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明

Hahn-Banach延拓定理

之前,我們先來敘述一下

Zorn引理

,首先要引入

偏序集

全序集

的概念。所謂集合

S

上的

關係

,指的是

S \times S

的一個子集

E

。我們判斷

S

中的元素

a

b

是否具有關係

E

,就看

(a,b)

是否屬於

E

,若

(a,b)\in E

,就稱

a

b

具有關係

E

,記作

aEb

。若

S

上的關係

E

對任意的

a,b,c\in S

滿足三條

(1)

aEa

(自反性)

(2)

aEb且 bEa\Rightarrow a=b

(反對稱性)

(3)

aEb,bEc\Rightarrow aEc

(傳遞性)

則稱

E

S

上的偏序關係,定義了偏序關係的集合被稱為

偏序集

。設

S

上有一個偏序關係

E

,若對於任意

a,b\in S

aEb

bEa

總有一個成立,那麼就稱

E

S

上的全序關係,定義了全序關係的集合被稱為

全序集

再來引入和偏序集有關的兩個概念——

上界

極大元

。設

A

是偏序集

S

S

上定義的偏序關係為

E

)的一個子集,若對於

\alpha \in S

,成立

xE\alpha(\forall x\in A)

,則稱

\alpha

A

的一個

上界

。若對於

\beta\in S

,成立

\beta Ey\Rightarrow y=\beta

,則稱

\beta

S

極大元

囉嗦了一大堆,終於可以給出Zorn引理了。

Zorn引理

)若

偏序集

的任意

全序子集

都有

上界

,那麼該

偏序集

極大元

Zorn引理和

選擇公理

是等價的,這意味著,他更像是人為設定的一種數學規則。如果把規則當作工具使用,我們就可以把某些對任意正整數成立的事實,藉助Zorn引理這一工具,推廣到更為一般的情形。我們可以把Zorn引理看作是不可數次數的數學歸納法。接下來證明Hahn-Banach延拓定理的過程中所用到的技巧也被稱為

超限歸納法

,它是由Zorn引理所保證的(當然,你也可以不承認選擇公理,那麼以下延拓定理至少對任意的有限維數的實線性空間是成立的)。

Hahn-Banach延拓定理

) 設

M

實線性空間

X

的子空間,

f

是定義在

M

上的

實線性泛函

,設

p

X

上的

實泛函

,對於任意

x,y\in X,a\geq 0

,滿足

(1)

p(x+y)\leq p(x)+p(y)

(2)

p(ax)=ap(x)

f(x)\leq p(x)(\forall x \in M)

成立,則存在

F

X

上的

實線性泛函

,使得

(1)

F(x)=f(x)(\forall x \in M )

(2)

F(x)\leq p(x)(\forall x \in X)

證明:

1、

證明可以延拓到多一維的空間

x_1\in X-M

,令

M_1=span\{x_1\}\oplus M

。則對於

\forall x\in X_1

x=x_0 +tx_1(x_0\in M,t\in R)

這個表示式是唯一確定的,定義

f_1(x)=f(x_0)+tc

,其中

c\in R

是待定常數,則容易驗證,

f_1

X_1

上的實線性泛函,且有

f_1(x)=f(x)(\forall x \in M )

,下面選定合適的

c

,使得

f_1(x)\leq p(x)(\forall x \in X_1)

。有以下事實:

f_1(x)\leq p(x)(\forall x \in X_1)\Leftrightarrow f(x_0)+tc\leq p(x_0+tx_1)(\forall t\in R) \Leftrightarrow tc\leq p(x_0+tx_1)-f(x_0)(\forall t\in R)

注意到

tc\leq p(x_0+tx_1)-f(x_0)(\forall t\in R)(*)

等價於

t>0 :c\leq p(\frac{x_0}{t}+x_1)-f(\frac{x_0}{t});t<0 :c\geq f(\frac{x_0}{-t})-p(\frac{x_0}{-t}-x_1)。

只要

c

滿足

c\leq \inf_{y\in M} [ {p(y+x_1)-f(y)}];c\geq \sup_{z\in M}[f(z)-p(z-x_1)]

,則上面的式子(*)成立。所以說,只要

\sup_{z\in M}[f(z)-p(z-x_1)]\leq \inf_{y\in M} [ {p(y+x_1)-f(y)}]

,這樣的

c

總是可以取到的,事實上,只要

\sup_{z\in M}[f(z)-p(z-x_1)]\leq c\leq\inf_{y\in M} [ {p(y+x_1)-f(y)}]

,我們就可以使得

f_1(x)\leq p(x)(\forall x \in X_1)

成立。

斷言

f(z)-p(z-x_1)\leq {p(y+x_1)-f(y)}(\forall z\in M,\forall y\in M)

成立,事實上,

f(z)+f(y)=f(z+y)\leq p(y+z)\leq p(y+x_1)+p(z-x_1)(\forall y \in M,\forall z \in M)

是顯然成立的,所以我們的斷言是正確的,對兩邊關於

y\in M

z\in M

分別取確界,就很容易得到

\sup_{z\in M}[f(z)-p(z-x_1)]\leq \inf_{y\in M} [ {p(y+x_1)-f(y)}]

,由之前的討論就可以取到

c

使得

f_1(x)\leq p(x)(\forall x \in X_1)

成立。反覆使用數學歸納法,我們就可以得到對任意有限維數的實線性空間

X

,Hahn-Banach延拓定理都是成立的。

2、

利用zorn引理(超限歸納法)證明對一般的實線性空間

X

,Hahn-Banach延拓定理都是成立的

我們記

S=\{g|g為X的子空間D(g)上的實線性泛函且滿足(1)g(x)=f(x)(\forall x\in M);(2) g(x)\leq p(x)(\forall x \in D(g))\}

,在其上定義偏序關係

g_1E g_2

當且僅當

g_2

g_1

的延拓。這個時候我們就得到了偏序集

(S,E)

,設

A

S

的全序子集合,令

D(G)=\bigcup_{g\in A}D(g)

,則容易驗證

D(G)

X

的子空間,任意

x\in D(G)

,則存在

g\in A

,使得

x\in D(g)

,令

G(x)=g(x)

,容易驗證這樣定義的

G

屬於

S

,且

G

確為

A

的上界,於是我們就證明了偏序集

S

的任何全序子集都有上界,由Zorn引理就可以推斷出

S

有極大元

F

。下面我們證明

D(F)=X

,反證法,若

D(F)

不等於

X

,那麼就存在

y_0 \in X-D(F)

,則由前文可知,存在

F_1\in S

,且

D(F_1)=span\{y_0 \}\oplus D(F)

,顯然

FEF_1

,且

F\ne F_1

,這就與

F

S

的極大元產生了矛盾,所以

D(F)=X

,於是,Hahn-Banach延拓定理到此證明完畢。

Hahn-Banach延拓定理還有很多表述形式以及推論,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檢視張恭慶的《

泛函分析講義

》上冊相關章節,寫得還是蠻清楚的。到此,泛函分析三大基本定理的證明思路已經全部給出了,本系列文章也就到此結束了。歡迎大家繼續關注,之後我還會不定時的寫一些關於群論,拓撲學和微分幾何等課程的文章,也會寫一些數學史相關的科普作品,供大家一起交流和學習。個人認為,寒暑假才是學習數學的絕佳時期,因為沒有課程和作業的壓力,我們可以肆無忌憚地在家仔細看數學書,慢慢地推導公式和定理,把書上的每一個證明細節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