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A持刀搶了B五百塊錢,結果被B打暈在地,然後去A的兜裡找自己的五百塊錢結果不小心多拿了A的二百?一身琉璃白2018-06-23 15:37:56

你好題主。

我個人認為不構成搶劫,而是盜竊。

首先他打暈a是為了奪回自己的五百元,屬於正當防衛。而且這個暴力壓制的目的不是為了搶他的200元錢。

其次,他拿錢的時候,是臨時起意拿走了200,這個取財的行為與前面暴力行為沒有關係,是切斷的。

綜上,我認為他是盜竊,而不是搶劫。

假如A持刀搶了B五百塊錢,結果被B打暈在地,然後去A的兜裡找自己的五百塊錢結果不小心多拿了A的二百?晴天2018-06-24 19:50:09

這裡的“不小心”我就直接理解成沒有多拿的故意。即:B只想拿回自己本身的錢財,那麼這裡B對這多拿的錢並沒有主觀上的故意,因此肯定不構成盜竊罪。

但是他仍舊多拿到了不屬於自己的錢,所以我覺得應該屬於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返還給A即可。

假如A持刀搶了B五百塊錢,結果被B打暈在地,然後去A的兜裡找自己的五百塊錢結果不小心多拿了A的二百?知乎使用者2018-06-26 14:09:15

我認為,如果認定B是不小心多拿就不夠成犯罪。

首先,A先實施侵權行為

其次,B為了自我防衛擊倒A。

然後,B為了維護自己權益拿回自己所屬的物品。

最後,B並沒有故意實施該行為。

(包括多拿和擊倒A這兩個行為)

假如A持刀搶了B五百塊錢,結果被B打暈在地,然後去A的兜裡找自己的五百塊錢結果不小心多拿了A的二百?小貓愛吃魚2020-05-11 11:45:26

你都說不小心了,當然是無罪啊。

無論是搶劫,還是盜竊,都要有主觀上佔有他人財務的故意,不小心就是沒有故意啊。

不過拿了別人的錢還是要還的。

假如A持刀搶了B五百塊錢,結果被B打暈在地,然後去A的兜裡找自己的五百塊錢結果不小心多拿了A的二百?劉BT2021-04-28 22:09:02

我只說三點!!!肯定都能讓大家心服口服

1。持刀搶劫,正當防衛,毋庸置疑,而且打暈,已經完成了防衛,就此條件來看,沒有什麼毛病

2。搶劫是小事?B你太不懂這個搶劫的犯罪性質惡劣了,只主觀上在乎結果並未受到嚴重損害,去A身上搜回五百塊財物,只能算愛財如命,不明白保護現場,及時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進入公力救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己人身權利受到的損益何止五百元的財產權利損害?證據保全之重要,維持犯罪現場,到時候A狡辯你有什麼辦法?聰明人早就不關心錢了,而是思考如何懲罰犯罪之人,除非你認為A沒成功,沒給你造成情節嚴重的人身傷害,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

3。那兩百塊先不說B破壞犯罪現場是否有權利搜的問題,說實話,我認為是無權的,正當防衛的範圍並不包括財產權利,不瞭解的話你可以去搜一下,你在A昏迷的狀態去搜身,也是一種侵權,事實上的正當性並不意味著法律上的合法性,你這也算盜竊了一定意義上,只不過數額的問題而已,分析問題不應該前無因後無果,為什麼要去分析那兩百塊呢,不是應該分析那700塊的性質嗎?在民法上,我認為都應該作為不當得利,無法律上的原因。望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