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江戶時代的刑罰

步亭先生

日本的江戶幕府時期,是一個極端內斂的時代。其對外政策是推行閉關鎖國,不許造多帆航船,在最大限度上杜絕國際貿易。當時日本政府特許的貿易交易國家,只有中國和荷蘭,並且把外國商人生活範圍限定在長崎的出島,一小塊地方之內。對內政策則是拉開階級差距,推行嚴刑峻法。據說從德川家康開牙建府在江戶,直到明治維新之前每年江戶幕府包括被處死的死囚和在瘐死的囚犯多達一千多人,到了弘化年間更是達到了每年兩千人以上。

日本對於觸犯法律的人執行刑罰包括磔刑,斬刑,獄門(斬首示眾),火刑,流放,敲(杖責),入墨(刺青)等等。

先說磔刑,(日本的刑法中比較有日本特色的我認為只有這種),執行這種刑法前先要遊街示眾,犯人一般是反銬雙手,騎在馬上。圍在周圍的衙役有五六十人,最前列的衙役舉著一面由大張和紙拼接而成的大旗。旗上寫著死囚的姓名,籍貫,職業,住址,犯了什麼罪,要受什麼刑。此舉是為了讓看熱鬧的人看得清楚,等刑罰執行完畢這面旗子就會被燒掉。死囚被處死以後,屍體旁邊還有個人舉著一塊木牌,寫的內容和旗上一樣。這塊木牌要插在刑場上一段時間,讓經過刑場的人對看到死屍的來龍去脈有個瞭解。(這一點頗像我國的棄市)。

被處以遊街的死囚一般都是比較老辣的囚犯,他們在遊街時會提出要吃要喝,押送的衙役都會答應。這與其說出於人道主義,不如說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據說有個死囚看見一個婦女正在餵奶,提出他也要喝,結果隨行的衙役只好問婦女要了一碗人奶給他喝。

大部分日本人講究臨死時誦一首“辭世”,這些死囚也不例外。有人甚至會在執行以前練習幾個月,以大聲朗誦後得到掌聲為榮。

(這和中國的“老子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相似)。

刑場上會豎起“磔柱”,這裡面也有花樣,分男柱,女柱。男柱是由十二尺的角木,釘上兩根橫木,在兩腿之間豎釘上一根兩尺的木頭,死囚象一個大字坐在上面。女柱就沒那麼複雜了,就是個十字架。

刑場上的檢視(監刑官)看看一切就緒,就命令將死囚綁上柱子。兩個行刑的非人(非人在屬於日本社會最低的社會階層,類似於印度的“賤民”,大多從事製革,制弓,行刑之類的工作)把兩把長槍交叉橫在死囚面前大聲吆喝“啊嘞,啊勒”。一吆喝完兩個非人就開始用長槍從死囚的腰部,朝上用力捅,兩個人輪流捅上二三十下,這時的死囚血流如注。有時還沒消化完的食物也會從被捅穿的胃裡流出來。

一般來說大半的死囚被捅了兩三下就死了,非人可管不了這些,總要捅上二三十下才住手。

檢視看看差不多了,就命令來人,拿著熊手,(有點象釘耙)把死囚的頭拽起來,用長槍在死囚的喉嚨部分扎一槍。這還有個正式名稱叫“止槍”。

整個行刑過程這才算結束,死屍在這個柱子上擺上三天兩夜,然後才撤下來,挖個坑,草草埋葬。

據說觀看這類行刑過程的人,一大半都會被這類場面嚇得不寒而慄。

磔刑在日本的刑罰裡應該算比較殘忍的。所以對執行上的日期選擇比較慎重,如果碰上歷代將軍的忌日(1。8。10。12。14。17。20。22。24。30日)一律不執行。

如果死囚在執行前病死,死囚的屍體將被用鹽淹漬,等到執行日日期,再執行磔刑。這隻限於弒主,弒親,破關(偷偷繞過或硬闖過幕府箱根的關卡),據說國定忠治(日本有名的俠客)就是死後執行的死刑。

再說斬首,這大概是各國相同的死刑,中國有,歐洲有,日本也有,行刑方式大同小異。德川幕府有明文規定,謂之:“竊金十兩(摺合人民幣5萬至6萬)者,斬”這十兩不管你是一次性的盜竊十兩,還是累計偷盜十兩以後的量刑結果。總之“竊金十兩”就是斬罪,如果犯人只偷了九兩三分,只是流放,到了十兩,那就肯定是執行斬刑了。

斬首還分四等,分為死罪,下手人,斬罪,切腹。前兩項適用於平頭百姓,後兩項是對“士”(武士)的特例。死罪和下手人還有區別,死罪除了砍頭以外還要沒收犯人的家財,下手人只是砍頭不沒收財產。一般斬刑的執行地點會選在大牢內部,執行時會給犯人蒙上眼睛。武士被執行斬罪則會選在鈴之森刑場(宮崎駿的漫畫,那個新興住宅區就叫鈴之森,不知道是玩笑還揶揄)行刑時不矇眼睛。(連死刑都要分三六九等,日本的階級社會由此就可見一斑了。)

執行日期不會告訴死囚本人,只有等到大辟的那一天,各項準備齊全了,死囚才會被拉出來一刀斬祈。

在執行的前天晚上,町奉行(用中國話來說就是市長,或是地區的最高行政官)會派信史給——石出帶刀(典獄長)送信,告訴被執行死囚的詳細情況。這個訊息按說不會給犯人知道,不過監牢裡的訊息傳得很快,這個絕密訊息馬上會有人傳給牢名主(獄霸)知道的。

執行那天一大早,鎰役(牢頭),打役(劊子手)在牢外集結好了以後,便會帶一干人等進牢房提人,鎰役進入大牢以後,會高聲詢問:“某某人,何年,何月,何日,年齡,(牢裡)有沒有這個人啊?” 牢名主也會高聲回答:“某某人,何年,何月,何日,年齡,有這個人”說完回頭告訴死囚:“有人提你了。”牢房裡自有牢名主的手下押著他,走出牢門。等犯人一被押出牢房,鎰役會大聲對牢房裡問一聲:“其他牢房,沒問題吧?”這就是告訴犯人,今天執行死刑的犯人只此被壓出去的那一位。犯人和牢名主聽到這句話,都大鬆了一口氣,一起大聲回答:“阿”。牢名主這時會目送死囚,大聲說幾句哀傷的送別話(兔死狐悲)。

死囚被押出牢門,等在門口石出帶刀會驗明正身,吩咐手下人把死囚帶到改番所,再次確認死囚的詳細情況。改番所裡會有一個檢視與力(監刑的助手)三次驗明正身,然後他大聲宣佈早已準備下的死罪言渡書(死刑判決書),死囚聽完會回答一聲“謝謝”(我懷疑當時死囚是否還能說謝謝,他能夠做到大小便不失禁就很好了),唸完這才押赴不遠處的刑場。

刑場設在監牢內的一個院子裡,院子的大門叫“埋門”(這倒滿實際的,進了門,就是要埋的)進門後衙役會給犯人臉上綁上一張半紙,正好蓋住眼睛。拉著他走到一個長方形的深坑前。平時坑上蓋著木板,有人被砍頭的時候才拉開來。

打役(劊子手)站在坑的左面,身旁放著一個水桶。押著死囚的人會把綁在死囚頸上的繩子鬆開,抓著領口往後拉,露出肩頭和手臂的上部,還有人會拉著犯人的大腳趾往後拉,讓他呈前衝的架子。

只見打役手中刀光一閃,死囚就算一刀斬迄了。旁邊的人看見人頭落地,清掃場地,整個行刑過程到這才算是結束。如果死囚被判處了死刑以外,還有獄門的附加刑的話,死囚被砍下的腦袋還要從坑裡撈起來,洗乾淨,遊街示眾。死囚的衣服自有非人收去,變賣銀錢。

有些武士為了試試自己的手段會給打役塞錢,代替打役殺人。

打役是世襲制的,他們有一個不變的名號,叫山田淺右衛門。據後世傳說他們這一家人在“辦事”(砍頭)時,眼前都會變得一片漆黑,等到刀光一閃、人頭落地眼睛才會恢復視覺。每次行刑出門之前,他們會在家裡點上蠟燭,今天預定砍幾個人,就點燃幾根。家裡人看一根蠟燭燒完了就知道已經砍了一個,兩根蠟燭燒完了就知道已經砍了一雙。蠟燭全燒完了,就知道他們今天的任務已經完成,不久就可以回家了。一回家,所有的淺右衛門就會大擺宴席,找人鬧通宵。所以他們家的燈油,蠟燭都花費很大。據說他家還會買一種獨門秘藥,治癆病最有效,因為藥裡面有味“人膽”。

(原來日本人也愛吃人血饅頭,哈哈)

日本是個地震多發國家,所以過去建造房屋多用木材。這樣必然造成火災的多發,而且一燒就是一大片,損失異常嚴重。(有場大火的起火原因說出來讓人苦笑不得,有一個蔬菜店的小女兒,在一次大火被疏散到了一個廟裡,她在那裡遇見一個讓她心儀的男生,兩人之間有沒有苟且關係,這誰也不知道。天亮之後各自回家,這個女孩也忘記問男孩的名字,居然突發奇想,只要再起一場大火,就可以和自己的情人見面,所以她又放了一把火,這場大火據說燒了好幾天,損失異常嚴重。幕府抓住了她,判刑時主審官想往開一面,問她的歲數有沒有到可以判處死刑的法定年齡。如果她說自己的歲數不到,就可以放她一馬,可這個女孩子居然懵懂不知,說我正好到了法定年齡,主審管只好無可奈何的判了她火刑)幕府對縱火犯是異常痛恨,被擒住的縱火犯都會被處以火刑。火刑的執行場所和砍頭不一樣,不能定在監獄裡了,需要找一塊比較寬敞的地方,在江戶一般會選在海岸邊上的鈴之森刑場。在空地中央立起一根一丈三尺的木頭,往地下插下五尺,再用兩根粗竹子彎成一個圈,在上方綁一個,垂下來,當中用繩子固定,再在竹子的底部綁上一個竹圈呈倒U字形,當然,這些材料都經過了特殊加工,不會被火烤焦,燒斷。接著在柱底圍上十五六根紮起來的細柴火,好讓犯人站上去時,腿部正好套在圈裡。周圍開始堆柴火,對得又厚又密,高度正好在上面提到的竹圈的高度,前面留個出入口。到這時,犯人也就到了,一下馬,非人會把犯人抬到柴火堆裡,胳臂綁在倒U字形的竹圈上,頭,腰,腳綁在柱子上。非人撤出,用柴火堵住剛在的缺口。然後往上蓋茅草和粗木頭,直到蓋住犯人的頭部以下。遠遠看去,簡直跟個毛蟲一樣。坐在不遠處的監刑官一看,差不多了,就下令最後驗明正身,用茅草和柴火掩住犯人的頭,點火。一點火,自然是風借火勢,烈焰滔天。等到燒完後,扒開灰燼,就會看見一個燒焦的人在那裡。這還沒算完,會有兩個非人點起四把茅草,走進那堆“焦炭”,照例,男的會燒鼻子和陰部,女人要燒鼻子和乳房。這叫做“止燒”。死屍就在竹圈上掛上三天兩夜,三天後卸下來,把沒被燒乾淨的地方再燒一遍。最後才把屍體拋棄在海邊或是行刑地的角落裡,讓野狗或是鳥兒來吃。(這倒是正宗的化骨揚灰)。有人會認為,火刑的受刑者馬上會被一氧化碳給薰死,不會這麼痛苦。事實上沒這麼簡單,鈴之森刑場刮的是橫風,是從下面往上面燒,受刑者會翻來覆去昏迷幾次,醒來就是發出慘叫。據說這種慘叫8公里外都能聽見。

敲(杖責)是為了代替過去的割鼻,割耳之類的處罰。屬於公開行刑,分為輕敲,重敲,輕敲50,重敲100。敲刑只對男子實行,武士,僧侶,神官(類似於廟祝),婦孺不在這個範圍裡。當然這是江戶的“紅標頭檔案”規定的,地方上就管不了這麼多了。

敲刑執行的日期必定是奇數,而且獄吏會在前一天會告訴牢名主(獄霸)被執行人的名字,等到第二天早晨,牢名主會親自告訴被執行者,“你今天可能要捱打了。”然後讓手下替他整理頭髮。其後的驗明正身的一套還是老樣子。然後帶到執行地點,這裡會聚集著犯人所在地區的名主(相當於中國的地保),家主(房東),醫生,幾個刑官和計算敲數的人。犯人被脫得只剩下一條褲帶,脫下的衣服被撲在三條麻袋上,趴在上面。旁邊4個非人抓住他的手腳,讓他動不了。

刑具是一條竹鞭看上去像把“帚尻”,其實是用兩根包著寧麻的竹棍紮起來的,棍子底部用白革包著。揮起來輕巧,長度也正好,一般人被打上2。30回,就會皮開肉綻了。

敲刑沒有辦法作弊,因為看得人太多,計算敲數的人眼睛死死的瞪著你,會讓你不敢作弊。當然點數的人也是戰戰兢兢的,多數或是少數,計數的人都會遭到罷官的處分。

如果打到一半,受刑者昏過去了,會讓一旁的醫生給他灌藥,灌水,弄醒了,再打。

獄門和入墨(刺青)比較簡單,和在一塊寫。

獄門是因為日本古代的梟首是掛在牢獄門口的,所以就把這種刑罰稱作獄門。它屬於死罪的“附加產品”,被判獄門的人被砍頭時,淺右衛門要特別小心,看下去刀口要平,整齊。這是為了將來擺在獄門臺上的時候,不會歪來歪去。砍下的頭被人用水洗過,放進一個俵(草袋)。兩個非人抬著,被一些獄吏前呼後擁的抬到指定的“人頭示眾”的刑場。在江戶一般不是鈴之森,就是小冢原。這兩塊地方正好位於東海道和水戶街道這兩條交通要道旁邊。正是示眾的好地方。

獄門臺故名思議就是擺犯人首級的臺子,離地高3尺5寸,檯面是一尺長,兩尺厚的木板,臺角是兩根粗木頭。為了固定首級,還要從下往上釘兩根大釘。首級就插在大釘上面。在獄門臺後面會搭出一個架子,上面插上兩杆槍,兩杆捉人用的刑具。這前面會有一塊叫做“舍扎”的木板,上面繪寫上犯人的詳細情況。

在獄門臺附近會有一個草蓆搭的小棚,裡面會有九個人日夜看守這些首級,直到三天兩夜的“示眾”結束。

結束以後,首級會被草草掩埋,獄門臺,槍架,小棚也會被拆,只留下那塊舍札,再插上30天。以達到警告的效果。不過這類獄門臺放在大路邊,被單身的行商的旅客在夕陽西下時瞧見了,那可得嚇一大跳。

入墨的整套做法是從唐朝傳來的,一般是流放和敲刑的附加物,

我看過的小說裡面中國稱入墨為金印,水滸裡最多了。而且金印大都是刺在太陽穴附近,武松後來披肩散發就是為了把這個記號給遮住了。日本剛開始也是這樣,但後來就演變成“日本特色”的特有刑罰了,入墨的位置也產生了變化。日本各地的入墨花紋樣式也不一樣。對於“重做馮婦”的罪犯,有的地方是一條槓,兩條槓加上去,有的是刺完了頭上刺手上。最有發明創造性的是長州(廣島),第一次刺一橫,2。刺一撇,3,刺一捺,4,刺一點。加起來正好是個“犬”字。一般被刺上犬字的犯人,等待他的應該就是死刑了。

順便提一句,為什麼日本的黑社會很喜歡紋身,很大起源就是因為日本這種入墨的刑法。許多犯人為了遮蔽身上的入墨,會在這上面紋上花紋,讓人看不清。所以,你看日本電影裡的黑社會成員身上都會有紋身。現在這類紋身已經不是遮蓋入墨用的了,而是為了顯示自己財富,和勇氣。紋身的面積約大,花的錢越多,忍受的苦痛越多。

以上是日本官方允許使用大致的刑罰,以後有空再談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