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需要開親屬關係公證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7-04-10 回答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影印件。

3、申請辦理同父母親屬關係的申請人,需上傳父母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信。由戶籍地派出所、檔案存放單位出具,以證明申請人與親屬之間的關係。親屬關係範圍僅限於證明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旁系血親須在證明信中說明其親屬關係的淵源。例如表兄弟需說明是其母兄弟或姐妹的子女還是其父姐妹的子女。如果證明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兩種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一代替證明信:①如果您以前辦理過出生公證,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證書;②《出生醫學證明》(如果《出生醫學證明》內容缺項、塗改、填寫字跡不一致,《出生醫學證明》不能作為唯一證據使用,還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項)。

5、上述證明材料中均不能體現親屬公民身份號碼時,還需提交親屬身份證件或戶口簿影印件,無法提供的親屬公證書中將無該親屬的身份號碼,可能會影響使用。

6、如果您所提供的上述證據材料不嚴謹、不完整、不能準確證明所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注: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未成年非本地戶籍申請人提供《中小學學生卡》。

公證書用於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等國,需要加做譯文相符公證。

公證費一般為80元。

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

其中公證書翻譯費和文書翻譯費根據您選擇的翻譯語種和加急程度有所不同,具體價格請在“填寫申請資訊頁”的費用展示區域檢視。

副本費根據您的辦理份數收取,第一份為正本,不收取副本費用,從第2份起,每增加一份收取20元副本費。

什麼情況下需要開親屬關係公證 wjq 1級 2017-04-11 回答

每個地區不太一樣,大致需要到公證處另一張親屬關係公正表格讓派出所填寫好後拿著戶口本到公證處公證,也可以到單位填寫並蓋章。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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