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血族的資料,包括來源,等級制度等確定的清2016-04-20

我想知道關於血族的詳細資料,最好有血族的等級排列。發揮得好大概 10級  分類: 其他  被瀏覽858次  2013。04。13

瓚崇悆鐗瑰伐採納率:57% 11級 2013。04。14血族之身

吸血鬼並不稱呼自己為vampires,而通常自稱為 Kindred(血族)。一個凡人要成為血族的一員,首先要經過“初擁”(The Embrace)的歷程。也就是說,他必須先被一名血族成員吸盡身上的血,然後馬上接受該血族反餵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幾滴),才可變成為新生的血族。初擁往往帶來非常強烈的感受,夾雜著驚懼與狂喜的情緒,這經驗會使該血族永難忘懷。

一旦成為血族的一員,便獲得“不死之身”,或者說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異於人類的生物,身體組織發生全然的變化。血族的牙齒可以任意抽長,雖然大部份的時候為了掩飾身份會隱藏起來。當血族吸血之後,只要舔噬犧牲者的傷口,就可令傷口癒合以掩蓋痕跡。血族的心臟停止跳動,體內的血液以擴散的方式流動,由於微血管已不再飽含血液,因此血族的面板特別蒼白。有時候,甚至會在哭泣時流出血淚。血族可利用體內的血來治癒自己,當受到傷害時,體內的血液會集中到傷處,傷口附近泛出紫紅色,很快即能痊癒。

血族不用進食,但需要不斷吸取鮮血。當血族感到飢餓時,會對鮮血產生強烈的渴望,這種慾望的強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夠領會的。雖然凡人也會有各種欲求,但和血族的飢渴比起來,那根本不算什麼。血族對鮮血的飢渴慾望,凌駕於飲食、繁殖、野心等慾望之上,是一切慾望的總和。吸血會為血族帶來美妙的感受,就像吸毒一樣,血族通常會痛苦卻又無法剋制地上癮。

血族的體內宛如居住著一頭野獸,當飢渴的慾望爆發,便可能無法自制地陷入狂暴。尚未完全淪入獸性的血族,常常因此而掙扎不已。許多新的血族成員試圖在人性與獸性之間找到平衡點,有些血族甚至相信終有可以還原成人類的途徑。然而血族之身已成事實,大部份的血族成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逐漸墮落,終於成為喪心病狂的野獸。“身為怪物,卻又拼命制止自己更像怪物”這正是多數新進血族內心深處的矛盾衝突。救贖的可能極其渺茫,但是卻又似乎並非完全沒有希望。

“最終的死亡”也許是另一條出路。血族還是會死,生命的原始來源——太陽——能使血族徹底毀滅,死亡的血族會在瞬間化為飛灰。面對陽光的恐懼,常也會使血族無法自制地狂暴走避。

簡而言之,成為血族之身,不只是身理上被轉變,心理上、精神上都將同時遭到扭轉,隨之而來的是永恆的掙扎,這不是血族自己能控制的變化。換言之,成為血族,即是悲劇的開始。

血族淵源

任何悲劇都有起源,而和人類所寫的歷史一樣,血族也有自己的歷史,雖然絕大部份都屬於傳說。

血族最早的起源據稱是聖經中的該隱。根據聖經記載,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之後來到荒野,並且生了許多孩子。其中該隱是老大,同時也是世上第三位人類。他是個農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兩人照例向上帝獻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豐盛的肉食,該隱的青菜蘿蔔便招來上帝不滿。該隱憤而謀殺了弟弟,翌日上帝問該隱他弟弟哪裡去了,他辯稱不知。上帝怒道:「狡賴!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訴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懲罰!」該隱於是向上帝求饒,但是上帝說:「不,我不會殺你,我知道你以後一定會被人唾棄,所以我給你一個記號,人人都會折磨你,但不殺你,讓你永世受到詛咒!」

在千年潛藏的吸血鬼傳說中,該隱所受的天譴便是終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鮮血,並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詛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讓他的記號變成人人都可見而誅之,這是和聖經上不一樣的地方。書中後來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絲(Lilith,最早出現於蘇美爾神話,猶太教舊約里亞當的第一個妻子,因不滿上帝而離開伊甸園)配成一對,說莉莉絲是法力高強的女巫,並教導該隱如何利用鮮血產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認為莉莉絲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獨的驅使下,該隱創造了第二代的吸血鬼,而它們產生了該隱的十三個孫子。這第三代正是諾亞大洪水的倖存者,它們建立了十三個大氏族(clan),後來叛變並滅了第二代吸血鬼。古代的第三代號稱擁有能與神相比的力量。而數千年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脈已經到達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紀以前,血族成員由於擁有特殊異能和不死之軀,通常可以成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爭權並造成一般人的恐懼。直到十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血族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補殺。雖然血族擁有異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為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幾個血族氏族(約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 Camarilla (‘卡瑪利拉’或譯作‘密黨’) 盟派。這是由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較大的盟派。卡瑪利拉創立之時立下了六道嚴格的誡律傳統(Six 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血族永遠遵行。整個戒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血族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血族生存的危機,這就是“避世”戒條的的由來。

卡瑪利拉的政治運作並不單純。主要由Ventrue氏族進行各氏族之間的整合,七個氏族的長老會定期召開的高層會議(Inner Circle),會議中選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說是卡瑪利拉的最高權威,大多由輩份較高者擔任(這表示他們都有強大的異能),他們負責裁斷並懲處所有危及卡瑪利拉生存的行為,原則上他們是整個卡瑪利拉的統治者(當然,他們管不到參與高層會議的長老)。大法官有時並不自己裁斷事情,而會邀請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開秘密會議(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決事務。同時,無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線。在這整套政治運作過程當中,通常充滿了高峰之間的政治鬥爭和陰謀,而年輕的血族則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瑪利拉之外的另一個盟派是魔黨(The Sabbat——-或譯作‘撒霸特’)。雖然每個氏族都可以加入魔黨,但主要是由兩個氏族所控制。魔黨是卡瑪利拉的宿敵,他們不承認避世的教條,他們以恐懼、武力和威脅作為統治方式,傳說魔黨會將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懼,並再以儀式和血系(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黨還將人類視為低等動物,隨意驅使殘殺。卡瑪利拉成員通常稱呼撒霸特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瑪利拉或魔黨的其餘四個氏族,則通常在兩個盟派的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見機行事。

在卡瑪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員還劃分出地方的勢力。一般而言,血族會以城市作為集中地,因為都市中非常適宜覓食。原則上,都市人口每達十萬人便有一名血族(大致算一下你所在的城市應該有多少Kindred^&^),這樣的比例很適合血族潛藏。

每個都市中會有一個血族親王(Prince),這個稱謂和王室沒有關係,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親王是該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領袖,一般稱呼為某某城市親王,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瑪利拉在成立之初,並未設定“親王”的職務。但由於 1743 年倫敦市發生血族內部叛徒的叛亂暴動,嚴重地破壞了避世的誡律,因此從此便在每個城市設立一名負責管轄者,以杜絕叛亂。

親王通常也是由輩份較高者擔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維護轄地的誡律傳統。他是轄地中唯一擁有繁衍血族後代的權力者,轄下的血族若要創造新的後代,必須經過他認可。親王會受到轄地中的元老會所輔佐,元老會成員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監督親王的權力,通常只要親王能維護千年潛藏的傳統,元老會便會給予支援。不過當然,能參與元老會的長老必都是老謀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進入轄地,便須接受親王的管制。親王可以以保持避世為由,針對某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下達限制禁食的命令。雖然親王不能任意殺害血族成員,但仍有些親王會濫權僱用血族獵人。最後,親王很有機會在卡瑪利拉的政治結構中晉升自己的地位。

追問:

話說你這複製的痕跡好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