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2章15節要如何理解?言智理 2020-03-05

【約二15】“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文意批註﹞主耶穌潔淨聖殿一事,其它三卷福音書均記載在他釘十字架之數天前發生(參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但本書則記載在他公開職事之後不久發生。或者主確曾兩次潔淨聖殿,所以在首次稱殿為‘我父的殿’(參16節),因他是以神兒子的資格來潔淨聖殿;而在第二次則稱‘我的殿’,因他是以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資格來潔淨聖殿。

“拿繩子作成鞭子,”‘繩子’指燈心草作的繩子。

“把牛羊都趕出殿去,”‘都’字原文的意思不僅指牛羊,也包括賣牛羊的人。

“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原文與‘銀行’(參路十九23)同字,是由‘四腳桌子’(four-foot)轉變而成的字,今天在希臘的銀行門口仍可見到此字。

﹝靈意批註﹞ 主耶穌潔淨聖殿之舉,含有如下的意義:(1)他是那有權柄的彌賽亞;(2)人只有藉著他才能進到神面前;(3)神的子民必須與錯誤的舊有傳統切斷關係;(4)神只能在神子民潔淨的靈裡得著安息。

﹝話中之光﹞(一)當我們肯讓主在心中作王時,我們裡面一切的汙穢、摻雜、罪惡,都要被他清理乾淨。

(二)主不喜悅我們任何藉屬靈的事來賺錢(兌換銀錢),或消滅聖靈的感動(賣鴿子)等情形。

(三)基督一顯現出來,必定一面有復活的供應──變水為酒,一面有嚴厲的排斥──潔淨聖殿。如果教會中缺少豐滿的供應,而屬人的利益、屬地的財富仍舊充斥其間,那就十足證明已經失去基督的實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