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月5日上午,一輛急速飛馳的汽車出現在了日本東京都江東區海濱公園,隨著一聲緊急的的剎車聲響,車子像是撞到了一堵看不見的牆上,猛然停了下來,地面留下了兩道長長的剎車痕跡,汽車的排氣管像是剛運動完的老大爺的嗓子眼,不停的喘著粗氣。

很快,車上下來幾個人,他們迅速開啟後備箱,不知道誰小聲叫了句“快~”,幾個人趕忙從後備箱中抬出一個大油桶,沒走幾步,其中一人踉蹌的差點摔了一跤,油桶從手上掉落下來,滾進了旁邊的樹叢中。

“就這樣吧,快走”,

而後,幾人迅速回到車中,汽車以蛇形方式行進了一段路後,快速變為直線行駛,滾滾的灰塵落下後,消失的無影無蹤。

這個本不該出現在這裡的油桶,很快引起了路過遊客的好奇,遊客仔細打量後,發現這個油桶被人用水泥封住了,遊客透過沒有完全封死的縫隙往內張望,一個貌似人類身體的東西映入眼中,遊客倒吸了一口涼氣,急忙去不遠處的電話亭報了警。

警方到達現場後,第一時間確認了油桶內的可疑物體,是一具青年女性的屍體。

案件系列004-綾瀨水泥殺人案

被發現的油桶

透過法醫的檢驗,死者生前曾遭受長時期的虐待,強姦,毆打,身上有多處新傷舊患,警方比對最近的失蹤人口,很快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死者是17歲的女高中生——古田順子,從失蹤到被發現,已經持續了41天。

根據死者家屬的口供,在順子消失的這段時間,順子曾多次打過電話回家,告知父母自己在外面遊玩,讓父母放心,因此父母也沒有生疑。而依據驗屍官對屍體表面傷痕的形成時間,結合順子打電話回來的時間判斷,那個時間段,順子已經遭受了虐待,毆打,換言之,這幾通“報平安”的電話,是順子在被逼迫的情況下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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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17歲的古田順子

警方排查了順子失蹤當天,最後見到順子的人,有目擊者表示最後見到順子的時候,是看見順子和一名推著腳踏車的男性離開的,而後再也沒人見過順子。警方推測,從這個時間開始,順子已經被完全的囚禁了起來。

另外,警方調出通訊公司的通話記錄,發現順子給家裡報平安時,使用的號碼是同一個地點撥出,很快警方便鎖定了訊號源所在的一棟二層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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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禁古田順子的樓房

這棟二層小樓的男戶主因為在外地出差,不在家,家中只剩下女戶主及她的兩個兒子D和G,警方搜查房屋的時候,在其中一個房間內找到了部分女性的衣物及凝固的血跡,在與死者的資訊比對後,發現此處正是囚禁順子的地點。

警方依法逮捕了三人,根據對三人的筆錄,警方得知,D的母親沒有參與囚禁順子的事件中,但是她知道順子被囚禁在自己家的事實,由於懼怕自己孩子報復,所以不敢出聲,一直默認了他們的行為。

而透過D和G的口供得知,除此二人外,該起案件的行兇者還有A,B,C,E,F,有記錄者7人,實際參與侵害的多達數十人。其中A,B,C,D四人為主犯,而諷刺的是,此時的主犯A,B因為另一起侵害案件,正在另一處拘留所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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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媒體報道

警方在對7人的調查後,還原了這起案件的整個過程:

1988年11月25日晚上6點左右,A約D一起出門搶劫,兩人騎著借來的摩托車在大街上游蕩,尋找作案目標。

“看,前面那女的,你去把她踹翻,接下來交給我”

D順著A的目光看見了剛打完工,下班回家的高中生古田順子,A下了摩托後,D迅速拉快油門,貼近順子的右側,D用腳猛揣了順子的右下腰部,順子還沒反應過來,一下子重重摔倒在了旁邊的水溝中,再抬頭看時,D騎著摩托車早已揚長而去。

A急忙上前,假意關心的將順子扶起,“那個人是個神經病,我也被他踹過,他可能還會再回來,我送你回去吧”A將順子扶上岸後,又幫助順子把車子扶了起來,陪著順子一起往回家的方向走,順子也不好拒絕,感謝A的同時也不住的抱怨了幾句那個”瘋子”的不是,A也跟著順子的話附和著,說到瘋子時,兩人還不約而同的笑了起來,遠遠一看,還以為是對要好的朋友。

拐彎的時候,路過一個倉庫,順子想到了一個笑話,轉身想要講給這位新認識的“朋友”聽時,卻發現他正前傾著頭,額頭的劉海耷拉到眼睛上,雙眼犯著綠光,緊緊盯著自己,他兩邊的嘴角不自然的裂開,露出邪魅的微笑,順子背後突感一陣涼氣,本能的後退了兩步。

“實話跟你說了,剛才踢你那人跟我是一起的,我們剛從感化院出來,不想死的話就跟我上床,不然要了你的命”

順子聽完後,一下子立在那裡不知所措,像是夜晚被車燈照著的兔子,嚇的一動不動。A扔掉了順子的腳踏車,將她拖進了附近的賓館。

等順子回過神來的時候,自己已經被帶到了賓館的房間,順子跪在房間的地板上,雙手合十,不停的向A求饒,求A放過自己,A抽出自己的褲帶,狠狠的抽在旁邊的桌上,“啪”的一聲,

“聽話的話,我就放了你,否則,讓你知道這皮帶抽在身上是什麼滋味。”說完,A便上前撕扯順子的衣服,順子死命護著自己的衣服,嗚咽的大叫:“不要,不要,求求你,放過我”,瘋狂的A惡狠狠的盯著不聽話的順子,抬起自己的右手,狠狠給了她兩巴掌,順子的意識一下子模糊了起來,趁著這個空檔,A脫了順子的衣物,強暴了她。

等順子意識慢慢恢復了過來,她的視線裡出現了一個模糊的身影,視線漸漸清晰起來之後,她看清了床頭站著的半裸的男人,是那個令她聞風喪膽的惡魔,順子低頭看見自己凌亂不堪的衣物,迅速扯過手邊的被子,遮掩著自己的身體,縮在床角,哭泣著,

“閉嘴!哭什麼哭!”A朝著順子大吼,順子趕忙用雙手捂著嘴巴,低聲嗚咽著,沒有被拉住的被子一下子滑落了下來,順子只能一隻手緊緊抓住被子,一隻手緊捂著嘴巴抽泣。

“你在哪裡?快到XX賓館來,B和C也跟你在一起?那就叫他們一起過來”A打完電話後,躺在床上,一邊抽著香菸,一邊朝順子輕蔑的笑著。

沒過多久,B,C,D三人便來到了賓館,看到縮在床角的順子,D弓著身子,來到A的身邊,詢問接下來要怎麼做。

“帶她去你家”,A發完號令後,B,C,D三人便架著順子起來,凌亂的衣物無法完全遮擋住順子的身體,三人的眼光不停的在她的身上游走。

順子對架著她的三人說,“求求你們了,放我回去吧”

“只要你聽話,我們自然就會放你回去”

幾人將順子帶到了D家二樓的一個房間,此時D的哥哥G也在家,A便讓G給大家點了外賣,同時商量著要怎麼虐待順子。

“人少了不好玩”不知道誰提出了這麼一句,A便以“有好東西給你們看為由”,又叫來了E,F。

11月28日晚,在D的家人睡著後,一群人壓著順子的身體,讓她無法動彈,而後輪姦了她,順子拼命反抗,但由於臉被壓在地板上,無法出聲求助,身體也根本使不上勁。在被輪姦完後,他們覺得不盡興,用剃刀剃掉了順子的部分陰毛,還用各種異物塞進她的體內,虐待她,以此為樂。

順子被折磨的暈了過去,他們便將她的頭按進冰冷的冰水裡,看著她被凍醒,快要窒息時,身體顫抖,手腳掙扎的樣子,一群人便開心的哈哈大笑。如此幾日,不分晝夜的凌虐著順子。

11月30日,D的母親首次發現順子在自己的家裡,她叫D讓順子趕緊離開,可是一週後,她發現順子仍然在這裡,她便直接讓順子快回家,可是並沒有什麼效果。而上文所提到的順子給家裡報平安的這幾通電話,也正是這幾天撥出去的。

12月初的某天下午,由於一群人頭天晚上熬了夜,白天在D的家中正呼呼大睡的時候,順子趁機從二樓來到一樓的客廳,撥打了報警電話,此時卻被睡在電話機旁的A發現了,A一把奪走順子手裡的電話,將它結束通話,一隻手扯著順子的頭髮,將順子的頭狠狠撞在客廳的茶几上,順子的額頭一下子血流如注,滿臉都是。

警方根據報警電話逆追蹤時,A接起電話,很敷衍的說“沒事,我搞錯了”,警方也以為只是惡作劇,並沒有過多追問。A毆打順子的動靜驚醒了睡在一旁的B,C,D,三人在知道順子報警後,對著順子拳打腳踢。

“給我上來,”A扯著順子的頭髮就往二樓拉,由於頭皮被拉扯的疼痛,順子只得雙手拽著

自己的頭髮,被拖拽著上樓,順子踉踉蹌蹌的被拖拽著,後面三人一邊走,一邊用腳猛踢順子的身體。到了二樓後,A將順子一下子甩進房間的地上。

“給我把她的嘴扒開”幾人上前合力按住順子,一隻手掐著順子的臉頰,順子的嘴巴被掐成了“O型”。

A拿著強力膠,就往順子嘴巴里倒,“看你以後還怎麼跟警察說話”,順子的的舌頭,口腔被強力膠沾著,有強烈的撕扯感,她拼命的往外嘔吐,

“媽的,給我吞下去”說完,A又拿著整瓶的威士忌往順子的嘴裡灌,“咕咚咕咚”幾大口,口腔裡的強力膠順著酒水流進了胃裡,酒精強烈的灼燒感和強力膠的粘連,使得順子痛的直在地上打滾。

“用打火機燒她的腳,看她以後還敢亂跑”順子一邊捂著疼痛的肚子,一邊捂著被燒傷的腳背,驚恐的大哭,而這群人,因為發現了新的玩法手段,在一旁哈哈大笑。

12月中下旬,一群人對順子的虐待越發嚴重起來,除了每日的蹂躪和毆打外,順子還被迫當著他們的面自慰,裸體跳舞,還要裝著很開心的樣子,否則就是一頓毒打。

因為長期的毒打,順子的臉已經腫的不成樣子了,他們仍以此為樂,他們將打火機裡的填充油倒在順子的腳面上點燃,看著她驚慌失措的樣子取樂,因為順子的尿弄髒了棉被,除了毒打以外,還被迫要喝下自己的尿。

由於長期的虐待,加上每天吃的東西又很差,順子的身體越來越虛弱,腳上因為燒傷,沒有醫治,化膿,發臭變的無法行走。

案件系列004-綾瀨水泥殺人案

影視劇照

1989年1月4日,A因為通宵打麻將輸了錢,便將所有的怨氣發洩在了順子身上,順子被打的口鼻流血,癱倒在地,幾人還用蠟燭往她臉上滴蠟,直到順子開始抽搐痙攣,再怎麼打也沒反應時,一群人才知道順子已經死了。

儘管這樣,他們仍用錄音帶的磁帶綁住了順子的雙腳,防止順子甦醒逃脫,然後一群人出去洗了三溫暖。

1月5日,一群人用毛巾裹住順子的屍體,將順子的屍體放進了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內,並往裡注入了水泥,而後拋屍在了海濱公園裡。

案件系列004-綾瀨水泥殺人案

拋屍的地點

兇手雖然已經落網,但是隨之而來又出現了新的問題,有朋友會有疑惑,為什麼要用字母代替兇手身份呢?是因為人數眾多,便於區分嗎?不是,是因為該案的行兇者都是未成年人,受到日本《少年法》的保護。

本身未成年人犯罪應由少年法庭庭審,但因為此案涉及人數眾多,性質特別惡劣,此案的審理直接被移交給了東京地方法院。

1989年7月31日,四人在東京地方法院首次接受公審,4人以妨礙自由,妨礙性自主,非法監禁,殺人,屍體遺棄罪遭到起訴,庭審過程中,四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辯方律師主張四人是過失致死,而非謀殺,四人也極力改口表示自己並非故意殺人,另根據四人的未成年身份,主張法院對4人輕判,

檢方則表示此起案件對社會造成極大的惡劣影響,對受害者及家人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不應當憑藉4人未成年人的身份而逃避罪責,檢方主張以成年犯罪接受同樣的懲罰。

因《少年法》的保護,最終法院仍以此作為參考標準,採納了辯方律師的建議。

1990年7月19日,東京地方法院宣判:

A

有期徒刑17年﹝求刑·無期徒刑﹞

B

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

C

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D

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檢方及受害者家人認為判罰過輕,遂上訴至東京高等法院,

1991年7月12日,東京高等法院宣判:

A有期徒刑20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

E

F

G

則移交少年收容所。

此案的判決,無不令所有關注此案的媒體及社會人士動容,司法的最終結果判決下來之後,再也無法改變,當時日本近8成的媒體都在報道此案,對兇手及其家人進行圍攻,並稱此案是日本歷史上最惡劣案件(後來又出現了“福田孝行案”),

由於《少年法》的保護,法院從未對外公佈過兇手的姓名和相貌,日本的【週刊文春】表示:禽獸是不被允許以人類的權利保護的。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後,首次在雜誌上爆出了幾名兇手的真實姓名及樣貌。

案件系列004-綾瀨水泥殺人案

少年A

A

,男(18歲)【宮野裕史(現改名為橫山裕史)】主犯,2008年刑滿出獄。

B

,男(17歲)【小倉讓(現改名為神作讓)】

C

,男 (17歲)【湊伸治】

D

,男 (16歲)【渡邊泰史】成為閉居症患者

E

,男【中村高次】曾在自己的網誌以說笑的口吻回憶這件事,對此毫無反省

F

,男【伊原】為送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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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少年C,左下為少年A,右下為少年B

由於未成年人的關係,此案沒有一個人被判處重刑。以上這些人早已出獄,改名換姓,重歸社會。而諷刺的是A出獄後,因為涉嫌欺詐及經濟犯罪,又被重新逮捕。B在出獄後,又因涉嫌綁架,監禁他人,而被東京高等法院判處5-10年徒刑。此舉引起社會強烈震動,紛紛討論《少年法》的實施標準及存在的必要性。

根據這起事件不禁想到近段時間,韓國媒體報道的《素媛》案兇手——趙鬥順,將於明年刑滿釋放的問題。雖然經過多次的心理測試表明,趙鬥順出獄後,再次犯罪的可能極高,但由於刑期將至,也沒有現行的法規對此類情況進行約束,到期後,只能對案犯進行釋放。為此,整個社會都處於恐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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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兇手明年即將釋放

一起案件的發生,對受害者及其家人會產生無法估量的傷害,除了嚴懲類似的惡性犯罪,更多的時候,我們是否該思考,產生犯罪動機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事實上,防範的重要性遠大於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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