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成功後為什麼殺功臣?Diddyhead4n2018-01-29

高帝五年,漢初劉邦稱帝,有封王封侯者百餘人,這些漢初功臣中,大家熟知的有蕭何、張良、韓信、彭越、英布、曹參、陳平、灌嬰、周勃、樊噲等人。其中,韓信、彭越、英布被誅,恰巧三人都是異姓諸侯王。

而漢高祖劉邦誅殺的功臣,大多是異姓諸侯王(還有陳?)。

劉邦成功後為什麼殺功臣?

王的地位高於侯。有一個問題,漢初功臣那麼多,有哪些人該被封王?難道是僅以軍功論?蕭何、張良不提,曹參攻下兩國、一百二十二縣,戰功僅次於韓信,分封時地位低於彭越、英布等人,這是為何?

原因在於蕭何、張良、曹參他們的嫡系身份,劉邦沒有封他們為王的必要。而分封其他諸侯王,卻是迫於無奈。彭越、英布、張耳、臧荼這些人原非劉邦陣營人物,有幾人本來就是原先項羽分封的十九國諸侯中的一員。劉邦與項羽爭霸最終得勝,實在仰仗於與他們的連橫合作。韓信雖可稱是劉邦嫡系,但在韓信攻略齊地後,成為僅次於項羽、劉邦的第三大勢力。在楚漢相持的形勢下,韓信的立場左右著戰爭的結局,齊、楚之立更是他以手中兵權要挾劉邦的結果(勝項羽後,劉邦馬上收回韓信的兵權)。

劉邦成功後為什麼殺功臣?

盜匪劫掠之後,參與者都要分一杯羹,這是常理。軍功階層或王或侯,也是歷朝歷代馬上得天下後的必然秩序。

劉邦成功後為什麼殺功臣?

這些異姓諸侯王都立於劉邦稱帝之前,分封只是對既成事實的承認。當時,劉邦僅是漢王,尚屬於項羽式的霸王,與其他諸王尚“亡上下之分”。異姓諸王有權置丞相以下所有官吏,自為法令而“不用漢法”、“自拊循其民“。即使後來劉邦稱帝,誅殺異姓諸侯王,卻又另立一批同姓諸侯王,與諸侯王”共天下“的局面也沒有多少改變。王畿與東方諸侯國的分立,這種郡國並行制,實在是西周封建的翻版。(漢初,漢室直接控制的地域也只有關中、漢中、巴蜀、河北、淮北、江漢等地,這種局面一直維持到景帝時期。平定”七國之亂“後,形勢才開始扭轉。)

劉邦成功後為什麼殺功臣?

異姓王難以把控,林立於東方的局面對劉邦十分不利,甚至使他不敢都洛陽。定都長安,正如張良所說,是出於”阻三面而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的目的,而後再找機會剪除異己。而另一方面,異姓王也未必能安分守己,滿足於分贓結果,而一人謀叛,則牽動全域性,人人自危。事實上,諸王被誅,每人都有謀反的舉動。威脅到皇權,又哪有善終的道理,必定是場你死我活的較量。

皇帝雖愛猜忌,但異姓諸侯王之外,漢初功臣多以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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