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漿的拌制及使用有哪些要求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7-05-09 回答

砂漿拌制質量要求是按照建設部JGJ70-2009《建築砂漿基本效能試驗方法》3。2條規定執行。

(1)砂漿現場拌制時,各組分材料應採用質量計量。

(2)砂漿應採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自投料完算起,應為:

1)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不得少於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少於3min;

3)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應為3~5min。

(3)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應分別在3h和4h內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最高氣溫超過30℃時,應分別在拌成後2h和3h內使用完畢。對摻用緩凝劑的砂漿,其使用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延長。

(4)砂漿強度:由邊長為7。07cm的正方體試件,經過28d標準養護,測得一組六塊的抗壓強度值來評定。

砂漿試塊應在攪拌機出料口隨機取樣、製作,同盤砂漿只應製作一組試塊。

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種型別及強度等級的砌築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驗一次。

砂漿的拌制及使用有哪些要求 小妞子 1級 2017-05-09 回答

砌築砂漿的技術性質

一、新拌砂漿的和易性新拌砂漿應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容易在磚、石、砌體及結構等的表面鋪成均勻的薄層,並與基底粘結牢固。

1、流動性砂漿的流動性也稱稠度,是指砂漿在自重或外力作用下流動的性質。它反應新拌砂漿在停放、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各組成材料是否容易分離的效能。砂漿的分層度以10~20mm為宜,分層度過大(>30mm),保水性差,容易離析,不便於施工和保證質量;分層度過小(<10mm),雖然保水性好,但易產生收縮開裂,影響質量。

二、硬化砂漿的強度砂漿的強度是指六塊邊長為70。7mm的立方體試件,在標準養護條件下(溫度為20℃±2℃,相對溼度對水泥混合砂漿為60%~80%,對水泥砂漿為90%以上)養護28d的抗壓強度平均值(單位為mpa),用fm,o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