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離婚了他爸爸借高利貸向我要債有用嗎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2021-11-30
當事人和老公離婚了,當事人的公公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進行的借高利貸的行為以及造成的後果跟向當事人沒有關係,要債行為不受法律支援,當事人無需承擔責任。
相關法律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一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高利貸本來就不受法律保護的,更何況你們又離婚了,借錢的人又不是你前夫,所以跟你沒關係
沒用,你們已經沒有夫妻關係了,再說國家也不準放高利貸
和你沒關係
個人覺得用,再說這種男的還守著他幹嘛,為了一個不為寶寶想、不為你想的男人勉強維持婚姻,寶寶會幸福嗎?寶寶會理解你的!
估計你也勸過他吧?沒用對吧?你公婆知道麼,有勸過他麼?還有就是你有工作麼?
不知道你還在猶豫什麼,你覺得這個男人意識到現在已為人夫、為人父了麼?一點擔當都沒有,這種爸爸對寶寶也不好,寶寶不需要這樣的父親。再說,如果死性不改,你還就這樣一輩子麼,你不痛苦麼,你痛苦,寶寶會開心???
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