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不良事件上報制度文庫精選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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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不良事件上報制度

為了鼓勵全院職工及時、主動報告醫療不良事件,透過及時分析原因,採取相應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以達到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醫療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一、醫療不良事件的定義

醫療不良事件是指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執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病人的診療結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負擔並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執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醫療不良事件分類

根據醫療不良事件造成後果的程度分為:

潛在不良事件:由於不經意或是及時的介入行為,而使其原本可能導致的不良事件或情況並未真正發生在病人身上。

無傷害:事件發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沒有造成任何的傷害。

輕度傷害:事件雖然造成傷害,但不需或僅需稍微的處理或觀察;如捏傷、擦傷、面板小撕裂傷。

中度傷害:需額外的探視、評估或觀察,但僅需要簡單的處理;如縫合、夾板固定、冰敷、抽血檢查、包紮或止血治療。

重度傷害:除需要額外的探視、評估或觀察外,還需住院、延長住院時間或會診等特別處理。

極重度傷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礙或永久殘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及流程4、發生醫療不良事件後,當事人應認真填寫“醫療不良事件報告表”,並登記發生不良事件的經過、分析原因、後果及本人對不良事件的認識和建議。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