然後成為父系家族的一員,理論上來說,與母系家族再無瓜葛。

這就是古語為什麼說說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說的不好聽是我買你的女兒,所以你女兒質量越好,我給的價格就越高,

當然也有好的一面,男方家族給予彩禮,女方家族貼補嫁妝,這是因為女方家族擔心女兒過得不好,從理論上來說,女方家族貼補的嫁妝是屬於女方自己的。

以上是古代的情況,總歸還是要對男方有經濟要求,對女方經濟要求不大,過去女方要求物質基礎很正常,自古至今都是這樣的。

現代的情況呢這這樣的,說是男女平等,但是如果真的男女平等的話,婚禮花銷應該男女一人一半的,但現實是男方付出了極大的物質財富,女方的補回的嫁妝不到男方付出十分之一,這是完全不對等的。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在農村,女方實質上還是嫁入到了男方父系家族,成為了父系家族的一員,於是女方母系家族覺得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沒了,要補償,所以天價彩禮來了,女方母系家族本質就是貪圖彩禮補貼家庭,至於美名其曰為女兒著想,我的女兒越貴,你們越知道珍惜……基本上都是扯淡,有也是不足萬一。

所以這就形成了女兒就是個賺錢貨,男兒就是個賠錢貨的觀念,這是中國自古以來的觀念,所以母系家族為什麼要在物質上支援女兒呢?,你明明是個賺錢貨我怎麼還能往裡面賠錢呢,從彩禮中拿出一點給你當嫁妝就好了。

但是隨著女方要的彩禮越來多 ,物質要求越提越高,男方已經承擔不了這麼重的物質負擔了,所以男方希望女方要求放低一點,但是事實上女方大都不同意,於是男方只能抱怨女方物質了,事實上這是自古以來的情況。

這本質不是男女雙方觀念的問題,而是男女雙方家庭的觀念的問題。

有意思的是,逼迫女兒要高彩禮的往往是女兒的母親。

最後談談這個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首先男女雙方都從原本的家族相對獨立出來,組建新的家庭,這樣結婚時就不再是女方嫁入到男方父系家族,而是和男方組建一個新家庭,這樣女方母系家族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沒了,男方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也沒了,這樣誰也不吃虧。然後雙方家族共同出錢承擔婚房婚禮等花銷,根據最新婚姻法,這樣離婚時分財產也是男女均分,誰也不吃虧。

這樣做還有一點好處,就是結婚後能將男女雙方父母都從子女身上解放出來,孩子脫離父母自立更生,父母就能專心的投入到自己的事業和理想中去。

接下來會誕生另一個問題,即男女嬰兒姓氏權,以及誰撫養的問題,如果都跟男方姓,那女方還是會覺得我是給男方家族生的子女,而不是給自己生的子女,這就又回到之前的局面了,所以需要男方在姓氏權上面讓步。

女性如果有需要完全可以爭奪子女姓氏權,根據今天這個時代的法律,別說孩子跟母姓,就是孩子不跟父母姓都行,父母所爭奪的不過是子女的姓氏代理權罷了。

然後是嬰兒的撫養,父母都有事業,往往讓爺爺奶奶代為撫養孫子孫女出生後最需要照顧的前兩年。但是這樣做也會使得女方覺得孩子是父系家族的,而不是自己的。

所以第一要取消外孫子外孫女姥爺姥姥這個稱呼,都是自己兒女生的,所以都是孫子孫女,那麼孫子孫女就有兩個爺爺和兩個奶奶,這樣孫子孫女的幼年撫養可以四個爺爺奶奶輪流撫養。

總之一個原則:男女雙方是組建一個全新的獨立的家庭,處在原本父系母系家族之間中點位置,既不靠近偏向於父系家族,也不靠近偏向於母系家族,這樣父母雙系家族就會給予男女結婚時平等的助力。

最後的最後:這個設想

在農村目前還無法實現,因為在農村,男方並未脫離父系家族,因此女方依然是實質上還是嫁入了“父系家族”,成為了父系家族中的一份子,

反倒是城市青年男女有望成為彩禮改革的先鋒軍,因為城市青市男女一般都在城市買房,不與父母同居,

因此就實現了從原本各自的家族相對獨立出來的條件,從而組成了新的家庭。

最後的最後的最後:

願男女平等,願男女婚戀沒有太多物質基礎的阻撓,願中國越來越好,願你我共同為之奮鬥,加油!

在農村目前還無法解決的,因為在農村,男方並未脫離父系家族,因此女方依然是實質上嫁入了“父系家族”,成為了父系家族中的一份子,

反倒是城市青年男女有望成為彩禮改革的先鋒軍,因為城市青市男女一般都在城市買房,不與父母同居,

因此就實現了從原本各自的家族相對獨立出來的條件,從而組成了新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