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糾紛方面的問題有懂得嗎?知乎使用者2020-04-24 16:51:35

根據證據法則,後證優於先證,前提是建立在符合證據的“三性”上,即具備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

但處理起來其實沒有這麼簡單,首先你有1983年的臺賬,建議與你土地交界的其他人土地的臺賬也拿來到現場比對一下,如果與你交界的他人土地界線清晰,管業事實明確,你主張爭議地的權屬比起對方的孤證來事實更為清楚、證據更為充分。當然,我只是在你有限的描述下所提出的建議意見,具體確權還得找政府和相關部門。

以上。

農村土地糾紛方面的問題有懂得嗎?萬典拆遷普法2020-05-12 12:22:21

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這個你有證據,比較好維權

農村土地糾紛方面的問題有懂得嗎?楊強·中復律師2020-05-13 10:00: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根據所描述的清楚,案涉土地存在使用權爭議,協商不成的需交由人民政府處理。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以下簡稱爭議案件)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對需要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辦理爭議案件有關事宜。”;第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前款規定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

本案屬於個人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爭議案件,可以向所在地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依據《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

農村土地糾紛方面的問題有懂得嗎?凱諾賈律師2020-05-13 11:07:05

你好,建議電話來溝通一下或是私信

農村土地糾紛方面的問題有懂得嗎?北京中復律師事務所2021-04-14 13:56: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根據所描述的清楚,案涉土地存在使用權爭議,協商不成的需交由人民政府處理。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以下簡稱爭議案件)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對需要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辦理爭議案件有關事宜。”;第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前款規定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

本案屬於個人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爭議案件,可以向所在地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依據《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