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一個離我們日常生活太過遙遠的名詞,大多數人,包括我,都認為這個詞已經隨著新中國的建立而被埋進了故紙堆。

直到前幾天,有人告訴我,事實並非如此。

從上週開始,騰訊新聞、騰訊公益旗下的“穀雨實驗室”做出了一系列報道,特約撰稿人陳少遠以《莆田棄女》、《最後的童養媳》、《莆田“媒婆”的棄女網路》、《和她們在同一條船上哭泣,我差點也是莆田童養媳》幾篇萬字長文,向我們揭開了福建莆田現代童養媳們的一角面紗。

她們有個共同的名字,叫阿樂。

整個莆田有數以萬計的阿樂,她們現在小的年齡二十多歲,大的五十多歲,她們知道自己從哪兒來,從懂事起,她們就被人輕蔑地叫“阿樂”或“長樂仔”。

長樂是另一個福建沿海城市,距離莆田一百多公里,受嚴重的重男輕女風俗的影響,當地人為了生一個兒子,可能會生出兩個、三個,甚至四五個女兒。

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她們是嫡親的三姐妹,成年後苦尋親生父母無果,卻意外地找到了同樣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姐妹,她們都成為了莆田的阿樂。

女兒作為生兒子過程中的“副產品”,往往被父母選擇溺斃或丟棄,那些僥倖活下來的棄女們,透過“媒婆”這個底層的販嬰網路流出長樂,絕大部分被莆田人買來當“童養媳”或“丫環”,長大後嫁給家裡的兒子。

即使生長在新時代,阿樂們也沒念過一天書,她們從小幹繁重的農活和家務,婚配不自由,生育不自由,一輩子捱著苦。

陳少遠之所以產生記錄阿樂這個群體的想法,是因為她也差點成為阿樂中的一員,作為家裡的第三個女兒,“幸好”父母在第四胎生出了兒子,如果還是個女孩,家裡為了繼續追生兒子,是養不起那麼多女兒的。

因為阿樂們普遍沒有文化,更沒有話語權,她們成為了這個社會中“看不見的階層”,有個叫陳樹芬的阿樂哭著說,

“我們從被送出去的那一刻起,就決定了我們是物品。”

陳少遠記載下了阿樂這一群體近五十年的悲劇,為她們發聲,可是那些字字泣血的文字因為樸實無爆點,沒有一篇閱讀破十萬+。

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阿樂們的背影

這無疑是一個時代的悲哀,當無數大城市裡的精英知識分子高高在上地指責這兩年女性平權矯枉過正的時候,沒有人願意傾聽那些低到塵埃裡的阿樂們卑微的吶喊。

阿樂,是現代的奴隸,她們哪敢妄想什麼女權啊,她們連基本的生存的權利、人身自由的權利和自主選擇是否生育的權利都沒有得到過!

當她們的養母以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的價格將她們買下的那一刻開始,她們的一生就不由自己決定了。

她們從小就被當做苦力使喚,只有很少的阿樂上過幾年學,因為養父母們怕她們長了見識就會跑,

“我們從小都沒出過門,也沒有地方去。”

有的阿樂在養父母家飽受虐待,她們恨極了自己的親生父母,陳少遠採訪的一名叫曹小芹的童養媳說,

“他們即便把我殺了,我也不會過得這麼苦”。

曹小芹沒讀過一天書,在家只能吃四個哥哥的剩飯,如果養母不高興,剩飯餵了鴨子也沒她的份。養母一生氣就打她。她的腦袋捱過一記火鉗,留下一道凹陷的坑。

她的雙腿常被帶刺的荊條抽打,要脫了褲子打,打完養母還喊鄰居來看。打得更慘時,養母半夜抓著她的頭往水裡浸,或者挖一個土坑,扔她進去,揚土埋上。

“他們根本不是把我抱回來當人看的。”曹小芹無時不刻不在被提醒:你不是我們家的一員,你是別人生的,你和我們沒有血緣關係。舅媽和她的孩子們喊她“別人的雜種”“狗雜種”,四個哥哥最小的大她七八歲,偷了錢,賴給她,她又被一頓打。

曹小芹在慟哭中說起過往。她也恨,因為自己是女的,就承受了這樣的命運。奶奶告訴她,

生母在她之前還生了一個女孩,為了生弟弟才送走了她。

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曹小芹背影,曹小芹為化名。

阿樂們大多數在長大後就嫁給了家裡的“哥哥”,這些年經濟發展快了,“哥哥們”有的外出打工後,看不上家裡的阿樂,紛紛自由結婚,阿樂們才有了難得的機會可以外嫁。

但是有的“哥哥”,因為先天或後天的殘疾,又或者因為不夠上進,走不出去,就不得已還是要娶阿樂為妻。

這樣的婚姻,十件裡有九件都不幸福,阿樂與哥哥們的關係,並沒有因為十數年的共同成長而變得融洽。

她們的丈夫,曾經的哥哥,從小就對她們極少尊重,在他們眼裡,阿樂就是家裡買來傳宗接代的工具和照顧他們的僕人。

為此,阿樂們也反抗過這樣的命運,曾經有一個15歲童養媳和鄰家17歲男生戀愛,懷了孩子,但養父母堅決不同意。

她喝農藥自殺,屍體從樓梯上被拖下來。

埋土時,有人大聲罵,這種人死得好,不如燒了撒一把灰,以後別投胎了。

有的阿樂成功地逃跑了,有的阿樂在生下兒子,“完成任務”之後,被養父母家允許和“哥哥”離婚,條件是用錢來贖身,

她們開心地接受各種苛刻的條件,甚至沒有質疑過這筆錢是否該付,只要能奔向自由,她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

有的阿樂,卻死在了家庭暴力之下。

2003年2月,童養媳朱秀美被自己的丈夫朱世文用板凳活活打死。

1974年,朱世文出生,四歲時,父母就抱回了兒子未來的妻子。親事定下時,朱秀美剛出生四天,從福建閩侯輾轉被賣至莆田。

29歲時,朱世文已經是另一個鎮鄉村小學的教師骨幹。他有了外遇,酒後打死了25歲的朱秀美。

因為朱秀美的童養媳身份,這起兇案當時震動輿論。

朱世文稱,自己和妻子都是“童養媳”這個怪胎的犧牲品。

鄉親們對殺人者印象模糊,對被殺者也知之甚少。在他們眼中,朱世文一向沉默寡言,不愛說話,而

他和朱秀美寡味的婚姻,在村裡太正常了,很多人家都是這麼過來的。

但在朱世文的描述裡,這樣的婚姻

“只是為了生活和繁衍後代,沒什麼感情可言”

。婚前,他和妻子以兄妹相稱,婚後爭吵不斷。殺妻前一年,母親曾勸他,實在過不下去就離吧。

他沒有選擇離婚,同是一樁悲劇的犧牲品,他成為了加害者,殺害了比他更為弱勢的妻子。

在我看來,在童養媳這件事上,無論是親生父母還是養父母,包括中間的販賣鏈條,都是在犯罪,但是由於風俗難改和法不責眾的緣故,阿樂們的存在和她們所遭遇的一切都被看作是習以為常的。

2005年莆田某鄉鎮黨委書記迴應《半月談》採訪時,曾說過他們沒有權力干預童養媳們嫁給“哥哥”留在家裡的選擇,

“只要她們口頭表示自願,我們就要給她們辦結婚手續”。

更可怕的是,受過教育的城市人群,對這些犯罪事實的漠視和容忍,他們認為所有對底層人群行為合理性的質問,都是“何不食肉糜”的高高在上。

人家都娶不到老婆了,你還在這裡叨逼叨什麼人口買賣是犯罪,這對你來說只是法律問題或者是道德問題,對人家來說可是攸關生存的大問題啊!

可我想問的是,

男人傳宗接代的問題真的有那麼重要,重要到可以無視女人生存權和生育權的地步?

我非常認同侯虹斌的觀點,她說人們總是對鄉村的犯罪事實視若無睹,甚至認為農村就該發生這些事才合理:

我想,

是不是這個社會有兩套法律,一套,是針對普通人、正常人的,另一套,是針對所謂的窮人的

;一般人遺棄、弄死嬰孩,是違法;拐賣婦女,是違法;強迫未成年人結婚,是違法;但如果是窮人,那就都變成了合法,情有可原?而且,我們還要責怪那些批評的人“不體諒窮人不能結婚的痛苦”,“何不食肉糜”?

via 侯虹斌《那些娶了童養媳的男人,過得怎麼樣》

我們要體諒男性窮人不能結婚的痛苦,因此他們為了傳宗接代買賣婦女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問題是誰來體諒女性窮人的痛苦?

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2015年央視新聞頻道出品的新聞調查《隴東婚事》,在西部偏遠山村裡,“人市”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著適齡女孩的婚姻買賣。

生而為女性成了所有女性窮人的原罪,所以她們先是在胚胎的階段就要為男性新生兒讓路,被透過各種手段篩查出性別之後打掉,僥倖生下來的,也有可能被父母殺死或送人。

阿樂們經常互相安慰,能活下來,沒被掐死被溺死,算好的了。她們還自嘲,至少還能被賣,證明自己還是有點用處的。

等她們長大了,她們又要為上一輩瘋狂的傳宗接代行為買單,因為寶貝繼承人們找不到老婆了,所以要買個老婆回去繼續傳宗接代的大業。

在長樂鄉間,如果沒有兒子,男人進不了祠堂。生不出兒子的女人也會被嘲笑,當地有句俗語流傳了不知多少年:

好母留著做種,壞母世間人宰。

女人好壞,要看能不能生出兒子。

生不出兒子的女人被打罵被離婚甚至被賣掉,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到老了,原先的阿樂們還要繼續從媒婆手上買下女嬰,作為她們好不容易生下的兒子的童養媳,她們被迫從當年的受害者,成為新一代的加害者,讓女性的悲劇宿命一再輪迴。

無論男人們為了傳宗接代做出多少駭人聽聞的舉動,為之買單的永遠是女性。

阿樂們給陳少遠講過一個故事,有個阿樂是80後,生父是長樂某鄉鎮的村支書。某天生父回家,女嬰變了男嬰。是生母和外婆商量,用她加一個金戒指,換回一個男孩。不料男孩是傻的,長大了要關著不讓亂跑,媳婦是花了很多錢從外地討來的。而這個“阿樂”被轉手賣到莆田,當了童養媳。

只要生下兒子,不管他是痴的傻的都不要緊,都會被視若珍寶,都會傾盡全家之力為他討個老婆回來延續香火。

在這些事件裡,明明女性才是受害者,為什麼觀者卻忙著認同男性行為的合理性?

就像中國因為重男輕女有至少三千萬沒有得以生下來或者生下來被殺死的失蹤女性(在人口學上,因為性別偏好而消失的女性被稱為“失蹤女性”),但是你卻只關心未來有三千萬適齡男性找不到老婆?

我用一首微博網友改的歌詞送給所有繁殖癌和對繁殖癌表示認同的人:

當初是你要墮胎,墮胎就墮胎~現在又要女人愛,女人哪裡來~你家兒媳土裡埋,已有二十載~貞子花子伽椰子,今晚招婿來。

當初是誰要男孩,一再墮女胎?如今這幫繁殖癌,想起媳婦來?你家兒媳土裡埋,水裡重投胎。砸鍋賣鐵娶不來,活你TM該!

最終扭轉這一局面,靠的不是政府或法律的力量,而是經濟發展的力量,當女性的價值不再單一地以繁殖來衡量時,越來越多的女性窮人掙脫了鄉土的束縛,她們紛紛進入城市打工,比男人還要更快地適應城市的生活節奏和價值觀念。

來自農村的她們,也許比生長在城市的女性更早地認識到財務自由對女性生存的重要意義。

當年如珠如寶的男性繼承人們,如今在“人市”上被媒婆們挑挑揀揀,家中男孩多、還不願進城打工的男人幾乎不可能找到老婆。

可笑的是,他們已經把條件降低到了

“只要女孩子頭腦沒問題,個子長相都無所謂”

的地步,然而除了做上門女婿,他們已經找不到別的選擇。

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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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童養媳:男人想傳宗接代,女人只想活下來

我不禁想問,你都活成這樣了,不尋思著怎麼努力改變赤貧的現狀,怎麼還只想著繁殖?

也許有人會說,那你想要他怎樣,他也只不過是在努力地活著而已啊!

王小波說過:“中國人喜歡接受這樣的想法:

只要能活著就是好的,活成什麼樣子無所謂。

從一些電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來:《活著》、《找樂》……我對這種想法是斷然地不贊成,因為抱有這種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種糟糕的樣子,從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義。”

我說一句不客氣的話,

無論男女,如果你的生活只是在勉強地活著,那你最好先考慮怎麼讓自己活出個人樣來,然後再考慮造人。

我們這個國家因為繁殖癌導致的悲劇已經太多太多,想要改變,就從拒絕無腦繁殖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