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號、微博號“考據蟲”同步釋出)

一、京師名稱的由來:

京師是一個王朝的首都的稱呼,京師最早出於《詩·大雅·公劉》:“ 京師之野,於時處處。”,這裡的京師是指今陝西省鳳翔、旬邑一帶周人的政治中心,又說“京”是山的名稱,“師”是水的名稱,《公羊傳·桓公九年》:“京師者何?天子之居也。”,至多到西漢時期,京師已經成了國家首都的統稱,如西漢的長安為首都,被稱為京師,東漢時期實行西京長安、東京洛陽兩京制度,但是洛陽被稱為京師。

事實上,從西周開始,大王朝一般都實行多都制度,或者多京制度,兩京制度,但都是一主多副形式,實質就是陪都制度。雖然一個王朝根據方位,都城被稱為西京、東京、南京、北京等,或者直接俗稱如長安、洛陽、開封、北平,但是被稱為京師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這個朝代的首都。

再如北宋時期,有東京開封、還有西京、南京、北京大名府,但是隻有開封被稱為京師。

明代建立後,朱元璋建都南京,南京是京師,朱棣遷都北京後,頒佈詔書,定北京為“京師”,原京師(南京)為南京,顯然就是隻有王朝的首都才能叫京師。

二、隋唐時期的京師

同樣,隋唐時期,也實行多京制度,比如除了首都長安外,還有東都洛陽(短暫也被稱為東京)、北都太原(短暫也被稱為北京),甚至鳳翔、成都也一度成為唐代的西京和南京,但是京師卻只有長安。

《舊唐書-地理志一》作為官方地理名詞專章,基本上照抄唐代實錄而成,對唐代京師定義已經非常明確了,《舊唐書卷三十八·志第十八·地理一》:“京師 ,秦之咸陽,漢之長安也。隋開皇二年,自漢長安故城東南移二十里置新都,今京師是也。城東西十八里一百五十步,南北十五里一百七十五步。”說明唐代的京師長安的首都地位。

除了正史地理志對長安京師的定位 ,筆者也翻遍《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大唐六典》《 唐會要》《通典》等等唐代正史,“京師”一詞出現上萬次,都很明確的指向長安。

三、對幾條史料的辨析

有人拋開官方地理志對唐代京師的定位,從上萬條“京師”的史料中摘取其中的幾處,似乎提到了當時的東都洛陽,於是不加分析,說洛陽也能稱呼京師,實事是這樣嗎?難道是正史的作者把這幾條寫錯了?我們稍加分析這幾條史料:

洛陽在隋唐最主要的稱謂就是“東都”,其他什麼東京等名稱時間很短,其“京城”的稱呼在隋唐三百多年中只有武周15年偶爾有此稱呼,但實際是武周的京城,隋唐的京城一直是長安,從來沒有變過,而京師則在隋唐時期一直指長安,即便武周15年期間,長安也被稱為京師。

我們拋開正史官方定義的京師不說,正史上萬條“京師”明確指長安的不說,就單單分析下以下這幾條,看看這幾條中被掐頭去尾的“京師”是不是指洛陽?

(1)《舊唐書·列傳·卷四十一》:“臣聞京師喧喧,道路籍籍,皆雲胡僧慧範矯託佛 教,詭惑后妃,故得出入禁闈,撓亂時政。”(彥範上奏中宗)

這件史料記載的是中宗剛復辟時期,但如果稍加推斷,則一目瞭然。

史料分析

:綜合史料,其邏輯關係清清楚楚。

為什麼隋唐時期只有長安被稱為京師?

(2)《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冬,十月,命唐休璟留守京師。癸亥,上幸龍門;乙丑,獵於新安而還。”(唐中宗游龍門)

史料分析

:唐代皇帝在京師長安,一般設定東都留守,皇帝東巡洛陽,則設定京師留守,這裡顯然是唐中宗遊東都洛陽龍門石窟,命唐休璟留守京師長安,皇帝就在洛陽,還要設定洛陽留守?這裡的京師顯然是長安。

(3)《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今天命惟新,而諸武封建如舊,並居京師,開闢以來未有斯理。”(敬暉上奏唐中宗)

史料分析

:唐中宗復辟大唐以後,廢除了武周神都的稱號,降為東都,並在神龍二年護送則天靈柩返京長安,這條史料說的就是天命惟新,唐朝已經復辟了,但是武家的人在長安還和在武周洛陽一樣“封建如舊”,聯絡上下文京師所指,這裡的京師斷然不可能從長安又指向洛陽了。

(4)《舊唐書·東夷傳·百濟》:“顯慶五年,命左衛大將軍蘇定方統兵討之,大破其國。虜義慈及太子隆、小王孝演、偽將五十八人等送於京師,上責而宥之。”(唐高宗詔釋百濟國王)

《舊唐書本紀四》:“冬十月丙子,代國夫人楊氏改榮國夫人,品第一,位在王公母妻之上。十一月戊戌朔,邢國公蘇定方獻百濟王扶余義慈、太子隆等五十八人俘於則天門,責而宥之。乙卯,狩於許、鄭之郊。十二月己卯,至自許州”

史料分析:

這條史料很有誘惑性,但是仔細勘察上下文就知道,原文章完全是掐頭去尾,原文是:“顯慶五年,命左衛大將軍蘇定方統兵討之,大破其國。虜義慈及太子隆、小王孝演、偽將五十八人等送於京師,上責而宥之。其國舊分為五部,統郡三十七,城二百,戶七十六萬。至是乃以其地分置熊津、馬韓、東明等五都督府,各統州縣,立其酋渠為都督、刺史及縣令。命右衛郎將王文度為熊津都督,總兵以鎮之。義慈事親以孝行聞,友于兄弟,時人號“海東曾、閔”。及至京,數日而卒。”

顯慶五年,唐高宗東巡洛陽,蘇定方俘虜義慈,唐高宗在洛陽則天門寬宥了他們,但是這裡的“送於京師”是不是送到洛陽呢?顯然不是,因為高宗在洛陽赦免以後,後面接著就是“及至京,數日而卒。”(此條史料和開元十九年張九齡“殺安祿山”那條史料同類型,皇帝東巡洛陽,一般由皇太子或者宰相監國,當時雖然玄宗在洛陽,但是安祿山依舊被送京師長安處置。),

1)顯然這裡的送至京師,是送往京師長安,,因為後面接著就是“及至京”,一個人不可能兩次同一時間“至京”。

2)“及至京,數日而卒。”是不是說義慈剛到洛陽被赦免幾天後就死了呢?顯然也不是,《舊唐書》:“及至京,數日而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衛尉卿”

《新唐書》:“九月,定方以所俘見,詔釋不誅。義慈病死,贈衛尉卿,許舊臣赴臨,詔葬孫皓、陳叔寶墓左,授隆司稼卿。”可知,義慈死後,唐朝授予他的兒子太子隆司稼卿,司稼卿是司稼寺首長,屬於中央九卿之一,龍朔二年改司農寺為司稼寺(咸亨初又復原),可知,義慈的死亡時間是在龍朔二年左右以及以後,這與唐高宗在洛陽赦免他們已經過了大概一年多左右,高宗在洛陽赦免義慈是在顯慶六年十一月,而還京是在龍朔二年三月,四月到京師,可見義慈是跟隨高宗返回京師長安後三天去世的。

3)此外,此次一起被唐軍俘虜的百濟將領禰植、禰蹇都有墓誌出土,在被俘虜後隨高宗一起返長安,侍衛京師。

4)義慈以後,高宗令“送就孫皓、陳叔寶墓側葬之,併為豎碑”顯然也是從長安送洛陽安葬,同理這裡的“送”也恰好印證前文中“送京師”是遠距離的事由安排。將他和兩個亡國之君葬一起,也有特定意義。

很顯然,蘇定方俘虜義慈後,送往京師長安,這時候高宗正好東巡洛陽,於是在洛陽則天門赦免了他們,到了一年多後,高宗西返京師,於是跟隨高宗一起西返,到了長安幾天後便死了。

(參考資料:《華夏考古》李之龍 《跋唐扶余隆墓誌文》)(《東北史地》董延壽;趙振華 《洛陽、魯山、西安出土的唐代百濟人墓誌探索》)

(5)《全唐文·卷二十》:“鹹雒京師,建都惟舊。”(唐玄宗《幸東都制》)

《唐會要·卷十六》:“今國家定周秦之兩地,為東西之兩宅。闢九衢而立宮闕,設百官而嚴拱衛。取法元象,號為京師。”

史料分析

:這兩條史料,實際是同一型別,這可能 是上萬條史料中唯一能掛上邊的,但是很顯然,這裡並不是說洛陽就是京師,而是放在了長安後面,實際意思和長安洛陽兩京,或者“東西兩京”“南北兩京”一樣的意思,實際作用就是古文行文方便,雖然都是兩京,但是顯然是有主次區分的。“鹹雒京師,建都惟舊。”說的是咸陽(長安的代指)洛陽兩京,國家建都還是要遵循舊例,這裡指的是歷史上,過去的建都舊例,並不是指唐朝把洛陽定位為京師。

《唐會要·卷十六》中的那條史料,乍一看,信誓旦旦的樣子,好像是官方定義,實際卻不是,翻下《舊唐書卷二十六·志第六·禮儀六》就知道,這是唐武宗時期(安史之亂後唐朝一百五十年皇帝再無東巡洛陽)朝廷關於是否要在洛陽立廟的一次朝廷議論,原文非常長,十幾個大臣大家吵吵鬧鬧爭執不下,有的說要循周漢故事,兩京都設宗廟,有的說只能在京師設定,東都不設。此句只是其中一位博士的廷議議論中的一句話而已。

史料原文:……工部尚書薛元賞等議:“謹按《禮祭義》曰:“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禮記》雲:“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是知王者建邦設都,。。。夫聖王建社以厚本,立廟以尊祖,所以京邑必有宗社。今國家定周、秦之兩地,為東西之兩宅,闢九衢而立宮闕,設百司而嚴拱衛,取法玄象,號為京師。既嚴帝宅,難虛神位,若無宗廟,何謂皇都?然依人者神,在誠者祀,誠非外至,必由中出,理合親敬,用交神明。位宜存於兩都,廟可偕立;誠難專於二祭,主不併設。。”

這只是在唐武宗時期,大臣的一次廷議,討論的就是要不要在東都洛陽立宗廟的事情,其中薛元賞奏議所說,意思說洛陽和長安一樣,都可以號(有宣稱之意)京師而立廟,此句顯然是刻意人為抬高洛陽的地位,以議論洛陽也可以和京師一樣設定宗廟,以期待皇帝採納,此為一人之言,與官方定義的京師稱號八竿子打不著,也不是什麼別稱、俗稱。並且朝廷最後決定在洛陽立廟時,唐武宗駕崩,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總之,前面說了,正史中官方定義的京師是長安,史料中京師出現幾萬次都明確指向長安,唯有這五條有部分人當成了洛陽在唐朝也可以稱為京師的論據,也可以說是貽笑大方。正史的作者不至於上萬條“京師”史料,偏偏把這幾條京師指向了洛陽,想想也是不可思議。

京師,實則是一個朝代首都的象徵,古代每個朝代可以有多個都,多個京,但只有一個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