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要怎麼給,給多少合理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離婚後,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支付孩子撫養費。
對於支付孩子撫養費,孩子父母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一般情況下,一個孩子撫養費支付為收入三分之一,
兩個孩子以上的(包括兩個孩子)支付孩子撫養費為收入的50%
具體看最高法院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