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定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包括: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
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
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癱瘓—永久完全
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
12
個月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保監會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險有: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多個肢體缺失、雙目失明、癱瘓、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運動神經元病、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多發性硬化症、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病、嚴重重症肌無力等。
1、疾病的定義是保監會定義的,各家公司的都會是一樣的,也就是說理賠的條件也是一樣的。 但是這些病不是必須包括的,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有的可能全部都有,有的可能比這少,也有在這25種上還會多加。所以在購買的時候要問清楚代理人。
2、重新定義的重大疾病大多都加了嚴重兩個字,但是並非不可治,大多數的病都是可以治癒的,只是花費較大。
3、根據2007年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範圍必須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這6項疾病。但各保險公司一般會在此範圍之外增加一些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