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MDI與純MDI,聚合MDI的區別是什麼?。。。 改性MDI與純MDI,聚合MDI的區別是什麼? 展開

什麼是改性MDI,主要生產廠家和價格?使用者72863172014-11-06

有關MDI產品分類的問題討論由來已久,一度成為反傾銷案的焦點。商務部也曾於4月聘請國內專家做過鑑定。據悉,專家小組的討論結果是,純MDI與聚合MDI屬於同類產品。這樣的結論無疑對提起反傾銷案的萬華極為有利。MDI反傾銷案也由此確立了純MDI與聚合MDI共同成為調查物件基礎。但商務部也並沒有因此而提出改變稅則號,也無明確的書面定論。有業內訊息說,因為當時的討論過程與依據都顯得比較粗略,雖然都是邀請的都是國內知名的PU技術專家,但他們對於反傾銷法條例所規定的產品鑑定原則並無明確認識,且潛在具有對國內產業的心理偏向。基於此,這場專家鑑定雖然在立案調查的過程中時起到一定作用,但對於反傾銷案的裁定本身是沒有依據可循的。顯然,商務部更早地認識到了這一點。 申請方主辯律師認為,日本應訴方所提到的調查產品範圍的異議,即純MDI與聚合MDI屬於同一類是不正確的。因為看調查產品的範圍的確定不是看型別、規格、稅則號,而是看是否屬於同類產品。關於這個問題,透過美國、歐盟等其他國家的反傾銷法律規則大同小異,具體分析為以下四點:一是產品的物理特性(包括生產技術、化學應用等);二是產品的相互替代性;三是產品的用途;四是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性。其中,美國反傾銷法規定,辨別多種產品物理特性不是僅看具體的物理差異,而是看有無明確的區分標準。如果產品之間不存在明顯的區分標準,那麼可以認定為屬於同類。歐盟的法律則規定,對於不同型號、稅則號的產品,應從基本物理特性、產品相關性,包括替代性、有無直接競爭等,其中,基本物理特性是必備的鑑別標準,其他因素均無獨立判斷的依據。這兩類產品無明確的物理區分標準與重大區別,主要原材料、化學反應過程、工藝流程、生產技術等都別無二致。舉例來說,二者的區別就有如全面粉與精粉。從產品的銷售方式來說,兩類產品都是直銷,且具有相同的銷售渠道等…… 另外,對於韓方所提及的改性MDI不屬於調查範圍的看法,申請方的代表律師認為,改性MDI也應列為調查範圍之列。因改性MDI與純MDI與聚合MDI均有交叉成分。分類方法、官能度等也相同,區分只在於加改良性質的新增劑而已,就好比蘭州拉麵與普通麵條。而且,這一問題日方沒有提出,說明他們並無異議,默認了這一事實。所以,改性MDI顯然屬於調查產品。 對此,日韓發言代表反唇相譏。日本政府官員橫藤針對申請方“精粉與全面粉”比喻,針鋒相對地說二者的區別更準確的說是好比“黃漿與豆腐”,二者雖然都是黃豆所做,但怎可能談何屬於同種商品。橫藤在證明這一問題時,日本代表團還舉出不少實物示例,把會場氣氛引入高潮。日方代表律師則指出,日本沒有提出改性MDI不應列入調查範圍的意見與預設改性MDI屬於同一產品邏輯上並不成立。NPU、韓國BASF、錦湖三井等都在發言中強調,二者明顯屬於不同類產品,並分別從化學結構式、下游使用者用途、替代性、海關稅則號、市場競爭等方面一一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